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自动化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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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自动化部分.精品文档.代替SDJ 279-1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The specification of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of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Part 5: Section of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专业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产汽轮发电机容量为125MW600MW的凝汽
2、式发电厂、500MW及以上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和采用洁净发电技术的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对其他容量机组以及类似的涉外工程和引进热工自动化设备的施工及验收工作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624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GB/T 3733.13765 卡套式管接头GB/T 5625565
3、3 扩口式管接头GB/T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65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准DL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厂焊接篇)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11-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T 5035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L/T 504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 5053
4、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SDJ 68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CECS 31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 81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 87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3 总 则3.1 一 般 规 定 3.1.1 热工自动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以设计、设备订货合同和制造厂的技术文件为依据,如需变更设计,就应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完整的变更资料给竣工图的编制单位。 3.1.2 热工自动化工程施工中的电气、焊接、安全防火等工作,还应符合GB 50168、DL 5007、DL 5009.1、DL 5027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行政部门发布的有
5、关规定。 3.1.3 凡担任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压力容器及管道焊接和在受监就承压部件上焊接非承压件的焊工以及焊接热处理人员、仪表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应项目的技术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作业。 3.1.4 热工自动化工程的施工,应保证测量与控制系统能准确、灵敏、安全、可靠地工作,且注意布置整齐美观,安装地点采光良好、维护方便。 3.1.5 热工自动化工程的安装,应注意避免震动、高温、低温、灰尘、潮湿、腐蚀、爆炸等影响,采用空调的控制室和电子设备室等的空气调节参数应符合DL/T 5035的规定,并密封良好。 3.1.6 热工自动化工程使用的各种标志牌,其文字和代号应正确、清晰和不易脱落
6、褪色。 3.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T 50166的规定,交付使用前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3.2 到 货 保 管 和 验 收 3.2.1 到达现场的设备、材料,应按SDJ 68和制造厂技术文件规定的保管条件分类入库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1 测量仪表、控制装置、监视和控制系统硬件、电子装置机柜等精密设备,宜存放在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保温库内。 2 控制盘(台、箱、柜)、执行机构、电线、阀门、有色金属、优质钢材、管件及一般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的封闭库内。 3 管材应存放在棚库内。 4 电缆应绕在电缆盘上,宜用木板或铁皮等封闭,存放在棚库或
7、露天堆放场内,避免直接曝晒。电缆盘应直立存放,不得平放。存放场所的地基应坚实并易于排水。 3.2.2 设备由温度低于-5的环境移入保温库时,应在库内放置24h后再开箱。 3.2.3 凡到现场后不得随意打开防腐包装的设备,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包装箱外(或内)有湿度指示器、振动指示器或倾斜指示器时,开箱前(或后)应检查指示器并作记录。 3.2.4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按合同规定和商检要求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设备开箱时,应进行下列工作并记录: 1 根据到货单和装箱单核对设备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专用工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资料; 2 外观检查设备有无破损、变形和锈蚀; 3 精密贵重
