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义务教育法)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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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新(义务教育法)4篇解读新(义务教育法)4篇解读新(义务教育法)一: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保障义务教育的有效施行,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这就在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缺乏的问题。这标志着我国当代的义务教育投入制度正式建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标准把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保障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到实处。新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教职工编制
2、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根据规定发放。本条第二款重申了1986年提出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国家制定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标准,省级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而调整,既保持国家的最低标准,又体现了地方政府的主动性。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的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以知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的原则制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还规定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还十分提到了特殊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高于普通学校的学生的标准。体现了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建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教育经费,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的体制。第四十四条对此做了规定,同时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分比例分担。对经济困难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机制上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财政预算单列制度,县级政府预算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这就需要对薄弱学校进行认定。建立健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财
4、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确保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资金根据规定用于义务教育。各级政府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制度,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施行义务教育。鼓励捐赞助学,设立义务教育基金。以上制度的建立,将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到位,保证我国义务教育平衡,有效发展。解读新(义务教育法)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法律责任制度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当的惩罚性法律后果。依法追查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义务教育法)施行的重要保证。所以,必须坚持违法必纠。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设法律责任专章对法律责任做了比拟明确的规定。对违背教育经费拨付制度的各级政府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5、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违背规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办学标准的,未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安全的,不根据规定平衡安排教育经费的,轻者限期改正,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政府把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未采取措施防止学生辍学的,侵占,挪用教育经费的,向学校非法摊派费用的,限期改正,通报批评,严重者,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学校违背义务教育法,必须承当法律责任: (1)违背规定向学生收费; (2)向学生推销商品牟利; (3)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5)违背规定开除学生; (6)选用未经过
6、审定的教科书。对这些违法行为,轻者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重者,给予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依法处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不根据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限期改正。社会的法律责任:胁迫或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综合新(义务教育法)解读一到六,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具有系统性,当代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是对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的全面改良和提升,其施行将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特别
7、重要的保障作用。解读新(义务教育法)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于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好的法律体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根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老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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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义务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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