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第三方物流验收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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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湖北省药品第三方物流验收标准(试行).精品文档.湖北省药品第三方物流验收标准(试行)第一章 机构和人员第一条 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能承担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委托储存、运输及管理业务。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以及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第三条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负责人,其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第四条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承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
2、权。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且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第五条 企业应设置药品物流管理部门和药品物流中心。配备专业计算机管理人员和物流管理人员各2名以上。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物流管理人员应具备物流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认可的物流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第六条 企业应有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该类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中药材、中药饮片物流委托配送的企业,还应配备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七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
3、存、运输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岗位技能培训,熟悉药品知识,掌握相应专业技术,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第八条 企业应组织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运输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验收、养护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色觉和视力项目的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的,不得上岗或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第九条 应有与药品委托配送规模相适应的物流作业场所,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库区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地面应硬化或绿化;(二)药品储存作业区应与
4、办公、生活区有效隔离;(三)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药品时有防止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四)库房内墙、顶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第十条 仓储区域(包括储存区、拣选作业区、集货配送区等)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和物流规模的需要。物流中心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阴凉库:面积应占仓储区面积的50%以上;冷 库:申请含生物制品物流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冷库2个以上,冷库总容积2000立方米以上。仓库温湿度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加以控制。第十一条 仓库应划分出与物流规模相适应的收货、待验、储存、分拣、发货等场所,收货验收、分拣复核、集货配送等作业区建
5、筑层高和面积应满足现代物流作业的需要。承担中药材、中药饮片物流委托配送的还应设定专用储存、分拣场所。药品中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种应设定专用储存场所。以上场所应设置显示药品存放状态并符合色标管理要求的明显标识:收货待验、退货为黄色;储存、分拣发货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第十二条 药品物流作业场所应配备能够满足物流作业正常开展的设施设备:(一) 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有效隔离的地垫及货架等设备;(二) 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三) 有效调控温湿度及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四) 有效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五) 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施;(六) 药品拆零拣选、零货拼箱操作及复核的作
6、业区域和设备;(七) 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八) 验收、发货的专用场所;(九) 不合格药品、退出或退回药品专用存放场所;(十)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种的专用场所。第十三条 应配备能够实施药品现代物流作业,并与物流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机械化装卸、传送设备和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分拣设备。(一)整件库应设置自动化立体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物流中心仓储用地与仓储设施设备应为自有。仓储区域(包括储存区、拣选作业区、集货配送区等)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和物流规模的需要。自动化立体仓库不低于12米,堆垛机不少于5台;如设置高架仓库,有效利用高度不低于8米;应采用重型组合式货架,
7、货架不少于4层,托盘货位不少于4000个,货架叉车不少于3台。(二)零散件库1、应配置隔板货架、流利货架等类型货架,零货货位不少于10000个,货位间必须有效隔离;2、具有能覆盖零货库区域的药品自动输送,并与零货分拣量相匹配的分拣传输设施设备,出货复核口应与配货规模相适应;3、拆零拣选应运用电子标签拣选系统,对零散药品进行准确、快速拣选。自动输出系统或设备应分布在收货验收区、储存区、拣选作业区、出库复核区、集货配送区等。采用条形码或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系统等识别技术,通过动力输送线将药品送达目的的区域,实现物流中心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线、闭合的物流传送。第十四条 企业应设置条码打印扫描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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