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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关实务全国报关员考试教材讲解张英杰主讲,2,第一章 报关概述学习目的:掌握报关、报关单位、报关活动相关人、报关员、报关行业协会的概念及相关行为规则、法律责任,3,第一节 报关一、 报关的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4,区分通关与报关的关系.报关指海关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通关不仅包括海关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5,*一般而言,如是法检产品,先报检后报关,但是非
2、法检产品只需报关不用报检,6,二、报关的范围(一)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国际运营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二)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暂准、减免税、过境、转运、通运、其他进出口货物(三)进出境物品的报关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其他物品,7,三、 报关的分类(一)按照报关的对象,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二)按照报关的目的,主要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三)按照报关活动的实施者不同,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8,1.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2.代理报关-接受进出口收发货人的委托代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1)直接代理(2)间接代理,9,#四、报关的基本内容(一
3、)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基本内容报关时需向海关申报的主要内容有:1.运输工具进出境的时间、航次及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证明材料2.运输工具进出境时所载运货物的情况3.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自用物品、货币、金银情况4.运输工具所载旅客情况5.运输工具所载邮递物品、行李物品的情况6.从事国际合法性运输的证明材料7.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清楚的情况,10,(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1.办理报关手续的准备工作2. 电子申报3.验货4.缴纳税费5.海关放行后提货,11,(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对物品监管的原则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采用“红绿通道”,选用红色通道的需填写“进出境旅客行
4、李物品申报单”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根据万国邮政公约规定,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或“绿色标签”,12,第二节 报关单位一、 报关单位的概念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3,一、 报关单位的类型(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二) 报关企业1专业报关企业:报关公司、报关行2代理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14,一、 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行为规则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只能办理本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海关注册登记后,可在所在我国关境内各个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本单位的业务。,15,2、可
5、委托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的所属报关员代办报关业务3、向海关报关时提交的纸质报关单加盖报关专用章4、对所属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员离职的应于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报关员证交海关注销,16,(二)专业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1、报关企业报关服务的地域范围报关企业可以在依法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个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服务,在拟从事报关活动的口岸依法设分支机构,向直属海关备案,,17,2、报关企业的义务*遵纪守法*建立帐簿和营业记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审查委托人提供情况的真实、完整性*不得出让其名义,共他人代理报关*对于代理报关的货物涉
6、及走私违规的,迎接收或协助海关进行调查,18,3、其他规则*提交的报关单加盖报关专用章*报关企业对所属的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员离职德于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19,第三节 报关活动相关人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概念报关活动相关人主要指的是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库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20,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的类型(一)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二)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加工的企业(三)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21,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以警告、暂停其从业、直至撤销注册,22,第四节
7、报关员一、报关员的概念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23,二、报关员资格(一)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2、报关活动中走私、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资格的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取消资格4、考试舞弊被海关发现未满3年的,25,(二)报名手续 就近报名,缴纳费用,海关审核合格的发准考证,持证考试,26,(三)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颁发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海关总署制定的报关员资
8、格证书,全国有效,27,三、 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28,(一)报关员的权利1以所在单位的名义执业办理报关业务。2、向海关查询其办理的报关业务情况3、拒绝海关工作人员的不合理要求4、对海关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享有陈述、 申辩、申述的权利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6、合法权利因海关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 依法要求赔偿7、参加执业培训,29,(二)报关员的义务1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应按时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4配合海关对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处;
9、5. 参加报关岗位考核,30,6、持证办理业务7、妥善保管报关员证和相关文件8、协助落实海关对报关单位管理的具体措施,31,(三)报关员执业禁止,1、故意制造海关和企业间矛盾和纠纷的2、假借海关名义向委托人索要合同以外酬金或财物的3、同时在2个获2个以上单位执业的4、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业务5、转借报关员证的6、涂改报关员证的7、其他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32,(四)报关员的海关计分考核,1、2、5、10、20、30分,33,第二章 报关与海关管理,34,第一节 海关概述,35,一、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一)海关的性质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我国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海
10、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之一,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直属机关,36,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关境和国境关境是世界各国海关通用的概念,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导。在一般情况下,关境的范围等于国境,但对于关税同盟,其成员国(地区)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只对于来自和运往非同盟国的货物在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因而对于每个成员国(地区)来说,其关镜大于国境。,37,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海关法是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范,于1987年1月2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起实施。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11、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海关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修正后的海关法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38,其他法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外贸易法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9,(二)海关的任务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40,1、监管*监管与监督管理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而海关监管则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41,*
