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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工程建管工作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立职责明晰、管理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就加强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国土、规划审批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一开发区、临港新城和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完善工作网络。要加强管辖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把握建设项目动态,对违法违
2、规建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二市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应及时抄告市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跟踪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三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对符合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加强督查;对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四市建设
3、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施工许可,切实加强报建项目的监管,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涉及国土、规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相关部门。五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客厅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敔山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临港新城开发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政府建设项目施行单位,要根据法定建设程序和本市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依法依规组织项目施行。在工程施行经过中,认真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职责,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六市发改、环保、消防、安监、房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把好审批关、监管关和验收关,切
4、实履行法定职责。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为及时把握和沟通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动态情况,共同讨论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及各镇街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应构成会议纪要上报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查找和研究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互通信息,主动配合,有序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规范
5、工程建设秩序。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巡查报告制度。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详细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工程建设监管资源,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组建或充实基层巡查队伍,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承发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组织巡查。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抄告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巡查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三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实行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由工程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决定,介入联合执法的部门单位由牵头单位确定。在联合执法经过中,各部门单
6、位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联合执法结果报市政府。四建立工程建设管理派驻制度。市建设局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基础上,整合现有行政监管资源,抽调人员,根据“一城四片区的市域空间构造,在全市设立五个专门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站,分片包干,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考核,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成效,构筑工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三、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快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个人信誉档案管理制度、信誉手册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建设领域信誉服务市场,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表扬机制。建立全市建筑市场信誉信息数据库,推进
7、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诚实守信,加大失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誉成本。加快信誉手册电子化管理步伐,对招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房地产开发、预拌混凝土等单位和执业注册人员实行“信誉手册和“行为记分。建立信誉评定机制,向社会定期评定结果,并逐步实现与工商、金融、税务、工程担保等有关单位信誉信息资源分享。详细施行细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四、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指定的开户银行开设工资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支付和结算
8、。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市建设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劳动保障、财政、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工资保证金征缴、支付、退还等工作实行监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办法由市建设局另行制定。五、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评价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签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状,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目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应与辖区内的办事处、行政村和相关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
9、任。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辖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实行信息公示、定期通报制度,并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限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数量到达辖区内建设项目总量10以上的,对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从严控制。同时,将工程建设管理内包容入(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镇街道进行考核评价。对履行职责不力、疏于管理、监督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由市监察部门依法追查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六、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项目施行单位之间要建立网络严密、传递便捷的信息互通机制,对在日常管理、受理举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属于本区域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快速依法处理;不属于本区域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以抄告单、通报单、电话通知的形式及时告知或移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依法查处,并做好信息反应工作。市供电、供水、电信等企业要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在行业服务合同协议中增加相应条款,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危害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提供相关服务,切实提高和保障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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