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的考虑-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法学教育的考虑-精品文档.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高等法学教育的考虑一、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固然,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治国建设的进程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进步,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建设与发展获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国家与河南省的法治建设及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齐,与其他高等法学教育较为发达的省份相比,省内从事法学教育的高校互相比拟,就不难看出,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如今下面方面:1.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发展不平衡。就河南省开设高等法学教育的28所公立院校而言,其办学层次、办学实力、办学水平相差较大。其发展不平衡非常明显,直接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应当引起业界高度重视。2.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办学层次缺乏合理规
2、范。在河南省举办法学教育的28所公立本科高校中,除了3家高校只开设法律类专科专业外,其余的高校,在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同时,或开设有法律类专科专业、或开设成人高等法学教育、或创办校内法学双学位。摊子铺排很大,顾此失彼,并与其他院校相互争抢生源,没有精神专心做好某一层次的法学教育。其中有的高校师资气力并不富有,老师终日忙于上课,甚至为应急而学科错位,刑法老师去讲民法课等等,老师没有时间和精神更好地投入科研,本身的体力和精神严重透支,休养生息也遭到严重影响。可见,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办学层次明显缺乏规范,不尽合理,长期这样下去,不仅对老师本身提高与发展不利,也对高校法学教育不利,最终必将对河南省高等法
3、学教育不利。3.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学科建设仍须加强。就全省高校来看,法学教育学科建设固然获得了很大成绩,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譬如,郑州大学法学博士一级点建设刚刚起步,其二级博士点数量还很少。再如,目前全省拥有法学硕士一级点的高校只要四家,即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一数量有待增加。前两所高校的法学硕士二级点已布齐,但后两所高校的法学硕士二级点还远未布齐。4.有的高等院校欠缺优质法学教育平台。目前在28所举办法学教育的高校中,只要11所高校设置了直属学校的二级法学院系,仅占28所高校的39.3%,有17所高校没有设置从事法学教育的二级独立门户,而是与其他专业共
4、属一个院系,占28所高校的60.7%。这样混杂院系的机构设置形式存在着下面弊端:1该类院系在经费、管理、人事、资源享用、人力等方面、经常互相牵扯、互相摩擦、甚至互相掣肘,严重影响工作速度和效率。2该类院系的主要负责人,有的并不具有法学教育背景,不从事法学教育,对于法学教育并不能深化进去。3该类院系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吸引力不大,不利于引进高层次法律人才。这样的情况假如长期存在下去,不仅必将对其本校的法学教育产生损害,最终也必将严重影响河南省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5.河南省高校法学老师队伍建设仍须加强。目前河南省有为数不少的高校,在法学老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着下面突出问题。1有的高校,法学老师的数量较少
5、,甚至不能知足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2目前河南省28所公立高校法学老师队伍人数达91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05人,仅占该老师总数的22.4%,总体比例偏低,其中有的高校,老师中法学博士很少,甚至为零;3有些高校,法学老师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老师人数还不到老师总数的五分之一,有的高校,具有法学教授职称的老师数量甚至为零;4此外,长期以来,我省高校法学老师队伍中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总之,我省法学老师队伍的这些状况,已经严重影响着高校法学教育质量和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6.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仍须加强。固然,近年来河南省相关高校在法学教学改革方面获得了
6、明显的成绩,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譬如:1课程体系设置不尽科学,素质教育课程所占比例缺乏,特色课程缺乏。2过分重视理论授课,实训课程缺乏。3教学方式方法陈旧。目前就28所高校来看,有不少法学老师仍然采用传统教学方法授课,尚未采用多媒体形式授课,采用双语讲授的课程数量也很少。7.高校法学老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据了解,各高校一般都有科研绩效考核办法,法学老师一般均能完成聘期科研考核任务。但是,到目前为止,就28所高校的法学方面的科研成果来看,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还比拟少,很多高校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个人专著等方面还未实现零的突破,法学类核心期刊的论文刊载率还比拟低。此外,各高校
7、制定的科研任务标准也有所不同,有的高校法学老师的科研成果在数量上也较为偏低。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建议针对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一些改良与完善的思路和建议,期望对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有所裨益。1.进一步加强对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扶持。从管理的角度能够讲,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建设与发展取决于三大方面:一是国家层面的态度、政策和作法,二是河南省高等教育分管领导、高等教育主管机构的态度、政策和作法,三是高校本身的态度和措施。在国家层面的政策之下,应当考虑从后两个层面发力,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共同作用,促使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发展不
8、平衡的态势逐步得到改变,促使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科学、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建议河南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我省高等法学教育展开深化调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高等法学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催促和扶持。2.河南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成立河南省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宏观管理。应吸收河南省高校的法学专家参加,从宏观上对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进行盘点,对法学教育层次、法学专业布点、法学专业建设等众多问题通盘考虑,提出合理的、可行性的建议,积极推进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健康发展。3.河南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适时开展高校高等法学教育的评估工作。有的高
9、等院校欠缺优质法学教育平台,在机构、人事设置上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科建设规律,严重影响法学教育的发展。这些问题依靠学校本身往往难以解决,经历表明,通过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解决。4.高等院校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学老师队伍建设。第一,高校应科学合理的配备老师数量。针对有的高校法学老师数量缺乏,难以知足法学教育需求的状况,高校应当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尽快加以解决,以免误人子弟。第二,高校应制定并施行引进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性政策。目前,较之其他学科,我国法学博士培养数量较少,法学博士人才、高级职称师资的流向仍然偏向大城市、沿海城市、好学校,河南省高校引进法学博士、高级职称师资仍然较
10、为困难。这类高校应当进一步加大引进法学人才的政策力度,给予一定的倾斜性政策,不搞引进人才政策的一刀切。第三,高校应为法学老师提供业务学习、业务培训、学术沟通时机,鼓励法学老师开阔眼界,增长见识,获取新知,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5.高校应进一步推进法学教学改革。当前,由于各高校的校情有所不同,河南省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任务还很重,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主要应对下面方面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力争有明显改良。第一,高校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学教育培养方案。应当根据我国和河南省的社会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客观需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构建本校法学教育的包括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实训教育、特色教育在内的科
11、学的、合理的课程体系。第二,高校应当进一步改革法学教学方式方法。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多媒体、双语、师生互动、案例解析等多种授课方式方法;应当进一步加强由相关专业人士参加并主导的法学教学的教学观摩、教学督导、教学竞赛。第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实行学生选课,老师构成优胜劣汰。第四,高校应当采取法庭模拟、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方法,加强法学实训教育,培养学生理论联络实际、学以致用的能力。6.高校应当进一步提高法学老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老师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一靠老师本身努力,二靠学校的管理与政策。从高校管理角度来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不断促长老师的科研能力,提高老师的科研水平。详细讲能够从下面方面着手:1制定科研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目的管理;2对高层次科研成果申报给予一定支持;3对完成的高层次科研成果给予较大的物质和精神奖励;4有计划地开展校内、院系内的学术沟通活动;5为老师提供外出学习、沟通的时机,使老师能够开阔眼界,及时获得最新科研信息,把握学科科研动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