12、监管的分类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序与方法。,42,2、征税代表国家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是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43,3、查缉走私 查缉走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是打击走私的主管机
13、关。,44,走私: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未经海关许可未缴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45,4、编制海关统计199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以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46,二、海关的权力 海关权力,是指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的对进出
14、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能。海关权力属于公共行政职权,其行使受一定范围和条件的限制,并应当接受执法监督。,47,(一)海关权力的特点:1、特定性:特有的、特定区域2、独立性:独立行事,向总署负责3、效力先定性:对错先执行4、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收益权,48,(二)海关权力的内容1、行政许可权: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监管仓库、转关运输的承运人、报关员注册2、税费征收权:,49,3、行政监督检查权(1)检查权:(2)查验权(3)查阅、复制权(4)查问权(5)查询权(6)稽查权:,50,*检查权: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对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应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的沿
15、海沿边地区;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场所,在海关监管区和沿海沿边地区海关可直接检查,超出范围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51,稽查权: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监管期内或期满后的3年内,海关可以队账簿、报关单及其他资料实施稽查。,52,4、行政强制权(1)扣留权,53,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可以扣留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
16、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54,(2)滞报、滞纳金征收权(3)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55,(4)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货物,海关有权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等。,56,(5)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6)税收保全(7)抵缴、
17、变价抵缴罚款权(8)连续追缉权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搞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57,(9)其他特殊行政强制处罚担保税收担保其他海关事务担保5、佩带和使用武品权6、行政处罚权,58,7、其他行政处理权(1)行政裁定权(2)行政命令权(3)行政奖励权(4)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59,(三)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 则,60,1、合法原则(1)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资格合法,即行使权力的主体必须有法律授权。(2)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律规范为依据。(3)行使权力的方法、手段、步骤、时限等程序应合法。(4)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包括海关
18、及管理相对人)都应承担相庆的法律责任。,61,2、适当原则3、依法独立行使原则4、依法受到保障原则,62,(四)海关权力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社会监督、海关上下级机构间的监督、机构内部不同部门间的监督、工作人员间的监督。,63,三、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海关的工作方针: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64,(一)海关的领导体制1980年2月,国务院根据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作出了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全国海关建制归中央统一管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19、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财务及其业务。”恢复了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65,(二)海关的设关原则海关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海关的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66,(三)海关的组织机构海关机构的设置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的隶属海关三级。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67,1、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物资和各项海关业务,是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在上海和天
20、津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构。,68,2、直属海关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1个。直属海关就本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责,向海关总署负责。直属海关承担着在关区内组织开展海关各项业务和关区集中审单作业、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海关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重要职责,在海关三级业务职能管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69,3、隶属海关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一般都设在口岸和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70,4、海关缉私警察机构海关缉私警察是专司打击走私犯罪
21、活动的警察队伍。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由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组建走私犯罪侦查局,设在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避,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走私犯罪侦查局在广东分署和全国各直属海关设立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在部分隶属海关设立走私犯罪侦查支局。,71,从2003年起,海关对部分打私办案职能进行了内部调整,走私犯罪侦查机构增加了行政执行职能。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各级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统一更名,其中,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广东关缉私局;各隶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
22、各隶属海关缉私分局。,72,四、报关与海关管理(一)报关与海关工作任务(二)报关与海关业务改革(三)报关与海关对企业的管理(四)报关与海关廉政建设,73,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74,一、报关管理制度概述(一)什么是报关管理制度报关管理制度是指海关依法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登记,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的业务制度。,75,(二)报关管理制度的作用1、报关管理制度是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2、报关管理制度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3、报关管理制度是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76,二、报关注册登记制度(一)报关
23、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报关注册登记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供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77,(二)报关注册登记的范围及基本条件1、报关注册登记的范围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两类:一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主要包括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二是报关企业,主要包括报关行、国际货物运输公司。其他企业和单位,海关一般不接受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78,(二)、报关注册登记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1)报关企业设立条件*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4、150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纪录*负责人有5年以上外贸或报关经验*无被海关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纪录*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79,(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到所属直属海关办理,可委托代理,出具授权委托书*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报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人工作简历、服务场所所有权证明、其他相关材料,80,海关对申请的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律形式的,应当长或签收材料后5日内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5、不告知即为受理*能当场更改的,更改后签章确认*材料齐全海关应受理,81,海关对申请的审查受理之日起20日审查完毕,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20日内作出确定,82,行政许可的作出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的作出书面确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依法享有复议、起诉权,83,(3)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报关企业如需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外从事报关服务,应设立分支机构,想你注册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84,申请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满2年最近两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追加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85,分支机构注册条件
