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与监管目的之浅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与监管目的之浅见.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与监管目的之浅见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与监管目的之浅见中央十五计划建议中强调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打破垄断经营,引进竞争机制。还十分指出要实现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和改制。这应当、也必须成为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中介行业经营和监管指导思想的出发点。一、关于保险中介发展的方向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义市场经济制度、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客观要求,我们以为,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是将来中国保险中介行业生存的前提,也是发展的方向。 (一)市场化。保险中介是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产物,从世界范围保险中介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看,保险业发达的、保险中介
2、行业成熟活跃的国家,无一不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小农经济不需要保险中介,计划经济也不需要保险中介。世界知名的保险中介公司,无一不是在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起来的。我国-和政府正在坚定不移地推行社-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对外开放政策,在参加WTO形势下,我国保险业市场化进程势不可挡。保险中介人从一开场就必须牢牢树立起市场观念,彻底打消靠政策、靠扶持、靠垄断的念头,必须靠本人的敬业精神、专业水准、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二)规范化。保险中介机构要有科学的法人治理构造,根据当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组织框架。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切实各负其责,确保公司有效运转;要有完善的规章制
3、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构成一套覆盖公司业务和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内部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要树立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建立保险经纪、代理、公估等行业自律组织,构成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职业化。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保险中介队伍,构成一种明显的保险中介人的职业特征,有一套严格的执业和操行规范。要用保险中介人的职业特征、职业水准、职业纪律、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博得投保人、保险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认可。从业人员要热爱本人的行业、本人的公司和本人的岗位,要格外注重本人的市场声誉和社会形象,十分是在困难的创业时期,要有荣耀感、责任感和责任感。
4、 (四)国际化。所谓国际化,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是动态的,既是目的,也是经过。目前,保险中介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行业,但在国际上她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构成了一套公认的运作规则和形式。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信息畅通、沟通便利的今天,我们不应该,也没有必要本人在黑暗中探索,而必须从一开场就想到与国际接轨,在经营规则、理念和方式等众多方面努力向那些在世界上已获成功的保险中介公司学习、接近和看齐。只要这样,才能争取到时间、争取到主动、争取到市场。否则,在能够预见的不远的将来的剧烈的市场竞争中,必将无立足之地。二、关于保险中介监管的目的监管当局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详细监管行为将对被监管的保险中介机构的生存
5、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监管者首先必须明白本人的工作目的,而且所有的详细监管行为必须是为到达监管目的而选择的手段、途径或形式。假使监管没有明确的目的,或者没有理性的目的,或者固然有堂而皇之的目的,但这个目的并不能左右本人的详细监管行为,甚至行为的后果住往与所谓的目的背道而驰,将是监管者的悲哀,也将是被监管者的不幸。为了顺应保险中介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发展的潮流,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保险中介监管的目的,并以此检验我们详细监管行为的效果。我们以为,在健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中介监管目的的第一层意思应当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这是监管当局的基本职责。也许有人会提出,没有将保护监管对象,即中介公
6、司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目的,能否公平?此问看似合理,其实不然。那么,保险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由谁来维护呢?回答很简单,应当由它本人依法维护。保险中介公司拥有独立的商业人格,法律法规对其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它也须能够独立承当法律责任。任何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假如其侵犯了保险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险中介公司应当、也能够堂堂正正地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本人的权益。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保险中介公司拥有本人的专业人才、法律参谋和相当的财务、物力,严格地讲,在法制经济环境中,一个不具备依法保护本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的企业,是没有生存和发展空间的。保险中介监管目的的第二层意思应当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经济要
7、突出强调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没有竞争就没有繁荣,没有竞争就没有公平。但竞争必须有规则,像游戏和比赛一样,没有规则的游戏,没有规则的比赛是不可想象的。没有规则、或不按规则进行的竞争是不公平的竞争,是蛮横,蛮横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损害多数人的利益。因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目的可以以理解为第一目的的延伸。同时,监管者也要明白,本人的责任是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不能为了秩序井然而人为地限制、压制竞争。没有竞争,秩序是毫无意义的。保险中介监管目的的第三层意思应当是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这是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客观要求和自然延伸。假如保险体系的运转是安全和稳定的,那
8、么,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就有了必要的基础和条件。相反,假如整个保险体系的运转是不安全、不稳定的,那么,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市场秩序也难以维护。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维护整个保险体系的安全稳定是前两个目的的自然延伸,而不是单一的和唯一的目的。因而,维护整个保险体系的安全、稳定,不能以有损被保险人利益、抑制竞争和效率为代价。二是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稳定,并不排除某些保险中介机构因经营失败而自动或被强迫退出市场。监管者不应当、也不可能为保险中介机构提供保险。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破产,或因违法违规而被强迫关闭,都是正常的和必要的。监管者所追求的是整体的安全稳定,而不是个
9、体的有生天死。综上所述,保险中介监管的目的能够表述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秧序,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这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其中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和前提。监管者应当紧紧围绕监管目的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法规和监管规章,认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市场准入监管,不允许先天缺乏的机构进入市场,防止潜在风险;二是业务营运监管,催促已获准入的机构依法稳健经营,维护市场秩序,防备经营风险;三是市场退出监管,监督经营不善或严重违规经营的机构依法按程序尽快退出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波动,降低损失,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和整个保险体系的全稳定。我们的所有监管法律、规章,监管措施和详细监管行为能否正确和有效。只能也必须以能否符合监管目的为准绳。对那些与监管目的没有关系,甚至与监管目的相悖的条条框框必须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检讨。需要指出的是,监管者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是实现监管目的的必要条件,但要将这些目的变成现实,单凭监管者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保险人、保险中介人和被保险人的配合与支持,需要有经济、金融、法律环境以及市场介入者的竞争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信誉意识和自己保护意识的配套与支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