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1.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1.doc(5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1.精品文档.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961 总 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 600MW 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 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 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
2、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 的规定表 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分类耐 火 等 级主厂房(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集中控制楼或集中控制室)丁二级吸风机室 丁二级除尘构筑物 丁二级烟 囱丁二级屋内卸煤装置翻车机室 丙二级碎煤机室转运站及配煤楼 丙二级封闭式运煤栈桥运煤隧道 丙二级干煤棚解冻室 丙二级点火油罐和供卸油泵房及栈台(柴油重油渣油) 丙二级油处理室露天油库 丙二级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
3、网络控制楼) 微波楼继电器室 戊二级屋内配电装置楼(内有每台充油量60kg 的设备) 丙二级屋内配电装置楼(内有每台充油量60kg 的设备) 丁二级屋外配电装置 丙二级变压器室 丙一级岸边水泵房中央水泵房戊二级灰浆灰渣泵房沉灰池 戊二级生活消防水泵房戊二级稳定剂室加药设备室 戊二级进水建筑物戊二级冷却塔 戊三级化学水处理室循环水处理室 戊三级乙炔站制氢站贮氢罐 甲二级制氧站贮氧罐 乙二级启动锅炉房丁二级空气压缩机室(无润滑油或不喷油螺杆式) 戊二级空气压缩机室(有润滑油) 丁二级锻工铆焊热处理丁二级金工车间戊三级热工电气金属试验室 丁二级天 桥 戊二级天桥(下面设置电缆夹层时)丙二级变压器检修
4、间 丙二级排水污水泵房戊二级各分场维修间 戊二级污水处理构筑物戊二级电缆隧道 丙二级柴油发电机房丙二级材料库丙二级材料棚库戊三级机车库 丁二级汽车库推煤机库丁二级消防车库 丁二级注 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筑)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 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 为难燃烧体
5、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 的不燃烧体电缆夹层的顶棚为外露钢梁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2.0.8 主厂房的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
6、不宜大于6 台机组的建筑面积其地下部分不应大于1 台机组的建筑面积2.0.9 当屋内卸煤装置的地下部分与地下转运站或运煤地道连通时其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22.0.10 其他厂房的层数和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0.11 汽机房除氧间与锅炉房煤仓间或合并的除氧煤仓间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运转层以下纵向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4h 运转层以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3 发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3.0.1 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及区域内的主要建(构)筑物宜符合表3.0.1 的规定表 3.0.1 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及区域
7、内主要建(构)筑物重点防火区域区域内主要建(构)筑物主厂房区汽机房除氧间煤斗间锅炉房单元控制室除尘器吸风机室烟囱及靠近汽机房的各类油浸变压器配电装置区 配电装置的带油电器设备及网络控制楼点火油罐区 卸油铁路栈台(或卸油码头)供卸油泵房贮油罐含油污水处理站贮煤场区 贮煤场转运站卸煤装置运煤地道栈桥制氢站区 制氢站贮氢罐乙炔站区 乙炔站贮乙炔罐制氧站区 制氧站贮氧气罐消防水泵房区 消防水泵房蓄水池材料库区 材料库材料棚库3.0.2 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并宜设置消防车道3.0.3 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电缆沟运煤栈桥运煤
8、地道及油管沟应采用防火墙或水幕等防火分隔措施3.0.4 厂区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位置应便于消防车出入3.0.5 厂区内的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山区发电厂的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周围设置环行道路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3.0.6 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及回车道或回车场的面积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0.7 厂区围墙内建(构)筑物与围墙外其他企业或民用建(构)筑物的间距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0.8 消防车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3.0.8.1 消防车库宜单独布置当与汽车库
9、毗连布置时消防车库的出入口与汽车库的出入口应分设并宜保持一定的距离3.0.8.2 消防车库出入口的布置应使消防车驶出时不与主要车流人流交叉并便于进入厂区主要干道消防车库的出入口距道路边沿线不宜小于10m3.0.9 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与油浸变压器的间距不宜小于10m当其间距小于10m 时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面向油浸变压器的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3.0.10 点火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3.0.10.1 宜单独布置3.0.10.2 宜布置在厂区地势较低的边缘地带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也可布置在地形较高的边缘地带3.0.10.3 布置在厂区内
10、的点火油罐区应设置1.5m 高的围栅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厂区围墙应设置为2.5m 高的实体围墙3.0.10.4 总容量大于或等于500m3 的点火油罐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3.0.10.5 总容量小于500m3 的点火油罐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3.0.11 制氢站乙炔站及制氧站的布置应分别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氢氧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及氧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3.0.12 厂区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0.12 的规定表 3.0.12 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m)建(构)筑物名称
11、丙丁戊类建筑物耐火等级屋外配电装置露天卸煤装置或储煤厂锻工铆焊车间制氢站、乙炔站贮氢罐露天油库行政生活福利建筑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场内道路(路边)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三级厂内厂外主要次要丙丁戊类生产建筑一、二级1012108101212121012三级12141210121415151214屋外配电装置121412贮存褐煤时25102525251020主变或屋外厂用变油量(t/台)502025202530露天卸煤装置或储煤厂81212812810贮存褐煤时25贮存褐煤时25制氢站、乙炔站12142512贮存褐煤时252512121525302015105贮氢罐12152512252520
12、15105露天油库12152515251520302015105行政生活福利建筑一、二级101210810251567三级12141210122078注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两建(构)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建(构)筑物与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间距应从构架算起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距离由工艺确定,表中油浸变压器同丙丁戊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包括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贮氢罐之间的距离应为相邻较大贮氢罐的直径,一组露天油库区的总贮油量不大于1000m3 且可按数个贮油罐分两行成组布置其贮油罐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1.5m,本表中未规定的有关防火
