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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是指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利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向法庭全面阐述主张成立的理由,驳斥辩护方不恰当的辩护理由,以使法庭准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诉人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直接决定出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下面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的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有所收获!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一、把握主动,条理明晰把握辩论的主动,就是要有效地控制辨论场面,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力求在辩护阶段就案件的事实、性质、量刑等方面提出很多不同的观点,来争取法庭和旁观者的理
2、解.对此,公诉人既不必逐一还击,也不能漠视不理,而是要以有力的答辩来控制辩题的方向,争取主动.公诉人要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答辩提纲,选择有利机会,灵敏选择答辩方式进行答辩.二是有选择地对辩护人提出的数个辩题中的一个或数个关系到定罪量刑的辩题进行答辩,对辩护人提出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不纠缠,以免影响合议庭的注意力,影响对案件关键问题的判定.如李某成心伤害案件,辩护人往往阐述被告人平常表现怎样好,尊老爱幼等等,并提出了大量材料来证明,例如被告人与邻居家的孩子非常要好,经常在一起玩,辩护人的意图就是想讲明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应从轻处罚.旁听群众此时也表露出对被告人的同情.此时,公诉人不要先作评价,而应转
3、移旁听群众的注意力,将注意力转移至被害这一方来.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向法庭介绍被害人平常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在学校里也是好学生,此次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躺在病床上已近半年不能康复.不仅给被害人家里带来很大经济负担,而且更给被害人肉体带来宏大痛苦,其母亲天天望着病床上的孩子只能以泪洗面.此时,旁听群众对被告人的同情已经转化成了愤怒,法庭气氛朝着有利于公诉方发展.二、捉住对方弱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除了据理力争外,还需认真考虑、敏锐地觉察辩护人的弱点,迅速做出反响,用简洁语言,尽快结束辩论.如杨某某成心杀人案,被告人用爆炸方法敲诈讹诈别人钱财,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定性提出异议,以为
4、应定爆炸罪,公诉人敏锐地捉住了辩护人的这一弱点,迅速还击.在答辩时,公诉人提出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证据,依法为被告人无罪、罪轻进行辩护,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敲诈讹诈罪,属侵犯公民财产犯罪的一种,辩护人则以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对于侵犯财产罪的性质更为严重,辩护人的辩护意图能否应对被告人予以更严重的处罚呢?辩护人此时无言以对.又如,在一起成心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用脚将被害人身体踢了数下,最后造成被害人脾破裂的后果.辩护人针对起诉书中的数下一词有异议,以为数下的使用不科学,含糊不清.对此,公诉人在答辩时,首先从案件证据上分析,被告人交待对被害人踢了很多脚,详
5、细踢多少下记不清了,被害人称当时被踢了很多下,也记不清了,无法确定究竟是几下,公诉人提出在起诉书中认定数下恰恰是科学的表现,而不是含糊不清,这正是模糊概念的详细运用.辩护人对此亦未继续纠缠.三、对方纠缠,适时解脱在辩护人纠缠不休,或本人处于被动时,要尽力解脱答辩.一是作同意性表态.辩护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起诉书又未认定的,公诉人应表明同意辩护意见,建议法庭予以认定.二是作讲明性表态.对于起诉书已作认定或公诉意见已说明的问题,辩护人再次提出,公诉人只需讲明控辩双方意见一致,不需再作答辩.对于某个有欠缺的证据,辩护人捉住不放时,公诉人要敢于成认欠缺的存在,并讲明欠缺存在的原因,然后说明此证据虽
6、有欠缺,但全案证据互相印证,足以证明犯罪的理由.这样一来,不仅轻而易举地从纠缠中和被动中解脱出来,而且也能表现出公诉人客观公正的态度和风度.?四、弥补失误的技巧弥补是指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觉察有表达不完好或不正确时,适时、巧妙地进行修正、补全.由于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直接就案件的实体、程序等一系列问题而展开,辩论的内容往往涉及面广,即便是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也不能保证在详细的、细节的或忽然出现的问题上一点不漏.因而,怎样对应呢?有的以为应不吭声,不成认,这不是好办法,不吭声,辩护人会纠缠不放,一轮一轮地逼近,最后公诉人会愈加难堪,不成认,讲死理,也会有损公诉人形象.对于错答,公诉人应有一个正确态度,
7、能够从两个方面来弥补.一是对于在前一轮的错误,在庭上有能力纠正过来的,可委婉地成认答错了.比方讲,本公诉人的观点在前一轮未能阐述清楚,现就辩护人的观点作如下答辩,接着再阐述正确的观点.二是在庭上由于手头上的资料不全或其他因素,不能对辩护人的观点予以有力的回答,则能够这样表述:刚刚辩护人的观点,公诉人也充分了解,我的观点也已经全面阐述,不再赘述,这两种观点虽严重对立,难以统一,请合议庭据事实和法律在评议时一并予以充分考虑.弦外之音,是不再纠缠,如辩护人再要纠缠,法庭也会制止.再一种情况就是漏答的弥补.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意漏答.即公诉人先回避后弥补.辩护人提出四点辩护理由,在第一轮答辩时,有一观点不好答辩而又不能不答,在答辩时,可先归纳一下,将辩护人的观点分为几点,先行答辩,继续考虑答辩另一观点的方法.在第二轮时,辩护人再提出,第二轮公诉人可再沉着答辩.二是无意漏答.即答辩时,对辩护人提出的某一观点没有注意而没有答辩.当辩护人再提出时,公诉人则能够这样表述:刚刚可能公诉人没有听清楚,或辩护人没有讲清楚,如今公诉人就这个问题作如下答辩.这样就很委婉,也能收到很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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