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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监管形式现状摘要:近年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金融监管的体制的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热门,金融监管体制在决议监管效率上发挥着根底作用,关于整个的金融监管来讲至关重要。监管当局监管不力该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发作以及蔓延负上重要义务,本文经过对不同监管形式的比较,分离我国的具体状况,对我国的金融监管问题停止了分析。关键词:金融监管形式现状所谓金融监管是指在金融买卖中,政府经过央行等特定的机构对买卖行为的主体停止一定水平的限制或作出某种规则,其本质上是一种政府规制行为。而始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次贷危机疾速的涉及到全世界构成了此次金融危机,从直接缘由看是由于过度金融创新,是资产证券化的过度运用微风险失控的结果,但
2、究其基本缘由是金融监管出了问题。一向作为金融监管最为完备并且被各开展中国度视为构建金融监管体系模范的美国此次遭到的冲击使得各国开端审视本人的金融监管系统。一、金融监管形式的分类及其利害金融监管形式是指于一个国度金融监管有关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的总称,一国的金融监管形式表现了其金融监管主体的组织构造。纵观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形式,根本能够归为分业监管形式、统一监管形式和不完好统一监管形式三种。一分业监管形式所谓分业监管就是讲在金融业下银行、保险、证券三大业的分业监管,针对不同的业务范畴分别设立特地的监管机构,美国就是分业监管形式的典型代表。美国现行的监管形式被称为双重多头监管体制,所谓
3、“双重,即指联邦和各州均享有对金融监管的权利,由联邦和各州监管机构共同监管;所谓“多头,即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美联储、财政部、储蓄管理局、证券买卖委员会等机构。美国一向奉行自在市场竞争论并且倡导权利的分立和相互限制,这都是美国的这一金融监管格局构成的根底。分业监管形式的优点主要表如今下面两个方面:首先,在分业监管形式下的各监管机构针对性比较强,监管愈加细致,能充沛应用各自的专业优势。多个机构停止监管产生的竞争压力有利于进步监管的效率,使得监管较为严厉;其次,分业监管有效的防止了监管权利的过火集中,同时也抑止了监管经过中可能滋生的腐败。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机构的综合化运营,分业监管的弊端也
4、逐步显现:第一,监管体系过于庞大,各监管机构之间和谐不力,各部门各产品的监管规范不易完成统一的标准,容易使其制度呈现监管真空,近年来一些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成为漏网之鱼与监管形式本身也有必然关联;第二,在双重多头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过于庞大如美国竟高达100多个,如此多的机构增加了监管本钱,权限相互堆叠,削弱了监管的反响度和时效性;第三,不能综合评价混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担任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二统一监管形式统一监管即设立特地的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业停止统一管理,由单一的中央级机构如中央银行或特地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停止监管。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度采用这种监管形式,英国正是采取的这一
5、高度集中的“单一制监管形式。英格兰银行作为一个中央银行具有独立的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利和坚持物价稳定的义务。而停止金融监管的职能兼并于金融效劳监管局,成为了全权监管英国金融体系的机构,职责包括制定金融审慎监管的规范、审批金融业务的资历等等。这种监管形式的优点在于可使金融监管集中节约运营投入,降低信息本钱获得范围经济效益;能对疾速变化的金融市场做出及时反响,有利于金融创新;金融法规统一,不易被钻空子,能较好地顺应高度集中国度政治机构,运转得当有助于进步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率;也有助于抑制其他形式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推诿义务的现象。缺陷其一是此形式由于竞争缺失会使监管部门作风官僚化,监管任务过重,不利
6、于进步监管人员的素质。其二是无视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差异,进而不能停止恰当的有效监管。三不完好统一监管形式不完好统一监管形式是对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的一种改进形式。其具体方式有牵头监管形式和双头监管形式。牵头监管形式是由一个特地的牵头监管机构担任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和谐工作,在多个监管主体之间树立一种及时商量和和谐机制。巴西是较典型的牵头监管形式。双头监管形式是根据监管目的的不同设立两类监管机构,一类担任对一切的金融机构停止监管,控制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对不同的金融业务的运营停止监管。澳大利亚是这种形式的典型。不完好统一监管形式吸收了其它两种监管形式的优点,也在一定水平上抑
7、制了另外两种监管形式的缺乏。在坚持各监管机构竞争性与限制作用上以及坚持监管规则的分歧性上优于统一监管形式,在降低和谐沟通本钱进步监管效率上优于分业监管形式。(四)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美国经济学家JamesBarth等2006对153个国度及典型国度的监管体制停止了比较全面的总结,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大多数国度将监管权利分配给若干机构,但是在高收入国度里权利赋予单个监管机构的所占比重比较大,这也说明随着混业运营和金融集团的呈现,监管机构的权利呈现了集中化趋向,即由分业监管转向统一监管(GrunbichlerandDarlap,2004)。在混业运营趋向下,统一监管有利于明白监管义务,加强外
