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文化缺首葬俗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史前文化缺首葬俗研究.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史前文化缺首葬俗研究(青海社会科学杂志)2015年第四期割肢葬,又名毁尸葬,指人们出于某种信仰对死者实行一定形式的毁坏尸体的埋葬方式1。由于毁坏部位不同,又有不同的名称,如割指葬、缺首葬、缺肢葬、断趾葬等。而缺首葬则是指此类葬俗中对死者的头骨脱离原身体的埋葬方式,包括单独埋葬头骨或无头尸骨等多种形式。下面仅就青海地区史前时期考古工作中发现的缺首葬葬俗所蕴藏的文化现象进行讨论。一、考古中发现的缺首葬现象青海史前时期的缺首葬现象多见于墓葬中,少数发现于灰坑中。根据头骨的有无及与肢体的相对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下面三类:A类:仅见头骨,肢体部分缺失。此类又可分为仅见单个头骨和多个头骨两种情况。仅见单个头
2、骨:如乐都柳湾墓地马厂类型早期M505内有三个个体。西侧个体为一少年女性,四肢不全;东侧个体为一成年男性,仰身直肢。随葬品较丰富,其中斧、凿、锛、刀等石器置于西侧个体头骨附近,陶器放在东、西侧个体头上方或脚下方,共45件。另一个体仅是一具头骨,置于西侧个体脚下,其周围没有随葬品,地位当与周围的其他随葬品相当。有多个头骨:乐都柳湾墓地齐家文化M1179内有四个个体,置于独木棺内的墓主人为35岁左右的男性,仰身直肢,身首分离,下颌骨放在腿骨上;其余三个个体只要头骨,放在木棺周围,东侧有两个个体,为1822岁的青年男性(A)和10岁的男童(B),西侧个体为7岁男性(C)。在墓主脚下放置高领双耳罐、侈
3、口罐与陶壶等6件;在B个体东侧放置陶壶4件;在C个体北边放置有陶盆、双耳陶罐、鸮面罐等5件陶器。M979有五个个体,除仰身直置于独木板内的35岁左右男性墓主外,其余4个个体仅有头骨,皆放置在棺外,其中3具位于棺外东侧,1具置于棺外西侧。仅棺外东侧头骨附近放置一枚海贝。3B类:墓内头骨缺失,只见肢体部分。民和阳山半山类型墓葬M24内埋葬两个个体,均没有头骨,只剩下身体部分。两个个体人骨架摆放有序,俯身直肢,没有人为扰乱的痕迹,属一次葬。南侧个体为2530岁男子,北侧个体为68岁儿童。南侧男子头部随葬石球、石凿、石锛、彩陶盆、夹砂陶小罐、敛口罐、陶纺轮等12件;北侧儿童头部随葬彩陶壶、彩陶盆、夹砂
4、陶小罐、敛口罐等10件。二者脚下方随葬石凿、彩陶瓮、彩陶壶、夹砂陶小罐等共7件。柳湾墓地M1337内埋葬两个个体,北侧个体为男性,仰身直肢置于棺中;南侧个体为女性,置于棺外,不见头骨,仰身屈肢侧向男性,部分腿骨膝盖压在木棺下,在腿骨上还压有两块石头。男性头骨处随葬一粗陶双耳罐,男性脚下方棺外及女性头顶处随葬陶器6件。女性右胳膊处随葬一高领双耳陶罐,腰处随葬一件带嘴陶器。5贵南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发现缺首葬6座,分别为M7、M9、M15、M16、M17、M186。M9和M15均为单人葬,墓主人都没有头骨,只剩下身体部分。均为男性,俯身直肢,左臂弯曲,右臂直肢或弯曲。随葬品仅有装饰品。M9左腿胫骨附
