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讨论-精品文档.docx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讨论-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讨论-精品文档.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讨论摘要: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国家及社会对公共利益的关注使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此同时,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仍处在起步阶段。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案件的诉前、诉中、执行等环节都碰到不少难点。因而,本文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试点地区的实践经历,对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位及运行进行探索,阐述问题并提出建议,希望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提供些许参考。关键词: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定位;问题;完善根据适用诉讼法的不同性质,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
2、与行政公益诉讼。其中,行政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乱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况,由检察机关这一特定主体提起诉讼。由于行政权利本身承当着维护并增进公共利益的职能,以行政公益诉讼促使行政权利正确行使意义重大。一、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定位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主体。该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催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同于民事公益诉讼有关机关及组织都能够提起诉讼的双轨制,行政公益诉讼确定了检察机关作为提起诉讼的唯一主体。今年3月,两高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了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该身份符合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本身应尽的客观义务。二、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运行窘境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新制度在建立之初本应尽可能地涉及到
4、各个方面并设置相应程序保证推进,但行政公益诉讼目前尚缺乏构建,检察机关在运行中存在很多困难。(一)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缺失公益损害行为通常具有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的特点,诉前保全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是应对紧急情况的暂时性保护措施,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审讯机关固然能对行政机关的乱作为或不作为作出裁判要求其履职,但裁决作出时损失已经造成,难以恢复。此时行政公益诉讼只开启了救济途径,而没有保证救济有效实现的途径,构成了有救济而无实效的局面。设置诉前行为保全措施这一预防性事前监督措施将有助于限制公权利滥用,确保检察机关胜诉后公共利益得到本质性的保护。(二)执行难,效果不佳行政公益诉讼进
5、入诉讼程序后,检察机关的请求多为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及要求行政机关继续履职。前者为确认之诉,无需行政机关履行;后者为给付之诉,需行政机关根据判决作出相应的行为。因行政行为具有主动性与不可替代性两大特点,一旦行政机关不主动履行判决,很难强迫其履行或由第三人代履行,外部监督将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即便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判决,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是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不能通过简单的书面决定改变公益受损局面,执行在内部也会面临困难。(三)法律监督权与检察监督权冲突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角色,提起公益诉讼,行使法律监督权;当审讯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依法作出生效裁判后,检察机关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提起 行政 公益 诉讼 制度 讨论 精品 文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