8、部问责制,防止反复监管、监管缺位和监管套利(Briault,1999)。第二,经济越兴隆意味着银行业透明度较高,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普通都趋于弱化,反之,经济程度越低的国度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利越大。总体的趋向就是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随着金融行业的开展趋于普遍弱化。二、我国的金融监管现状以及国外金融变革带来的启示(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阅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方案经济体制下的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和业务单一,人民银行承担大多金融业务;第二阶段,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金融监管,成立了四大专业银行以及一些体制外的金融机构,开端尝试混业运营。这一时期监管才能较弱;第三阶段,构造与我国社会主义经
9、济体制相顺应的金融监管形式,明白了金融业分业运营分业管理的准绳。我国的分业监管比起美国愈加严厉,但是我国的金融监管历史短暂,监管才能不是很强,存在下面问题:第一,我国现行监管体制存在缺陷,金融监管仅仅强调防范风险,致使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僵化,招致监管的整体有效性降落。中国金融市场最大的隐患是行政权利与金融资本联姻构成的强势国有垄断,构成了制度性的腐败与低效。我国的金融监管目的是明白的,但在理论中既没有对监管工作制定的考核规范,也没有明白参加假设不能完成目的,应负什么样的义务,职责不清,招致低效。另外从监管部门来分,除了有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外,还有很多监管部门。例如,国度发改委担任管
10、理企业债券、国度外汇管理局监视外汇和股票。构成了以分业为根底、令出多门的金融管理形式,在一定水平上不利于我国的金融业的混业化运营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第二,监管范围狭窄,法制不健全。我国目前金融监管资源太多的分配于金融机构风险的大小而对风险管理的才能监管不力,只把重点放在运营的合规性和机构的审批上。监管本应是依法停止,而我国的现状却是法规不健全、规则笼统细则不明,构成在具体的监管操作中经常呈现无法可依、执法困难、操作随意性大等不标准现象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大大降低。由于缺乏立法程序和相应的施行细则,使得制度本身所能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树立的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只
11、是从宏观层面上树立起了监管机构之间的一个沟通平台,而微观层面上的制度化布置和施行细则并没有系统的构成,使得监管的实践可操作性不是很强。二启示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各个国度和地域停止的金融监管变革关于我国有着下面启示:第一,树立目的导向金融变革方向,在现有根底上明白目的主体,控制金融系统性风险,注重金融稳定问题。随着混业运营的开展和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开放,我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特征将会与兴隆国度趋于同步。第二,树立权威的金融监管和谐机构,并经过相应立法明白其职权和义务,完成监管信息的联通与分享为最终完成统一监管奠定根底。我国现有的“一行三会必然会带来和谐性问题,各个部门之间的和谐关于完成监管目的的牵
12、制造用不可藐视。树立这样一个和谐机构,能够有效地减少监管堆叠和预防监管死角,抑制分业监管形式的弊端。第三,监管角度和监管手腕的变化过去我们仅仅是从金融机构称号上来划分对其的分业监管,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金融机构的称号虽然没有变化但其功用和职能可能曾经发作了变化。相较于机构和组织方式而言,金融体系的功用要稳定得多,所以根据功用停止监管愈加具有针对性和稳定有效性。并且从长期趋向来看,金融产品越来越变得“非中介化,即向金融市场转移,功用监管变得愈加重要。监管角度由机构转向功用能够加强监管的灵敏性,减少寻租的机会,进而进步金融体系的运转效率。金融业务本身所具有的技术含量随着网络和金融创新疾速开展,金融监
13、管面临的应战也日益增加,单纯依托传统的行政和司法手腕曾经远远缺乏。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金融业的普遍运用,需求相应的网络监管手腕与之匹配;金融衍生品的开展需求更为复杂精细的计量办法。很多兴隆国度的金融监管当局充沛应用计算机或计量模型监管系统来搜集和处置金融信息材料,评价和预测金融运转情况。参考文献:【1】祁敬宇金融监管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9【2】茅丽华中国金融监管问题考虑经济金融观察2009.第九期【3】何颖论我国金融监管的开展财税金融【4】符征富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今日南国2009.第八期【5】BarthJamesR.,GerardCaprioJr.,andRossLevine,2006.RethinkingBankRegulation:TillAngelsGover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6】BriaultC.,1999.Therationaleforasinglenationalfinancialservicesregulator,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OccasionalPaperSeries,N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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