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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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_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能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能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讨论,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
2、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规定缴纳印花税。详细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处、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创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当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能否缴纳印花税,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经过中各
3、有不同,下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能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
4、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
5、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金融机构能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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