5、近随葬骨珠,海贝散放于左臂外侧。M15仅在双腿股骨随葬骨珠。M7和M18墓内均有两个个体,都没有头骨,只剩下身体部分,均为一次葬。M7均为男性,俯身直肢,北侧个体左臂弯曲,右臂直肢,胫骨处随葬一块猪骨;南侧个体双臂弯曲,手骨被割。除随葬1件石器外,其余为装饰品,骨珠主要随葬于股骨间,少量在其右脚附近。M18南侧个体为男性,左臂上伸,右臂向下弯曲,缺肱骨。细石器、骨镞置于右腿股骨处,骨珠置放于男性股骨周围;北侧个体为女性,双臂向下压于盆骨下。颈部放置绿松石珠,左手腕戴有骨腕饰。M16内有三具个体,南侧小孩无头骨,只剩下身体部分,俯身直肢。成年男性置于墓室之中,俯身直肢,左臂向上弯曲,头部被砸碎,
6、仅存几块碎片,肩胛骨发现于填土中;小孩分置于南、北两侧。北侧小孩为二次扰乱葬,头骨残存几块碎片,左侧肢体被扰乱。无随葬品。M17为两个个体,北侧个体无头骨,男性,俯身直肢,左臂向上弯曲,右臂下伸手骨压于盆骨下;南侧个体为女性,二次扰乱葬,俯身直肢。男性双腿股骨间随葬骨珠、细石叶。C类:身首异处,即死者被割头,除肢骨外,头骨放置于填土或墓内的陶罐内。乐都柳湾墓地马厂类型中期M211为单人墓,墓主人无头骨,成年男性,仰身直肢。近墓门处随葬的M52号瓮内装有人头骨。乐都柳湾墓地像M211将死者的头骨另置于一粗陶瓮的现象,在马厂中期M542和马厂早期M506中也有类似情况存在。7贵南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
7、M38为单人葬,墓主人的头骨置于填土中,男性,俯身直肢,双臂下伸直肢。仅颈部随葬海贝、绿松石珠、骨珠相组合的串饰。此外,在灰坑中亦所见缺首现象,如大通长宁遗址齐家文化H124层中仅发现一具人头骨,无随葬品,属缺首葬中的A类。8由以上能够看出,无头葬“大体上讲,缺头现象上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只见头骨,不见肢体;一种是只见肢体不见头骨;一种是头骨与肢体都见,但首身分离9。二、缺首葬的表现形式这些缺首葬在墓葬中的表现形式不甚一致,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多种多样,猎首或被猎首。诸墓葬详细属于哪种类型,还需要从墓葬本身所反映出的信息,如墓主的位置、缺首者所处的方位以及随葬品的放置位置等多方面加以考察。 (一)
8、猎首柳湾墓地M505中共有3个人类个体,其中两个个体属于正常埋葬,随葬品放在正常埋葬的两个个体头骨附近或脚下方,应该是墓主;另一个则仅有一具头骨,且置于左侧墓主的脚下方,且附近无随葬品,可见其地位较墓主低下,可能是用猎首来的头骨来埋葬的。M211内有一个个体,墓主人为成年男性,仰身直肢,无头骨,在头部置一彩陶体。近墓门处随葬的陶瓮内装有人头骨。这种情形在542号墓和506号墓中均出现过。这具头骨有可能是墓主人的,也有可能是猎首头骨来埋葬的。柳湾墓地M1179中的4个个体,男性位于棺内,身首分离,为墓主人,而棺外的三个个体位于木棺周围,且仅有头骨,头骨与随葬品杂陈。M979棺外两侧有四个头骨。这
9、些头骨置于棺外,与随葬品杂陈,有可能是用猎首来的头骨埋葬的。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M38在填土中发现的头骨与上述M211类似,这具头骨有可能是墓主人的,也有可能是猎首而来埋葬的,也有可能是猎首其他的首级充作陪葬的。对于灰坑中的头骨,很可能是猎首来了头骨后来作为祭祀而直接埋入所致,也有可能是作为垃圾而被丢入灰坑中的。 (二)墓主被猎首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M7、M9、M15、M16、M17和M18均属于无头埋葬,有随葬品,但是较少,仅有装饰品。M9与M15墓内有一个个体无头埋葬;M7与M18墓内有两个个体无头埋葬;M17墓内有2个个体,北侧个体无头埋葬;南侧个体为二次扰乱葬;M16中有3个个体,其中有两
