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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析公民社会、公民文化与善治论析公民社会、公民文化与善治论文关键词:公民社会;公民;公民文化;政府;善治论文摘要:善治,是人类社会管理公共事物的理想形式,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社会的最佳配合,更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介入和合作,不会有善治。而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是国家与社会保持良性关系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实现善治的关键所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崛起,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使中国的治理形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其重要变化之一是推动善治在中国的发
2、展。善治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物的合作管理,更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我们甚至能够讲,善治是一种新型的政治文化。本文试图借助公民社会理论,讨论公民社会、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及其对善治的影响。一善治所谓善治(goodgovernance),是指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公共组织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物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基本要素有下面几个方面:(1)合法性(2)透明性(3)责任性(4)法治(5)回应性(6)有效性(7)介入。善治是人类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的理想政治形式,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民主政府、市场
3、政府和分权政府是善治的主要条件,这些要件构成了善治的制度平台。善治必须建立在国家和市场的基础上,是对国家和市场的补充。善治不是政府利用权威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控制的经过,而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的等方式施行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善治要求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要最大限度地协调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获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同。善治要求各种政治信息公开、透明,以便公民能够及时了解和有效介入公共决策经过,并对公共管理经过施行有效的监督。善治还要求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健全的法制,就没有
4、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没有善治。总之,善治的构成有利于促进对社会权利的尊重,有利于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到达社会发展的目的;善治的构成有利于促进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有利于公民权利意识、法制意识、介入意识的提高;善治的构成既能够避免政府公共管理经过中存在的某些政府失效现象,可以以避免市场配置资源经过中存在的某些市场失灵现象。二善治是政府与社会的最佳配合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分析范畴,它遵循的是自由交往和平等讨论,以达成互相理解和协调行动为目的,以实现物质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相对于国家的非政治领域,其构成要素,其一,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
5、领域,由经济、宗教、文化、知识、政治活动及其他公共领域中的自主性社团和机构组成。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独立于政府。其二,这些社团组织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构成,并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以保障或增进成员的利益或价值。公民社会的价值或原则主要表如今,保护公民权利。公民社会是独立的个人的联合体,它为个人合法地追求本身利益提供了空间。国家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公民社会里的公民都享有政治国家无权侵犯和剥夺的基本人权,同时,也有影响国家政策经过的介入权。公民社会的预期目的是民主社会,通过各民间组织和志愿性社团,能够监督政府部门的运作,鼓励公民介入政治,争取公众知情权。介入其中的公民
6、应互相尊重,平等对话,通过参政议政改革现成的民主制度和程序。公民社会发展壮大后,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它们或是单独承当起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或是与政府机构一道合作,共同行使某些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根本职能在于防御和组织,其中组织又是根本的,而社会则是国家组织的对象。国家通过非强迫的规范体系(道德)和强迫的规范体系(法律)来组织生产和交往,为社会提供生活资料和秩序保证。国家的整合功能和批判功能应是统一的,整合的目的旨在使社会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以实现效率和自由的最大化;批判的目的旨在愈加完善和发展社会规范体系,以便为生产和交往提供更大的可能性空间。基于以上认识,和谐的国家与公民社会关
7、系形式应该是有能力的国家与自立的公民社会的互动与合作组合。有能力的国家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的经过中意味着国家的必要权威不能降低、国家应负的公共责任无可推卸,这是国家与公民社会互动与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合作是指关系的双方转变各自的偏好去接近对方的偏好,互相赋权(mutualempowerment)建立伙伴关系。通过互相赋权国家能够有效地集聚政策资源、开发社会资本,公民社会能够使各项权利得到发展并最终获得确认。互相赋权宣告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光有政府即使是服务型政府也是不够的,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介入不可或缺。互相赋权在国家一方意味着政府和政策的合法性并非一次获得就一劳永逸,需要
8、公民持续的同意;互相赋权在公民社会一方意味着社会合法性与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不能简单兑换,需要国家持续的认证。互相赋权需要在有能力的国家与自立的公民社会之间建立协商民主(deliberativedemocracy)的互相交往和理性论辩机制。善治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它使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构成互相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在互相监督、互相协调、互相合作中克制了国家干涉的失效和公民社会的不自足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共同富有。因而,国家必然是社会成员获取自由与平等、公正与幸福、安全与秩序保障而成立的共同体,它建立在人民群众自由自主活动的
9、社会基础上,是人民群众普遍需要的公共利益的代表和获得必要公共生活的基本领域。这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必要前提。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要求并贯彻自由创造、平等交换、公平竞争和自己负责精神,因此人们必须以权利本位、自主自立和自己发展的价值取向,去面对公民社会生活,以民主,法治和公共精神,去面对国家共同体生活。在这里,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组织者。政府的权利;于人民,属于人民,必须用来造福于人民。这就要求以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最低限度的干涉,以及对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最大限度的保障为最优原则,并在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建立协商民主机制。使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构成了互相
