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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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环境保护法解读.精品文档.环境保护法解读胡静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各位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环境保护法的一些基础的知识。环境问题,在最近的几年,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那么今天,我就给大家呈现一下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的一些制度。一、我国环境保护法概述(一)环境保护法体系在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法,它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有五个组成部分,首先第一个就是宪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大家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环境保护呢在宪法当中也有一定的体现。在我们的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一条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环
2、境保护的总的政策和宪法依据。体系的第二个部分就是环境保护基本法,所谓基本法,就是规定环境保护的立法目的、原则、基本的权利、义务以及基本的制度,还有法律责任这样的一个综合性的这样一个立法。在我们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就是这么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呢是在1989年出台的,那么现在仍然在生效。第三个组成部分是单行法,单行法它不是对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进行全面的原则性的规定。它往往只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环境要素或者是某一个单一的污染物,具体来说我们国家有这样几部的单行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此外还有一些条例。第四个组成部分就是
3、环境标准,环境标准它属于一个技术规范,比如说环境质量标准,也就是说如果空气中的或水体中的污染物超过了环境质量标准,那么这个对人体来说就是有害的。比如说还有排放标准,如果一个污水排放出来,它的浓度超过了它的排放标准,那么这个排污者呢他就构成违法。第四个组成部分就是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法,在这儿我们主要的是讲一讲民法和刑法当中的,侵权责任法当中第八章专门设了一个叫做环境污染责任,一共有4条,那么这个就属于在民法中的环境法规范。第二个小的部分,刑法中的环境法规范,有7年的刑法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第三百三十八条到第三百四十六条。(二)环境法原则我们下面来看一看,环境法的
4、基本的原则,一个法律它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环境法当中有四个基本的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这个原则呢应该来说是环境法的首要核心的原则,它解决的是环境饱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这样一种矛盾的冲突。第二个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在过去,我们的环境保护主要是末端的治理,那么后来发现末端的治理是成本过于高昂,并且有一些污染发生之后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恢复的,于是我们现在环境法奉行的就是一个将管理的环节提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三就是污染者负担原则,也就是说谁污染谁治理,就这个环境要素是由谁污染、谁破坏的谁就有承担起治理,承担起恢复的责任来。第四就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环
5、境保护当中,我们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因为公众是环境生活在其中的受益者,对于环境的破坏,收到影响的是我们的公众,所以在环境的有关的决策当中,公众是需要参与的。环境法主要是这四个基本的原则,但这四个基本的原则,正如它叫原则一样,它是原则性有余但是可操作性不足。为了能够将环境法的规范能够落到实处,能够克服原则过于灵活,可操作性不足,这样一个弱点呢,所以我们法律当中规定了若干条的制度,那么这一些制度都是对四条原则的一个贯彻。我们要讲主要讲讲这样一些制度,因为就是那些制度相对于原则来讲,它有可操作性,它有具体明确这样一些优点。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环境法的制度当中,首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主要一个制度,我们把
6、它叫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几年之前环境保护部发起过一个叫“环评风暴”,那么这个“环评风暴”实际上就是在当时有一些大中型的国有企业,没有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那么由环保部门对它实施制裁这样的一个事件,那么在当时起了比较大的反响。环境影响评价它的含义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那么这样的一项制度,它是发端于美国,最早将它规定进法律的是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在我们国家现在规定这样一项制度的;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这三个法律文件,
7、当然还有一些配套的规章。(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它的使用范围略有差异。那么在我们国家主要适用于两类。一类是规划,还有一类是建设项目。适用环境影响制度的规划包括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相对于综合性规划来说,它更具体一些,但它的面要窄一些,综合性规划指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专项规划,指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题规划。规划相
8、对来说宏观一些,与我们的影响来说更长远一些,但是略微间接一些。对我们老百姓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建设项目。我们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建设项目也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当中来,也就是说要是一个建设项目要由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的审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们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具体来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还有一些技术改造项目。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的建设项目,不要把它单纯的理解为一定要有土木工程,要有这样一些施工的一些项目。包括我们要建一个仓管,包括我们要设立一个比如说开一个澡堂,这样一些都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当中的建设项目。我们在这一部分当中,主要讲建设
9、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建设项目有小有大,与我们的环境的影响有重大的、有轻度的、还有很小的。所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环评,我们实施的是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的规定来组织编制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那么我刚才所说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都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来说: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如果是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一般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那个厚度呢我见过的呢有一两百页的,或者
