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工作指导意见-精品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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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工作指导意见各行政村、镇机关各办、所、中心党组织: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深化开展,推动机关“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有效落实,以切实加快镇机关年轻干部成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使他们加快适应机关和农村工作,经镇党委商议,决定在全镇干部中推行“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工作制度,也即“导师带徒制度,详细施行意见如下:一、“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含义及目的“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是镇党委在“整体、合作、优化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将“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目的、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干部身上,通过导师传帮带,并根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沟通,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
2、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传道授业,又管教管导,进而构成整体合作,优化干部队伍的一种管理新形式。“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体现的是以年轻干部为中心,充分发挥年轻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年轻干部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的教育理念,是机关“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主要活动之一。二、“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活动内容1、定徒弟。镇机关中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青年干部以及今后每年新进机关的干部原则上要求参加“导师带徒活动。鼓励其他青年干部主动拜师学艺。2、择导师。导师的聘任原则上由镇党委根据年轻干部业务工作需要,结合镇村干部情况,集体商议确定;年轻干部所在办所、中心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能够推
3、荐工作满五年以上,职业道德优良、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担任导师,双方达成一致意愿的,可报经党委同意后聘任。因年轻干部下村挂职需要,年轻干部挂职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个别村主任,可以聘为导师。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一般应为镇机关及村现职干部,年龄和职务不限。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工作经历和农村实际工作经历;导师应热心传帮带工作,熟悉徒弟的基本情况,并有较强的传帮带能力。导师的主要职责:、导师应认真学习领会“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徒弟的基本情况,根据“缺什么、教什么,须什么、帮什么的带徒原则,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进行传经历、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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