8、设备开箱检查后,应恢复其必要的包装并妥善保管。3.3 施 工 准 备 和 配 合 3.3.1 热工自动化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制造厂技术资料和安装使用说明书齐全; 2 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3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已经过审批; 4 必要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已编制和审批; 5 热工自动化设备、安装材料、安装配件、施工机具、监视和测量设备基本齐全,测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 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 7 施工现场环境已具备热工自动化工程的施工条件3.3.2 安装前,对各类管材、阀门、承压部件应进行检查和清理;对合金钢材部件必
9、须进行光谱分析并标识;对取源阀门和压力容器必须进行严密性试验,其试验标准应遵照附录A的规定。严密性试验不合格的阀门和用于介质温度不低于450的阀门应解体检查。 3.3.3 应与土建专业配合,核对设备基础基础以及预留孔和预埋铁件的坐标尺寸。不得任意在重要建筑结构上开孔洞、损坏承力钢筋和预应力钢筋,且不得在其上施焊,如果施工需要必须进行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打砸孔洞应选用适当工具。 3.3.4 应与电气、热力设备、管道专业配合,按设计和制造厂技术文件检查已装的取源部件和预留孔。不得任意在承压容器和管道上焊接非承压部件。 3.3.5 热工自动化工程的安装,应在有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其他专业施工完成后进
10、行,否则,应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4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的安装4.1 一 般 规 定 4.1.1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应设置在能真实反映被测介质参数,便于维护检修且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上,若安装在高空处,则应装设维修平台。 4.1.2 取源部件及及敏感元件不应设置在人孔、看火孔、防爆门及排污门附近。 4.1.3 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施焊及热处理工作,必须在热力设备和管道衬里、清洗和严密性试验前进行。不得在已封闭和保温的热力设备或管道上开孔、施焊,必须进行时,应提出保证内部清洁和外部整齐的措施,并办理批准手续。 4.1.4 取源部件的材质应与热力设备或管道的材质相符,并有检验合格
11、证。凡无质量合格证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批号抽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合金钢材安装后必须进行光谱分析复查并有记录。 4.1.5 在热力设备和压力管道上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风压管道上开孔可采用氧-乙炔焰切割,但孔口应磨圆锉光。 4.1.6 安装取源部件时,插座和接管座不可设置在焊缝或热影响区。 4.1.7 取源部件的垫片材质应遵照附录B的规定选用。 4.1.8 相邻两测点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被测管道外径,但不得小于200mm。当压力取源部件和测温元件在同一管段上邻近装设时,按介质流向,前者应在后者的上游。 4.1.9 对中、高压的压力、流量、成分分析取源部件,应加装焊接取源短管。 4.1.10
12、 除锅炉烟、风外,其它介质的取压和取样管路上应根据被测介质参数装设取源阀门,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阀门的压力-温度等级”核对阀门的允许工作压力。阀门公称通径宜选择10mm,对于只装设取源阀门的测量管路,阀门公称通径可选用6mm。取源阀门应尽量靠近测点和便于操作,并固定牢固,还应采取能补偿主设备热态位移的措施。被测介质温度大于100测量管路的取源阀门应选用焊接式连接,其他阀门宜选用外螺纹连接式,取源阀门前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4.1.11 取源阀门及其以前的管路应参加主设备的严密性试验。 4.4.12 取源部件或敏感元件安装后,应标明设计编号名称及用途的标志牌。 4.4.13 严禁在
13、蒸汽管道的监察段上开孔和安装取源部件。4.2 温 度 4.2.1 测温器件应装在测量值能代表被测介质温度的地方,不得装在管道和设备的死角处。 4.2.2 测温器件应装在不受剧烈震动及共振影响的区域和冲击的处。 4.2.3 热电偶或热电阻装在隐蔽处或或运行中人无法接近的地方时,其接线端应引到便于检修处。4.2.4 热电偶或热电阻保护套管及插座的材质应符合被测介质及其参数的要求。 4.2.5 测温器件的插座及保护套管应在热力系统压力试验前安装。 4.2.6 采用螺纹固定的测温器件,安装前应检查插座螺纹和清除内部的氧化层,并在螺纹上涂擦防锈或防卡涩的涂料。测温器件与插座之间应装垫片,并保证接触面严密
14、连接。若插座全部在保温层内,则应从插座端面起向外选用松软的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4.2.7 水平安装的测温器件,若插入深度大于1m,应有防止保护套管弯曲的措施。 4.2.8 风粉管道上安装的测温器件,应装有可与测温器件一同拆卸的防磨损保护罩或其他防磨损措施。 4.2.9 在直径为76mm以下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器件时,如无小型测温器件,宜采用装扩大管的方法。在公称压力不大于1.6MPa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器件时,也可采用在弯头处沿管道中心线迎着介质流向插入。 4.2.10 双金属温度计应装在便于监视和不易受机械碰伤的地方,其感温元件必须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4.2.11 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
15、测介质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2.12 插入式热电偶和热电阻的套管,其插入被测介质的有效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等于或小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100mm。 2 一般流体介质管道的外径等于或小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2;外径大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300mm。3 烟、风及风粉混合物介质管道,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312。 4 回油管道上测温元件的测量端,必须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4.2.13 测量粉仓煤粉温度的