26、,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条件报关员不少于3名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分支机构负责人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纪录,86,(4)报关企业及分支机构期限,注册登记期限2年需延期的办理延续手续,87,(5)等级许可的变更和延续,需变更的经所属海关初审后交直属海关需延续的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延续2年,88,(6)注册登记许可的撤销,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注册许可的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不具备申请资格和条件的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况,89,(7)注册登记许可的注销,有效期满为延续的报关
27、企业依法终止的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90,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动合同复印件,91,(三)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92,提交的文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
28、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9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进出口收发货人凭以办理报关业务,94,(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效及换证管理,根据海关规定,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2年,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 收发货人在届满前30天办理换证手续,报关企业在届满前40天办理延期手续,95,办理换证手续时提交文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报
29、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96,(五)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1、变更登记 报关企业取得变更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97,2、注销登记 (1)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4)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30、(6)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98,三、报关员的注册登记与考核管理制度,(一)报关员注册登记 1、注册条件 (1)报关员必须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2)报关员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99,2、注册程序,(1)报关单位向海关提出申请 1.有效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2.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3.海关核发的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或者收发货登记证书; 4.申请注册人所属报关单位的用工劳动合同或5.证明申请注册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人事证明文件; 5.申请注册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6.申请注册人的近期免冠照片; 7.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00,(2)海关审核 (3)颁发报关员证,101,(二)报关员的考核管理
31、,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起实施,102,记分考核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对象:在职报关员范围:报关单填写不规范 报关行为不规范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有走私行为(不太严重),103,记分考核管理的性质,是教育和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注:向海关人员行贿,或其他的违法行为不适用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应采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104,记分考核的管理部门,海关企管部门: 职能指导、日常监督、协调工作业务部门: 执行记分工作注:记分时应将原因、分值告之当事人,105,记分考核办法的量化标准,一次记分值为: 1、2、5、10、20、30分记分周期: 1月1日12月
32、31日,106,一次记1分的情况:电子报关单数据填写不规范海关放行前,因报关员申报差错,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费征收、海关统计造成危害的;为正常使用印章的;为正常签名的。,107,一次记2分的情况:海关放行前,因报关员填写不规范,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费征收、海关统计造成危害的;海关审核电子报关单时,要求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提供样品,海关告之后,因报关员不配合导致腿单的;,108,一次记5分的情况:“现场交单”“放行交单”之日起10日内没有办理正常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海关放行后,由于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币制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的,且差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数量与实际
33、不符,4位以下差值;,109,一次记10分的情况:出借或涂改报关员证的;海关放行后,由于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币制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服,且差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数量与实际不符,4位以上差值;,110,20分:违反海关监管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取消报关员资格的。30分:因走私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取消报关员资格的。,111,记分考核管理的救济途径,除适合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提出了书面申辩的救济途径。有异议的,收到告知胆汁日期7日内提出书面申辩,,112,岗位考核,记分达30分的不能报关,接受岗位考核,合格的重新取得报关资格,从事报关活动,不合格接受下次
34、培训。,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124,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分类:按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 按管理手段: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125,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贸易救济制度,126,一、对外贸易管制目的(一)保护
35、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二)推动本国的外交政策(三)行使国家职能,127,二、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一)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三)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128,三、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行政规章(四)国际条约,129,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130,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准许进出口有关证件的审批和管理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以国家各类许可为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是一项非关税措施。,131,一、禁止进出口管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36、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货物、技术目录。,132,(一)、禁止进口货物管理规定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国家制定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为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世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协定而发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如:“四氯化碳”、濒危物种范畴“犀牛角”“虎骨”;,133,*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旧机电产品,生产安全(压力容器)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环境保护(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134,*
