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项目设计审查竣工第四次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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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煤矿项目设计审查竣工第四次修改.精品文档.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煤矿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局6号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规范文本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99号)的
2、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湖北煤监局)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检查和建设过程安全监管,配合完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条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进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方案要坚持科学规划布局、规模开采经营、安全有序发展的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煤矿矿产资源开采总体规划;评价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
3、(AQ8002-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开展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建设单位提交审查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湖北煤监局负责组织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安全中介机构及有关煤炭专家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湖北煤监局实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主办监察员制度,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查与竣工验收分别指定1名监察员作为主办监察员。参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的单位、个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服从管理,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第二章 安全设
4、施设计审查与施工第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申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须呈报下列资料:(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件一);(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文件;(三)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四)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五)井田勘探地质报告;(六)煤矿初步设计1套(含设计图纸);(七)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4套(含设计图纸);(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第六条 湖北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在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指定主办监察员对申报资料是否齐全进行预审。资料不全的,当场退回,由建设单位补齐资料后重新申报。经预审符合审查条件的,下达受理通知。第七条 湖北煤监局组织有关人
5、员和专家组成审查组,初审受理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明确一名负责人,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十一大项内容进行合理分工,每小组不少于2人,并明确一名小组负责人。审查组在初审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时,要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见附件二)的所有内容,逐一审查,签署意见,并形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见附件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反馈给煤矿建设项目单位。第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照审查组在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报湖北煤监局复审。第九条 湖北煤监局组织参加初审的相关人员和专家对修改完善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复审,复审的分工原则是“
6、谁初审、谁复审、谁签字”。主办监察员对复审内容逐项进行核查,所有设计项目符合要求后,起草批复文件,报分管局长签批。批复文件中应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并在主要图纸上加盖“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图专用章”,作为施工与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第十条 煤矿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遇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修改或变更的,需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或变更设计,并经湖北煤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一)矿井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危险等级以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发生变化的;(二)开采地质条件、采煤方法及工艺发生变化的;(三)通风系
7、统、排水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开拓方式、提升运输方式发生变化的;(四)首采区及首采工作面布置发生变化的。其他方面变更的,在不降低安全保障水平的前提下,建设、设计单位应提供变更依据报湖北煤监局备案。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提交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变更)审查申请表(见附件4)。2、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变更)的情况说明。包括:修改的原因、修改的依据、各系统修改情况的对照说明以及修改后至竣工验收时的工程量与工期等。3、原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和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各一套(含图纸)。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湖北煤监局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后,
8、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给予批复,建设单位按批复后的设计方案施工。第十二条 煤矿建设项目工期以湖北煤监局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拖延工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建设工期的,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市(州)安监局审查同意后,报湖北煤监局审查批准。申请报告应说明延期的原因,列出工程量、编制施工方案和保障措施,每个建设项目原则上只批准进行一次延期。如建设单位申请第二次及以上延期时,湖北煤监局将组织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察,符合条件的方予以批准延期。第三章 竣工验收第十三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申请竣工验收时,须提交下列资料:(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9、申请表(见附件五);(二)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三)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报告(附录1);(五)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附录2);(六)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煤层自燃倾向性报告,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七)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八)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竣工情况报告(附录3);(九)其他需说明的资料。第十四条 湖北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在受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指定主办监察员对申报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资料不全的,当场退回,由建设单位补齐
10、资料后重新申报。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下达受理通知。第十五条 湖北煤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受理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明确一名验收负责人,根据安全设施验收的十一项内容进行合理分工,每小组不少于2人,并明确一名小组负责人。验收组在进行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见附件六)的所有内容逐一验收,签署意见,并形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见附件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反馈给建设单位。第十六条 现场验收结束后,经验收组讨论决定,按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在生产系统上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与安全设施设计
11、及有关规定相比差距较大的,由建设单位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向湖北煤监局申请验收。2、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但在局部安全设施上需要进行整改的,由建设单位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由同级安监局进行复查,复查全部合格并经市(州)安监局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湖北煤监局。第十七条 监察处收到县(市、区)安监局复查合格报告后,主办监察员对复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在全部隐患整改到位的前提下起草批复文件,报分管局长签批。批复文件应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和县(市、区)安监局复查情况报告。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
12、煤矿建设项目经审批后进行现场施工之前,应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要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可施工。1、采矿许可证。2、民爆物品使用相关许可证件。3、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批件。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5、安全设备到位情况。6、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7、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情况。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作业规程建立健全情况。9、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10、职工工伤保险交纳情况。 11、与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协议签订情况。1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进行跟踪监
13、管,指导煤矿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整合技改矿井,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进入技改程序的,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禁止一切与技改设计内容无关的采掘活动。对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边生产和不按设计施工的技改矿井,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整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取消其技改资格,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煤炭企业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私自开工和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可直接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
14、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处(室)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移交档案室。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3月23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鄂煤监察20074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设计能力项目法人名称地址电话项目核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主要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设计情况说明: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三:煤矿建设项
15、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 年 月 日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地址:设计规模:设计单位:设计时间:报审单位:审查时间:(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一、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一)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及主要灾害(二)矿井设计概况。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一)总体评价(二)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审查表中所列问题可分类表述)(三)工作建议四、审查结论审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成员名单序号审查组职务姓 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职务签 名注:此表为报告书最后一页。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修改
16、(变更)审查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设计能力项目法人名称地址电话项目核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主要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五: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设计能力项目法人名称地址电话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及竣工情况说明: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七:煤矿建设项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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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项目 设计 审查 竣工 第四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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