10、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在互相监督、互相协调、互相合作中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三善治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利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经过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经过。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这就提倡再度复兴的、更为积极的、更多介入的公民性。公民性,一方面指在法律体系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讲,公民性被视为一种合法身份。另一方面,公民性涉及的是公民个体影响政治系统的能力,它意味着对政治生活的积极介入。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增进公民社会及公民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福扯,所以,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主导形式实际上是建立在这
11、样一种思想观念基础之上,即: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保证公民能够做出符合其本身利益的选择,政府的作用就是确保公民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这种观点与善治的理念是一致的。同时,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会更为积极的介入治理,公民会超越本身利益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进而会采取一种愈加广阔且更具长期性的视野,去了解公共事务、有归属感、关心整体并与社会达成一种道德契约,这种公共精神是善治的粘合剂,它包含着爱也包含着责任。公民性概念经常会包括:关心共同利益,社区整体的利益,一个人所拥有的尊重别人权利的意愿,对不同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社会信仰的容忍,成认社区的决策重于一个人的私人偏好,以及成认一个人有责任保
12、护公众和为公众服务。公民社会的目的,是培养共同的价值观和一种关于公共利益的集体意识,如维持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维护管理经过、以及促进民主和防御外敌等,同时,政府也应该努力培养和开发人们的这种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能力依靠于信任。信任和为了公共利益而行动,这两者是互相强化的当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行动时,公民的信任度也会随之加强。反之,当公民的信任度加强时,公民可以以体验到他们认识共同利益和根据共同利益行事的能力在加强。政府对于帮助公民明确地表达公共利益具有一种极为重要的作用,反过来,公民利益也应该指导政府的决策和行为。政府必须努力保证公民在治理的每一个阶段获得发言权。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自信心是建
13、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即:政府政策关注的焦点是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决策将会以某种方式制定出所有公民都会同意的政策。公共利益最好被视为公民社会对话和介入的一个经过。这个经过既能够使人们了解政策定的情况,又能够培育公民意识。由于在民主介入经过中,公民不仅仅只是考虑到本人狭隘的利益,而是考虑到更广泛的共同利益,并且有助于人们认识治理经过的复杂性。在一个民主政体中,位于公民性核心的正是这种超越狭隘利益并且认识到共同利益的能力。政府及行政官员负有一种帮助教育公民的责任。政府要创造使公民能够互相学习、互相对话和介入民主管理的时机及环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
14、界定为信息、协商和积极介入三个层次。信息,包括政府传播信息的积极办法,又包括公民获取信息的被动渠道;协商,指政府指定问题并且对经过进行管理,而与此同时,公民则应邀提出本人的观点和意见;积极的介入,指公民积极地从事对政策制定经过和政策制定内容的界定。它成认公民在议程的建立、政策选择的拟订以及政策对话的构成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尽管最终决策或政策阐述的职责归于政府。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能够激发公民自豪感和公民责任感。随着民主介入和与政府良好合作的深人,公民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将会在很多层次上发展成为更为强烈的介入愿望。但是,无论是在政策构成的经过中,还是在政策执行经过中,政府都必须是开放的并且是能够
15、接近的,否则公民将无法介入也不愿意介入;政府在设计项目和提供服务方面必须是具有回应性的,否则公民将无法介入也不愿意介入;政府存在的理由就是知足公民的需要,否则公民也不愿意介入。这样做的最佳途径是在实现公共利益中为介入和合作创造时机。于是其目的就是要确保政府是开放的和能够接近的,确保政府具有回应性,以及确保政府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公民服务以及在政策经过的各个阶段为公民权的行使创造时机。作为公民的我们,应该认识到,使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社会愈加美妙需要我们与政府的良好合作,需要我们的积极介入。我们的政府是属于我们的并且是我们的责任。尽管我们能够并且应该对政府具有较高期望,但是,政府要有效地运转,达至善治
16、,则需要积极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是国家与社会保持良性关系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实现善治的关键所在。四善治是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善治理论不仅意味着治理主体和治理范围的扩大、治理方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它也表明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或者讲治理理念上的变化。作为一种扩展性概念,善治理论还蕴涵着独特的民主理念、为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和更理想的前景。如今,善治既作为一种民主的政治与社会制度成为社会理想,也被视为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而备受关注。善治本身是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只要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善治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介入政治管理的权
17、利。这样,善治与民主便有机地结合起来。善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在此意义上讲,善治提供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当代化的民主化价值要求,即打破封建宗法社会秩序,粉碎僵化的政治构造和独断的权利构造,从臣民的政治文化走向公民的政治文化,从民本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从主德、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以法为本、德法兼治的政治文化。公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具有主体意识是公民进人政治经过的前提条件。善治强调公民社会的培育、要求强化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调动公民的政治积极性,提升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意识。世界各国的经历表明,对于民主制度的绩效来讲,至关重要的要素是普通公民在公民社会中充满活力的群众性基层活动。为此,从善治角度权衡,在推进传统政治文化当代化的经过中,要以实现人的当代化为核心任务,使个体成为充满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公民,努力塑造独立自主、自由平等、个性凸现、具有公共人格的新型公民文化。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当治理把本身的价值取向和逻辑目的指向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塑造反对专权、强权,维护法律的至上地位,实现人人平等、人人依法办事的公民文化时,才能到达在推动我国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经过中实现自己超越、自己完善的变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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