10、个个体属于正常埋葬(一成年一小孩),成年男性置于墓室之中,仅南侧小孩无头骨,无随葬品。缺失的这些头骨可能被猎首,所以只好埋葬无头尸身。从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整体情况看,埋葬人骨架完好的墓葬墓主人随葬品丰富,如M25随葬品种类多,有陶器、铜器、装饰品等,头骨前放置生活用具2件,双耳彩陶罐放置在粗陶盆内。装饰品有海贝11枚、骨珠583枚、绿松石珠16枚组合置于颈部;铜泡2件置于左手腕外侧;铜镜置于骨架下的胸部处。而无头埋葬的墓主人仅随葬一些佩带的装饰品。从墓葬埋葬位置看亦有区别,墓地中的整体葬埋葬在墓地中部,而无头埋葬的则位于墓地的东北边缘。缺首墓葬的单独放置可能与对凶死者的处置有关。凶死者一般实行
11、特殊的葬法,其中包括缺首葬。如海南岛有些黎族,正常死亡实行土葬,使用独木棺,归葬氏族墓地;凶死者则令人畏惧,不能入墓地,葬具比拟简陋,但送葬时要走弯曲的路,下葬时采取俯身葬,以木锥钉尸,上面压有巨石,然后才填土。据讲这样死者就翻不了身,永远不会扰乱活人,即便亡灵回来,也找不到归途。10阳山墓地M24中的2个个体均属于无头埋葬,与其他墓葬一起葬入公共墓地,位置并不特殊,葬式都是俯身葬,与其他正常死亡者一样,而且随葬品的数量、品种也都与其他墓葬一样,报告中以为是一种非正常死亡现象。11柳湾墓地M1337内埋葬2个个体,其中北侧个体属于正常埋葬,为男子,置于棺内;南侧个体不见头骨,为女性,置于棺外,
12、部分腿骨膝盖压在木棺下,在腿骨上还压有两块石头。其中石斧置于男性的腰部,陶罐放在头部,绿松石放在颈部,其余陶器放在脚下方。棺外的这具无头骨女性有可能是被猎首后埋葬的。“因而原始社会墓地中经常发现的无头葬就是被其他部族猎取了人头的结果。三、相关民族学材料从上述考古资料能够看出,青海史前时期有着形制多样的缺首葬现象。这些各自不同的缺首葬所蕴藏的意义是什么?反映了如何的社会风俗?只能依托缺首葬本身的考古学信息,结合民族学材料来解释这种独特的葬俗现象。仅使用头骨的缺首葬,无论单个头骨,还是使用多个头骨,这些头骨都是猎取而来的。这些头骨与随葬器物一般放置在一起,故揣测这些头骨的地位与随葬品大体相当,可视
13、作墓主的随葬品的一部分。这些头骨的来源是猎取了别的人头,亦或是砍下死者家内奴隶的人头来随葬的,则不得而知。柳湾墓地M1337为成年男子和女子合葬,属于一次葬,其中女子的头骨不存,从墓中放置的相对位置能够看出,两者地位是不平等的,男性仰身直肢,置于墓室中央,女性位于棺外,仰身屈肢侧向男性,这一现象与甘肃永靖秦魏家13、武威皇娘娘台14发现的男女合葬墓情况一样,所以揣测该墓葬为男女合葬墓,但其地位是妻子还是侍妾,头骨为何缺失,则无从考察。阳山墓地M24两个无头埋葬者采取了俯身的葬式。在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中,可辨葬式的无头埋葬者均采用了俯身的葬式,十分值得注意的是,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中的缺首葬都被放
