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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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舟山市定海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精品文档.舟山市定海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1使用童工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六条、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如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2、计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1名童工处以2500元罚款;超过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的罚款标准计罚)罚款总额低于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根据从重处罚原则,选择较高的罚款标准,应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进行处罚。情节一般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是否严重,可以参考下列因素:童工嫌疑人的人数、工作时间是否超时、是否受到身体损害以及损害程度,用人单位是否强迫劳动、是否欺骗或隐瞒作业场所的有关有毒物品、是
3、否提供了有效的劳动保护等。)必须处罚事项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偶尔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三级的作业,一年内不超过1次的;(2)偶尔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高处作业,一年内不超过1次的;(3)偶尔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低温、冷水作业,一年内不超过1次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
4、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三级的作业,一年内达到两次以上的;(2)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低温、冷水作业,一年内达到两次以上的;(3)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高处作业,一年内达到两次以上的;(4)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高处作业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四级的作业的;(2)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级高处作业的;(3)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
5、法行为的;(4)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必须处罚事项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累计不超过1天的;(2)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一级高
6、处作业,累计不超过1天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一级高处作业累计超过1天的;(2)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第二级高处作业,累计不超过1天的;(3)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累计不超过1天的;(4)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累计不超过1天的;(5)偶尔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累计不超过1天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怀孕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有毒有
7、害环境工作的;(2)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第二级及其以上高处作业的;(3)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三级及其以上作业的;(4)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的;(5)安排女职工从事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以及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的;(6)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7)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必须处罚事项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劳动
8、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安排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累计不超过1个班次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累计在4小时以内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累计超过一个班次不超过两个班次的;(2)延长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工作时间累计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累计两个以上班次的;(2)延
9、长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工作时间累计8小时以上的;(3)安排距预产期不足15日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4)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5)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必须处罚事项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劳动法第六十二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
1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规定时间1天以上不足两天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规定时间3天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规定时间3天以上的;(2)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3)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
11、款。必须处罚事项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因设备或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该哺乳期女职工不参与处理会造成重大损失,经女职工本人同意,偶尔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的。处罚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偶尔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超过一个班次
12、的;(2)偶尔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三级的作业,不超过1小时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累计4小时以上不超过8小时的;(2)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夜班劳动累计超过一个班次不超过两个班次的;(3)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三级的作业,累计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累计8小时以上的;(2)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夜班劳动累计超过两个班次的;(3)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指
13、数为三级的作业累计超过4小时的;(4)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的;(5)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6)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7)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14、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接尘作业,每月不超过1天的;(2)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有毒作业每月不超过1天的;(3)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每月不超过1次或1天的;(4)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冷水作业每月不超过1次或1天的;(5)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四级的体力劳动每月不超过1天的。 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一般违
15、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接尘作业,每月1天以上不超过3天的;(2)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有毒作业每月1天以上不超过3天的;(3)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每月1次或1天以上不超过3次或3天的;(4)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冷水作业每月1次或1天以上不超过3次或3天的;(5)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四级的体力劳动每月1天以上不超过3天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接尘作业,每月超过3天的;(2)
16、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以上有毒作业每月超过3天的;(3)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每月3次或3天以上的;(4)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以上冷水作业每月超过3次或3天的;(5)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强度指数为四级的体力劳动每月超过3天的;(6)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的;(7)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的;(8)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或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的;(9)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
17、业或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的;(10)安排未成年工从事锅炉司炉作业的;(11)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12)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必须处罚事项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第六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责令改正,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
18、现情形: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1个月内给予补检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个月内予以补检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个月给予补检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从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过健康检查的;(2)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超过三个月未给予补检的;(3)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
19、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4)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工时制度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1)劳动法第九十条(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罚款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1小时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
20、)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3小时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2)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超出36小时不足40小时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3小时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不足40小时的;(2)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超出40小时不足44小时的;(3)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4小时不超过5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
21、劳动者每人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5小时以上,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2)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月累计超过44小时以上的;(3)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4)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序号监察事项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备注4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等(4)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情况社会
22、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警告,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影响的,予以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但不能完全消除影响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限期整改指定的时间内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理后,仍不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缴纳社会保险费(1)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 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瞒报工资总额不满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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