13、间距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0.13 高层厂房高层库房之间及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在表3.0.12 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m3.0.14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4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4.1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4.1.1 主厂房内每个车间的安全出口均不应少于两个车间的安全出口可利用通向相邻车间的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车间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4.1.2 主厂房的集中控制室应设两个安全出口4.1.3 主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50m4.1.4 主厂房疏散楼梯净宽不宜小于1.1m 疏散走
14、道的净宽不宜小于1.4m 疏散门的净宽不宜小于0.9m4.1.5 主厂房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其中应有一个楼梯直接通向室外出入口另一个可为室外楼梯上述楼梯应能通至主厂房各层和屋面其他工作梯可为钢梯其净宽不应小于0.8m 坡度不应大于454.1.6 单机容量为200MW 及以上的发电厂其集中控制楼应设置一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4.1.7 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应设置通向汽机房除氧间屋面或锅炉房的安全出口且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0m4.2 其他厂房的安全疏散4.2.1 多层碎煤机室转运站及筒形煤仓胶带机可设置一个钢梯作为安全出口钢梯的净宽不应小于0.8m 坡度不应大于45 与其相连的运
15、煤栈桥不应作为安全出口当运煤栈桥长度超过200m 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4.2.2 主控制楼屋内配电装置楼各层及集中控制室电缆夹层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通往室外楼梯平台当屋内配电装置楼长度超过60m 时应设中间安全出口4.2.3 电缆隧道两端均应设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当电缆隧道长度超过100m 时中间应加设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应超过75m4.2.4 当配电装置室长度超过7m 时应设两个安全出口4.2.5 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两端均应设置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4.2.6 运煤系统的地下构筑物尽端应设置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长度超过200m 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4.2.7 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疏
16、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4.3建筑构造4.3.1 主厂房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室内部分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室外部分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4.3.2 主厂房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 在楼梯周围2m 范围内的墙面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4.3.3 主厂房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0.8m 楼梯坡度不应大于45 楼梯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4.3.4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发电机出线小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以及主厂房各车间隔墙上的门均应采用丙级防火门4.3.5 主厂房及其他建(构)筑物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17、启配电装置室中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双向弹簧门4.3.6 主厂房与天桥连接处的门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4.3.7 蓄电池室通风机室充电机室以及蓄电池室前套间通向走廊的门均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丙级防火门4.3.8 当汽机房侧墙外5m 以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各3m 内的汽机房外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通风孔当汽机房侧墙外5 10m 范围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甲级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0h4.3.9 电缆沟及电缆隧道在进出主厂房主控制楼配电装置室时在建筑物外墙处应设置防火墙电缆隧道的防火墙上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3.10 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时管道与防火墙
18、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4.3.11 当柴油发电机布置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并应设置单独出口4.3.12 运送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的栈桥其内部的外露承重钢结构应采取防火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4.3.13 材料库中特种材料库与一般材料库之间应设置防火墙5 发 电 厂 工 艺 系 统5.1 运煤系统5.1.1 贮煤场配置的大型煤场堆取料机设备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5.1.2 贮存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的露天堆放煤场应符合下列要求5.1.2.1 褐煤高挥发分烟煤及低质烟煤应分类堆放煤堆之间应留有5 10m 的距离5.1.2.2 煤场机械在选型或布置上宜提高堆取料机
19、的回取率5.1.2.3 按不同煤种的特性应采取分层压实喷水或洒石灰水等方式堆放5.1.2.4 应设置定期监测煤堆温升设施当温度高于60 时应采取降温措施5.1.3 卸煤装置筒仓以及主厂房煤斗斗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1.3.1 斗壁光滑耐磨交角呈圆角状避免有突出或凹陷部位5.1.3.2 壁面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小于60 料口部位为等截面收缩或双曲线斗型5.1.3.3 按煤的流动性确定卸料口直径必要时设置助流设施5.1.4 运煤系统中的金属煤斗及落煤管的转运部位应采取防撒和防积措施5.1.5 装有煤气红外线的解冻库解冻车辆的轴承和制动系统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防护5.1.6 对治理易燃煤尘而设置的室内除
20、尘装备其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保护等级的分类的有关规定5.1.7 运煤系统的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翻车机室卸煤装置和煤仓间应设通风除尘装置,当煤质可燃质挥发分等于或大于46%时不应采用高压静电除尘器5.1.8 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及部件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5.1.9 运煤系统的带式输送机应设置速度信号防偏防堵和紧急拉绳开关等安全防护设施5.1.10 燃用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的发电厂应采用难燃胶带5.1.11 运煤系统的室内机械设备其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宜采用IP54 级5.1.12 运煤系统的消防通信设备宜与运煤系统配置的通信设备共用5.1.13 对贮存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
21、煤种的筒仓或封闭式室内贮煤设施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5.1.13.1 温度监测设施和喷水降温设施5.1.13.2 防爆门和通风设施5.2 锅炉煤粉系统5.2.1 原煤仓和煤粉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2.1.1 原煤仓和煤粉仓的斗形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1.3 条的规定5.2.1.2 对金属煤粉仓外壁应采取保温措施严寒地区靠近厂房外墙或外露的原煤仓和煤粉仓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严寒地区是指按最寒冷月平均温度低于-15 或全年的冻融循环次数不低于50 次5.2.1.3 煤粉仓及其顶盖应具有整体坚固性和严密性煤粉仓应按承受9.8kPa 的爆炸内压设计5.2.1.4 煤粉仓应设置测量煤粉温度粉位位置和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火力发电厂 变电所 设计 防火 规范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