10、有一些更厚的。相对来说,这个报告表呢要它的格式化程度更高一些,它相对来说呢要薄一些。通常呢也是16开。第三类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那么这个登记表和报告书和报告表相比,它的差别在哪呢?报告书和报告表不能够由建设单位自己来填报和编制,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有资质是评价机构来编制报告书或者是报告表。但是这个登记表,建设单位它自己就可以进行填报。这是一个格式化的东西,直接填了交给环保局就好了。那么我们这么来把它划分来重大环境影响、轻度环境影响和很小的环境影响,仍然非常的抽象。具体到一个建设项目到底应该属于重大、轻度还是很小呢?我们没有一个太大的一个概念
11、,那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根据2008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这个来初步判断一个建设项目,它应当属于重大、轻度或者很小的,应当提供哪一种形式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如果说这个建设项目需要编制报告书或者是报告表,那么它要遵循下面的这样的程序,第一由建设单位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就是说我想要建设这么一个建设项目,那么这个建设项目按照环保局的意见觉得是应该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虽然有我们刚才说的那么一个分类的目录,但是针求一下环保局的意见,主要比较可;第二由建设单位委托一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评价单位接收委托之后,它就去实地的调查、监测还有寻找有关的资料,最后编
12、辑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这个报告书、报告表可以如果说在这个行业有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话,就由行业的主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之后再交环保局进行审批。如果没有行业主管部门,那么报告书和报告表也就直接提交给环保部门来进行审批。在建设项目当中,有一个重要程序上的一个要求,就是要有公众参与,那么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这样一个过程,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在法律上提出公众参与这样一个程序的一个要求。只是针对要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这个必须要有公众参与。就是说报告表和登记表,这个的审批不需要公众参与。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
13、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在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履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那么按照征求公众意见的这样的形式呢,最严肃的就是听证会,因为听证会它采取的是一种司法的形式,我们国家环境保护部曾经出台过关于环境行政听证的这样一个暂行办法一类的规章。三、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下面我们讲三同时这样一个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它是发端于美国,所以对我们国家来说它是舶来品。那么三同时它就是一个本土化的一个制度。三同时指的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14、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那么这一项制度它的具体规定,在1998年的建设项目管理保护条例当中。这项制度与环评制度,它是什么关系呢?它们是一种相互相成的关系,它们针对的都是新污染源,它们采取的是防范于未然的法律制度,它体现了环境法我们刚才所说的预防为主原则,但是它们作用的阶段是不一样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制度作用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就是说这个项目建与不建还没确定的时候,这个时候是环评制度发挥的作用。那么“三同时”制度它是建设项目立项后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要遵循“三同时”制度。我们可以简单的说,环评制度解决部门的建与不建的问题,当然建与不建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有些条件。“三同时”解决的
15、是怎么建的问题。它的适用范围基本上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同。它的程序有这么几个步骤;第一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设计当中就要有环境保护的篇章,比如说污水处理厂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环境保护设施。第二建设项目的施工,环保设施的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比如说就应该是污水处理厂和这一个打个比方说造纸厂的造纸车间同时施工,这是它的主体工程。第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生产。你不能只将主体工程投入试运行,而不将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要同时投入试运行,要测试一下环保设施它的运行的效果。那么这一项制度,它的把关或者说它的管理的抓
16、手在哪呢?它就是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作为一个投资商,他要开办工厂,他要获利,获利主要是靠主体工程的运营来进行获利,但是我们在制作设计上,制立这么一个关卡,就是环保设施如果你没有竣工验收,那么主体工程我也不让你投入使用。你营利的目的就会落后。只有在获得环保设施验收合格证后,建设项目才可以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排污收费制度下一项制度是排污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必须用于污染防治但不用于别的用途。规定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的最详细是2003年生效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17、例,那么这个条例之前呢,曾经是长期发挥作用的是1992年的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一)排污收费制度适用范围排污收费这项制度,它的使用范围是指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两点。第一是怎么理解直接,直接相对来说就是间接,直接向环境排放就是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这一些东西,不是直接进入环境的,我们把它叫做间接。在这儿通常间接排放指的是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到污水处理厂,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一种间接的排放。第二个理解就是在这儿主体也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并不包括普通的居民,单位也好个体工商户也好,它应该是个经营主体的概念。我们的居民,不用向环保局缴纳排污费,当然并不排除我们居民要缴
18、纳污水处理费,但这个污水处理费,这个只有污水处理厂来获得的。我们在下面看一看,具体的单行法当中对适用范围又有一些大小差别的这样一个微妙的不同的一些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只要排放就收费。不管你是达标排放还是超标排放,只要排放就要缴纳排污费。噪声法规定就有所不同,如果是达标排放噪声不用收费,但是如果噪声超标了,才需要收费。按照固废法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设施、场所不达标要缴纳排污费,危险废物填埋方式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二)排污收费管理程序与排污费使用排污收费的管理上的程序;第一步是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19、、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的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第三核定之后,由环保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这样的话,程序上可以保证对于种类、数量核定的这样一个科学性和准确性。下一个步骤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就是说每一公斤的二氧化硫应该叫多少钱?那么他排放了多少公斤?主要呢计算出来排污费的数额。第六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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