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在新经济形势下的发展-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互联网保险在新经济形势下的发展-精品文档.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互联网保险在新经济形势下的发展2014年12月1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办法))。(办法)中最为市场关注的是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区域做出的详细描绘。本文将结合(办法)出台的相关背景,对目前中国大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发展原因和面临的风险,以及对将来几年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可能出现的发展方向做一初步研究。关键词:互联网保险;新经济形势;发展与研究1中国大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根据(办法)中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
2、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其中“,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国性的保险专业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自营网络平台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为保险机构提供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1.1中国大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2000年左右,一些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开场尝试在公司网站或其他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2010年,淘宝网设立保险频道。20102012年,淘宝网规模保费年均增速10倍。2012年,实现保费收入接近10亿元,超过20余家中小寿险公司的年度保费总收入2。2013年,腾讯财付通平台、苏宁易购等电商进入保险销售市场。2011年,保监会公布(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
3、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保监发201153号)。20112013年,涉足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从28家上升到60家;同期客户数量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566%;规模保费收入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增幅810%,年均增长率202%3。2013年9月29日,由阿里巴巴、腾讯、平安、携程等共同发起的全球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众何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正式成立。2014年2月25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撰写的(20112013年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根据这个报告,相比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比方美国,互联网保险占比到达30%左右),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收入在整个保险市场中的占比尚不
4、到3%,仍然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2014年4月,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同时,保监会相关人员表示正在抓紧起草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通知)中对能够进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出了明确要求(150%以上),同时,在业务开展经过中,保险公司必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2014年9月,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在第三方平台上消失。1.2互联网保险市场兴起的原因(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人身险网销产品以万能型、分红型和投资连接型的两全趸缴产品、保险期限510年之间为主。设计的主要特点是知足客户资金增
5、值需求,相应保障责任非常微小。保险公司使用这类产品形态在设计网上销售的理财产品时,能够通过提高结算利率、降低退保费用等方法,将客户持有保单的期限降低到1年甚至1年下面,同时获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以及其他同期理财产品的收益(。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12号)中,将这类产品明确为“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即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1.2.1高现金价值产品和低廉的销售成本的结合在互联网保险兴起以前,理财型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邮政等金融机
6、构的网点实现。银行手续费率4根据产品性质及期限,如一般五年期限的趸缴类理财产品,普遍高达3以上。而淘宝网除了愈加积极和有效率地向保险公司提供诸多消费客户外,手续费率只要0.2%。在这样的低成本和大客户群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能够在实际经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给予客户较高的回报(高现价产品),进而保证销售量和商誉。2012年,当期银行一年、两年、三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3.75%、4.25%,根据上浮10%计算能够分别到达3.3%、4.125%、4.675%。而某公司在淘宝网上率先推出了一款趸交万能险产品,无初始扣费,无保单管理费,保底收益2.5%/年,1年后退保或领取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当期预期年化结算
7、利率为5.2%。简单地分析这个产品能够发现,客户只要持有满一年就能够拿回全部本金和5.2%的收益。1.2.2“长尾效应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了著名的“二八定律,即20%的人口享有80%的财富“。二八定律成为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在界定主流客户群,计算投入和产出的效率,制定客户目的和销售政策的理论基础。恰恰与此相反,网上销售业务的客户群体明显表现出“长尾的特征。2004年10月,克里斯安德森在从对亚马逊和Netflix之类网站的商业和经济形式的研究中提出了“长尾的概念,即:只要产品的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非主流产品和客户群体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能够和主流产品和消费人群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
8、匹敌甚至更大,而这一现象的发生正是基于网络时代的技术环境为个人意愿自由表达提供的宏大空间。在对根据淘宝网提供的一个客户数据分析5和传统上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保险(下面简称“银保)销售理财业务的客户特征的比拟中,发现下面三点问题。(1)近50%的网上客户从未接触过理财,也不曾购买过理财产品。(2)35岁及下面的客户占网上客户的80%,销售额占70%。其中,成交金额仅为1000元的客户占比23%。在传统银保理财业务中,理财产品销售的最低金额通常为10000元,35岁下面的客户群体被以为是收入较低的年轻人群体。(3)46岁到55岁的客户群体成交单价最高,人均5000元。这一点与传统银保理财业务中的客户群
