民事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暨资产保全法律实务专题讲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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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民事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暨资产保全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精品文档.中国行为法学会中行法培2015第24号关于举办民事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暨资产保全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就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部分的规定共有22条,其中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保全担保问题上给予法院更大的自由裁量权、简化了进入执行程序后对原有保全裁定的处理程序以及明确了对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审查期限等;解释对民事诉讼执行相关问题做出了大篇幅的修改,内容共计80条;对多项问题,如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及续展期限、对仲裁机构裁
2、决的事项部分不予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符合破产情形的处理以及扩大拘传范围、对不履行执行义务人的处罚等等均做出了相对细化的规定或改变。在近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加大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适用力度的背景下,解释关于保全和执行做出的新规定、新变化,将会给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带来积极的意义。为帮助各有关专业人士准确理解和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及其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财产保全、保全担保、证据保全、执行规范,解决金融资产保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统一裁判标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经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举办“民事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暨资产保全法律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由
3、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民庭、执行局(庭)负责人、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长、检察员;各地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相关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二、时间、地点报到日期:2015年9月17日讲座时间:2015年9月18日20日讲座地点:大连市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11日三、讲座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0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
4、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1.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林 18073174306 电 话:01057697626 57697627 传真01057697628 指定报名邮箱:18073174306 QQ在线咨询报名:239764589(陈林法培中心) 2. 培训中心监督联系方式 电 话:01052882170 联系人:邓老师 四、特别声明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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