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转纷争的法律适用探微-精品文档 (2).docx
《林地流转纷争的法律适用探微-精品文档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地流转纷争的法律适用探微-精品文档 (2).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林地流转纷争的法律适用探微1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原则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涉林法律诸多,解决林地流转纠纷的前提就是知道怎样适用法律,以何种原则适用涉林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了3种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十分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在此基础之上,基于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特殊性,下面原则将对其实现加以总体规制。1)行政纠纷优先原则。行政优先,就是行政处理前置以及行政纠纷优先解决。行政处理前置即要求有权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对林权进行确权登记、核发证书,这也是明确林地流转纠纷重要根据林权证的经过。行政纠纷优先解决指当事人一方提出对方侵犯其林地流转权利的同时,对行政确权行为
2、同时异议的,应当先解决行政纠纷。这在(行政复议法)第9条以及(行政诉讼法)第2条都得以明确规定。这就要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前要先行解决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民事纠纷以及司法程序均应当中止。2)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当事人在承当行政处罚之前应首先承当民事责任,这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有所体现。也就是讲,当事人应该先赔偿对方的损失后执行行政罚款等,而非按比例赔偿。3)刑事责任承当优先于行政民事的原则。在林地流转纠纷解决的经过中,如发现当事人有违法且已经触犯刑法的行为,应立即将案件移送至有关司法机关,首先追查其刑事责任。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范围也就是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中可选用的规范性文
3、件。其主要包括(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刑法)等所有涉林法律,(森林法施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各有权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等。众多规范性文件扑朔迷离,这就要求执法者在法律适用的经过中要准确、得当,根据一定的原则并具备相当的法律素养。2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经过也是林地流转纠纷彻底解决的经过,但有别于其他诸如调解、和解等方式的运用,其具有最终性且尚不成熟,它所牵涉范围、内容极广,这些都使得在集体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经过中问题层出不穷。2.1林地权属不明问题尚存林地流转前提条件缺陷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林权确权基本实现,但在行政
4、区之间以及少数地区林地权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即便是有些林地权属争议已经立案却也未得以最终确定。林地得以流转,林地权属明确是前提,林地权属不明晰成为林地流转的障碍。林地确权与林地流转纠纷适用法律的不同使得在此情况之上的法律适用愈加纷乱,大大增加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难度与工作量。2.2林地流转合同问题丛杂林地流转合同问题是导致林地流转纠纷出现的最主要原因。受限于(合同法)以及(森林法)等相关涉林法律的规定有所差异,林地流转合同问题就成为林地流转实现中的主要障碍。详细表如今:一是林地流转合同主体资格问题,林地流转合同订立经过中,有权订立合同的主体范围不容易确定,且加之于林地之上的权利复杂,主体不一
5、,也为林地流转合同主体资格确定增加了难度;二是林地流转合同效力的认定,林地流转合同作为(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其效力的认定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得以实现,但林地流转合同效力存在普通合同无效、可撤销等多种情况,这就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地流转合同问题的复杂性;三是林地流转合同内容显失公平问题,这其中包括林地流转合同中林地范围、用处、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多方面的规定,易于在双方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差,使得合同显失公平,进而为林地流转纠纷的出现慢下隐患。2.3林地流转主体多而乱根据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定,林地流转的主体包括个人(家庭、业主等)、集体(村委会等)、国家等。这就存在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集
6、体与集体、集体与国家多种主体间流转方式,而且根据林地流转流向的不同,流转方式与权利也不尽一样,这也成为各主体间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也为法律的适用增加了难度。2.4林地流转纠纷调解不力市场经济条件下,林地流转的规模、范围空前,跨行政区的林地流转纠纷也就习以为常。基于林地宏大的经济价值,林地流转权利主体让步难度大,且往往涉案主体较多,这也就增加了法律使用经过中利益协调的难度。加之,行政区间权利的制肘、地区间政策法规的不一致,这更成为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大问题。3法律适用问题的成因3.1实体法方面实体法是指规定详细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详细情况的法律,比方刑法、民法等。这类法律在于规定和确认权
7、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其在我国这个有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传统的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众多问题之所以出现,笔者以为,我国涉林实体法下面方面的漏洞是主要原因。1)林业法律体系效力层级不够合理。我国涉林法律中全国性法律法规多,地方性法律法规却相对偏少,甚至在某些地区出现空白,而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不一,全国性法律法规很难适用于某一地区的详细情况,势必造成林地流转困难,进而出现纠纷。2)涉林法律老化落后。众所周知,我国以(森林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涉林法律公布施行较早,这其中不乏计划经济的影子,其与当前生态价值优先的林业战略相悖之处不少。这就在林业法律的适用经过中,在森林资源经济效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林地流转纷争的法律适用探微-精品文档 2 林地 流转 纷争 法律 适用 精品 文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