16、测温器件,宜从粉仓顶部垂直插人并采取加固措施,其插入深度宜分上、中、下三种,可测量不同断面的煤粉温度。 4.2.14 磨煤机入口热风温度的测温器件,应设置在落泔管前。 4.2.15 安装在高温、高压汽水管道上的测温器件,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4.2.16 汽轮机内缸的测温器件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锁住,且测温元件便于拆卸,引出处不得渗漏。 4.2.17 测量金属温度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应紧贴被测表面且接触良好,被测表面有保温设施的应一起加以保温。 4.2.18 测量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宜装在离顶棚管上面100mm内的垂直管段上。当锅炉结构不允许时,可适当上移,但装于同一过热
17、器或再热器上的各测点的标高应一致。焊接工作应在水压试验前进行。 4.2.19 测量汽轮机前导汽管壁温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应安装在水平管段的下部。4.2.20 汽轮机防水保护的测温器件安装部位和插入深度应符合设计或制造厂的规定。4.2.21 已安装的测量管壁温度铠装热电偶,应有防止因现场施工被损坏的措施。若因损坏而需现场修复,则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M/m。4.2.22 测量汽轮机轴瓦温度的备用热电阻,也应将其引线引至接线盒。4.3 压 力 4.3.1 压力测点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管道压力的测点,应设置在流速稳定的直管段上,不应设置在有涡流的部位。 2 压力取源部件与管道上调节阀
18、的距离:上游侧应大于2D;下游侧应大于5D(D为工艺管道内径)。 3 测量低于01MPa的压力时,应尽量减少液柱引起的附加误差。 4 炉膛压力取源部件的位置应符合锅炉厂规定,宜设置在燃烧至火焰中心的上部。 5 锅炉各一次风管或二次风管的压力测点至燃烧器之间的管道阻力应相等。6 中储仓式制粉系统磨煤机前、后风压的取源部件,前者应装设在磨煤机入口颈部,后者应装设在靠近粗粉分离器的气粉混合物管道上。7 汽轮机润滑油压测点应选择在油管路末段压力较低处。4.3.2 水平或倾斜管道上压力测点的安装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气体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上半部; 2 测量液体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
19、水平中心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 3 测量蒸汽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上半部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 4.3.3 测量带有灰尘或气粉混合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应采用具有防堵和/或吹扫结构的取压装置。取压管的安装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垂直的管道、炉墙或烟道上,取压管应倾斜向上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应大于30; 2 在水平管道上,取压管应在管道上方,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 4.3.4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外径相符,以防堵塞。取压装置应有吹扫用的堵头和可拆卸的管接头。 4.3.5 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得超出被测设备或管道的内壁(测量动压力者例外),取压孔与取源部件均应无毛刺。
20、4.4 流 量 4.4.1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T 2624的有关规定。 4.4.2 安装前应对节流件的外观及节流孔直径进行检查和测量,并作好记录。节流件外观、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和GB/T 2624的规定。 4.4.3 节流件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遵照附录C的规定。 4.4.4 邻近节流件(如有夹持环则邻近夹持环)的上游至少在2D长度范围内,管道内截面应是圆筒形的。当在任何平面上测量直径时,任意直径与所测量的直径平均值(取相互之间大致有相等角度的四个直径求其算术平均值)之差不超过直径平均值的0.3%。其余所要求的最短管段长度范围内,只要目测检查表明是圆的,就可以认为横截面
21、是圆的。在节流件上游至少10D和下游下游至少4D的长度范围内,管子的内表面应清洁,并符合粗糙度等级参数的规定。 4.4.5 节流装置的每个取压装置,至少应有一个上游取压口和一个下游取压口,且有相同的直径。不同取压方式的上、下游取压口位置、直径应符合GB/T 2642的有关规定。取压口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并与其成直角(如采用单独钻孔取压口,则取压口的轴线应尽可能以90角与管道轴线相交)。取压口的内边缘应与管道内壁平齐。 4.4.6 节流装置的差压用均压环取压时,上、下游侧取压孔的数量必须相等,同一侧的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 4.4.7 节流件在管道中安装方向必须使流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
22、面流向节流件的下游端面。对于孔板,上游端面与节流孔圆筒形柱面垂直;对于喷嘴,上游端面垂直于轴线的入口平面部分。 4.4.8 节流件在管道中安装垂直于管道轴线,其偏差允许在土1之间。节流件应与管道或夹持环(当采用时)同轴,节流件的轴线与上、下游侧管道轴线之间的距离为ex0.0025D(448)0.1+2.34=d/D式中: D工作条件下上游管道内径;直径比; d工作条件下节流件的节流孔或喉部直径。4.4.9 当采用夹持环时,应注意对中心,夹持环的任何部位不得突入管道内,如节流件与夹持环之间使用垫圈时,垫圈不应突入夹持环内。 4.4.10 节流件安装如使用垫圈,垫圈不应突入管道内,当采用角接取压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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