9、体年龄分布一样,但在传统业务中,件均保费一般要到达五万元以上。以“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激活并知足了小额账户的金融需求,网络技术、支付平台、物流管理的发展和消费习惯的变化使保险公司在低成本条件下接触并知足了普通客户群体庞大的理财需求,破除了大金融机构(银行)的垄断地位,知足了新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2(办法)对经营地域的描绘和高现价产品的风险分析(办法)称“,高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机动车保险产品不得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规定被市场解读为对高现价产品的风险提示和变相限制。那么,经营高现金价值产品究竟具有如何的风险呢?2.1投资收益风险2012201
10、3年,以上文所述某公司在淘宝网上推出的年化收益5.2%的产品为例,以网上销售费用0.2%计算,加上其他销售费用以后,保险公司直接成本要到达5.5%以上。2014年,网上销售的高现价产品根据年限(13年)的不同,收益普遍到达年化6%7%,加上销售费用成本,保险公司直接成本到达6.3%7.5%。同期,2012年全保险行业简单年化资金运用收益率约3.59%,2013年为5.01%,2014年为6.04%。这样,在20122014年度当中,高现价产品的投资收益盈亏平衡点要分别到达行业平均水平的153%、108%、130%左右。2013年的一项研究表明6,以到达行业水平150%的超额收益水平为例,在符合
11、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在不同的投资组合中,权益投资收益率要到达行业平均收益的110%150%,其他投资类(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要到达行业平均收益的165%423%。2014年12月,保险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占比分别为66.3%、11.1%和23.7%。风险较大的权益类和其他投资类的占比从2013年9月末的25.32%上升到34.8%。对于依靠于高现价产品保费收入的中小型保险企业来讲,权益类和其他投资类的占比可能还要高于行业的平均状况,项目匹配和规模匹配的风险日益增加,此外,还有资金运用存在的坏账风险和道德风险。2.2久期匹配和现金流风险在投资项
12、目和产品设计的久期匹配和现金流风险方面,网上销售的保险理财产品期限多为一年甚至一年下面,问题愈加严重一些。在以负债端(保费收入)一年左右的期限匹配资产端(投资资产)更常年限的形式中,每年都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新增保费来覆盖到期保费的流出(现金流)。(1)在市场竞争环境下,每年新保费的成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市场利率环境、资金价格的变化以及其他外部不可抗因素的变化都会对保险公司持续的现金流需求带来不可预估的影响。(3)对于对新保费现金流依靠度较高的企业来讲,公司本身的经营风险,如投资项目的成败、管理层的变化、市场商誉等风险因素的叠加会迅速地反映在新保费的获取成本和获取时间上,对公司整体的经营带来
13、了宏大的打击。互联网高现价产品的发展使保险行业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具有了史无前例的重要性。不同保险企业的资产冲动和投资冲动在高现价产品销售的背景下风险若隐若现。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机关做出了适当的限制和风险提示,对市场介入者的规模、资质提出了要求。3对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方向的初步研究2014年,人身险行业通过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年化规模保费353.18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2.09%,同比增长5.5倍,成为除人、银邮渠道和团险渠道外的第四大销售渠道。保险企业自有平台、第三方平台(包括银行和其他第三方平台)都是互联网保险重要的介入者。以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上文已经做
14、过研究,如今,本文将对在互联网保险的新浪潮中另外的两方介入者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发展做一个初步讨论。3.1保险企业从目前的观察来看,保险公司并没有改变在传统销售形式中的根本地位,仍然只是处于一个产品的提供者、经营风险的承当者和费用的支付者的角色。根据保监会相关数据统计,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中,95%是通过第三方平台(主要包括淘宝等销售平台和银行平台)实现的。而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下面两点。原因之一,目前积极介入到互联网保险经营的保险公司主要是一些新公司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些公司缺乏传统经营渠道、人员和客户资源,依靠自有平台经营网上业务缺乏基本的客户资源沉淀和受众群体,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成熟的
15、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能够迅速积累客户量和推广商誉。原因之二,对于一些成熟的中大型保险企业而言,固然网上销售的平台技术和专业销售技能是能够在短时间之内构成,这些企业也具备自有平台经营所必需的客户资源积累,但是,这些企业需要面对的是本身的盈利要求(根据前文的分析,在同样规模的保费收入和投资收益的情况下,高现价产品的盈利能力要大大低于传统保险产品)、渠道冲突、投资项目储备和发展战略。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一方面,互联网保险发展对保险公司改变在金融行业和关系中的地位带来了良好的契机。在慎重原则下,通过对投资项目和投资利益的锁定,保险公司能够通过自有平台对现有(特定)客户和其他客户进行推送和营销,可以以通
16、过其他公共平台和第三方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网上保险、保险、自主营销多条销售渠道齐头并进能够显著完善保险公司的经营手段和提高与任何渠道负责人的合作会谈地位。另一方面,好像前文所提到的众何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以愈加深化地从互联网业务各项内部环节和节点入手,更贴切地为互联网用户和各种互联网业务定制保险产品。3.2银行平台在第三方平台中,银行具有特殊的意义。银行具备了在短时间内进行互联网保险(金融)业务的所有技术、人力、支付、客户、经历等各种条件,银行需要面对的是和现有传统业务的渠道和内部冲突。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浪潮中,银行再一次扮演了资源输出者的角色。但是,在这一次的资源重置经过当中,银行
17、失去了绝对优势的议价地位。银行无法像以前一样,将存贷差上的损失通过中间业务收入的方式来弥补,因此只能小心翼翼地在存款流失、客户流失、同业竞争、保证盈利以及内部渠道冲突中寻求最佳的平衡,要通过对本身利益的权衡让渡来维系最优质的客户资源。我们能够看到,在银行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时间段,针对特定的客户群体推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中,审慎、尽责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保险行业的生态,使客户、保险公司、渠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入的变化。网上业务的透明和便利使客户的利益和客户的满意度成为介入各方博弈中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为维护客户的利益,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银行要向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第三方销售平台要承当对产品应有的审查和诚信责任。上述各方都拥有着不同特性的客户群体,并且在各自的客户群体当中具备比拟优势,各种平台之间的竞争和合作知足了全社会成员的各类金融理财需求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面对发展如此迅猛的新经济浪潮,互联网保险各方详细的介入者都应当具备强烈的学习欲望,认清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审时度势,使企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