37、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四、五批)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废物、含铅汽油淤渣13个类别的货物,135,(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未列入国际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废物、受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禁止进口*来自疫区或不符合我国卫生标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禁止进口,136,(3)其他*CFC-12制冷的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血液制品、黑人牙膏、国产手表复进口,137,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目前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所列明的禁止进口的技术涉及钢铁冶金技术、有色金属冶金
38、技术、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消防技术、电工技术、轻工技术、印刷技术、医药技术、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等11个技术领域的26项技术。,138,(二)、禁止出口管理(1)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商品国家制定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为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世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协定而发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国家禁止出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139,国家制定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匮乏的森林
39、资源,防止乱砍滥伐。如禁止出口截面直径4cm、长度10cm棒状木炭。,140,(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3)其他,如禁止出口劳改产品等单行规定。,141,(三)禁止出口技术管理目前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部分的技术涉及测绘技术、地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农业技术等包括核技术在内的25个技术领域的31项技术。,142,二、限制类进出口货物(一)限制类进口货物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
40、部门会同国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143,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其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限责划分进行管理。,144,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成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145,2、
41、限制进口技术管理拟进口的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签约后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证”,目前我国限制进口的技术涉及6个技术领域16项技术,146,(二)、限制出口管理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1) 出口配额限制(2) 出口非配额限制,147,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理制度,148,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一)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进出口经营权是指在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所取得的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称对外贸易经营权。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任何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只有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依法办理了备案登记后享有对外贸易经
42、营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才能有权对外签订贸易合同。,149,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是指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我国政府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出入我国国境的货物及其包装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手段的总和。,150,(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对于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境商品是否需要检验,由对外贸易当事人决定。3、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或重要环境及卫生、疫情标准的重要进出口商品,收货人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
43、定在出口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货到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151,(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我国实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四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152,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的进出境的监督管理制度。,153,我国实行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
44、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154,主要职能,进出境货物检疫携带、邮寄检疫运输工具检疫,155,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方法,注册登记疫情调查监测和防疫指导,156,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防治疾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只能: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157,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一)出口货物收汇管理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采取的是外汇核销形式。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颁布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出口外汇核销单”管理的方式,对出口货物实施直接收汇控制。,158,
45、(二)进口货物付汇管理进口企业在进口付汇前向付汇银行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办理付汇,159,四、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是针对价格歧视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产品进口激增,160,(一)反倾销措施倾销一般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我国依据外倾销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实施反倾销(临时反倾销、最终反倾销),161,1、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进口方主管机构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可以依据WTO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在全部调查结束
46、之前,采取临时性的反倾销措施,以防止在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162,临时反倾销措施有两种形式: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是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163,2、最终反倾销措施对终裁决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164,(二)反补贴措施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财政捐助,以及政府对其收入或价格的支持,特别是出口补贴。补贴与倾销一样,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165,1、临时反补贴措施初裁决定确定补
47、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166,2、最终反补贴措施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征收反补贴科。,167,(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指进口国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168,1、临时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延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进口国成员国(地区)可不经磋商而采取临时性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0天,并且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 调查后不成立的,增收的关税应退还,169,2、最终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纯粹的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形式。但保障措施应仅在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的必要限度内实施。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8年,170,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 措施及报关规范,171,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木,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发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