14、置在墓地边缘位置,与正常墓葬固然在同一区域,却有着明显的间隔,反映出有意而为之的区别对待。这一现象与古代对恶死者的区别对待较为近似。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葬俗,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内的俯身葬与海南岛黎族下葬时采取俯身葬相一致。黎族采用的这种俯身葬是一种凶死者的处置方式15,因而尕马台遗址齐家墓地中发现的缺首葬有可能是凶死者。因而,怀疑此墓地内墓主是被猎首后,被本人族人作为凶死者分区埋葬。在填土或陶瓮中发现的头骨,有可能是墓主人的,也有可能是本氏族成员的头被别的氏族猎去,又从别的氏族猎来人头安置于失头者墓中。目前,我们虽无法确切知道这具人头骨的详细意义,但根据宝鸡北首岭仰韶文化墓葬中发现的以陶罐代替墓
15、主失去的头颅的现象揣测,可能是用来代替献祭经过中缺乏数的人头的,用陶器代替头颅,这在一定意义上蕴含有让死者“死而复生之意17。对于灰坑中发现的人头骨现象,在中原地区的龙山文化时期也时有发现。如在河北邯郸涧沟遗址的龙山文化灰坑中发现有“单一的头骨(如T16H2)。这些有可能是在祭祀经过中直接埋入的,用以祭祀田神或祭谷。用猎取的人头祭祀神灵的行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史前遗址是常见的。有学者研究以为,将人埋入圆形窖穴,是“祭祀人格化神或地母等自然崇拜。这种将人埋入圆形窖穴(废弃后被称之为灰坑)的现象,由于无法直接知道其确切意义,故揣测灰坑中的头骨有可能是祭祀类遗存,也有可能是作为垃圾而被丢入灰坑中的。从
16、民族学材料看,对我们了解这种葬俗有或许一些启示。云南出土的青铜贮贝器上有杀人祭祀场面,有手持人头或篮中盛放人头的造型,这种祭祀是为了祷告谷物丰收。佤族直到解放前还流行猎头风俗,用猎获的人头来祭祀主宰万物的神灵“木依吉20。“我国古代生活在云南境内的滇族,每年都要举行隆重的祖先颅崇拜仪式,目的是为了请求祖先的神灵恢复土地的孕育力。在云南佤族的猎头风俗中,人头的来源有四种,其中一种就是所谓的鬼头,即掘墓所砍的头22。同时民族学调查发现,佤族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他们最崇拜的鬼神是“木依吉,他们以为木依吉是创造万物的神灵,掌管刮风、下雨、打雷,甚至谷子长得好坏、人的生死都归他管,他们的砍人头祭谷等
17、较大的宗教活动,都是根据所谓的木依吉的指示和为了祭祀木依吉而举行的。每个村寨附近都有一个“鬼林(或称“神林)是存放供过的人头的地方。他们以为只要人头祭谷,谷子才能长得好,村寨才安全。每年猎头祭谷的时间,一是在春播前后,一是在秋收之前,其他时间有时机可以以猎头,猎取人头后,便开场隆重的宗教仪式,进行祭祀活动。每当播种和收割季节,猎头活动就十分频繁。(太平御览四夷部)引(南州异物志)载:乌浒人“春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明史外国传鸡笼)载:“鸡笼山在澎湖屿东北,故名北港,又名东番谷种落地则止杀,谓行好事,助天公乞饭食。既收获即标竹竿于道,谓之插青,此时逢外人便杀矣。通过民族学资料,可知猎首的风俗更多是为了猎首庆丰收。如今从考古发现看,猎首来的头骨大多是作为墓主的随葬品置于墓中。这些头骨是专门为了陪葬而猎取的,还是如民族学材料那样是为了丰谷祭祀而猎取的,在这一功能完成后,才作为陪葬品出如今墓内的,由于中间经过的无从考察,而难以确实。考古学材料和民族学材料对缺首葬这一葬俗有着各自的诠释,反映出两门学科有着各自的特色和所长。由此,我们不得不意识到作为通过考察古代遗存遗物来复原古代社会的考古学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只要考古材料与民族学材料相结合、相佐证才能合理地理解缺首葬这种现象。其他考古学现象亦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