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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候变化的碳金融市场论文一、碳金融市场现状1.国际碳金融市场。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产权和金融产品,开启了人类限制碳排放、减少碳排放的市场化途径。英国排放交易体系、澳大利亚排放贸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2003年开场碳排放权交易。欧盟欧盟+挪威+冰岛+列士敦士登碳金融市场于2005年1月1日在(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法律约束下正式启动交易。荷兰CLIMEX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BlueNext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纽约绿色交易所、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2009年以来,也先后开场进行核证减排量CER的交易。碳金融市场的基础金融工具有远
2、期、期货、期权、互换、掉期。融资工具包括项目融资、运输贷款、汽车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节能产品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绿色信誉卡。风险管理工具拓展到天气衍生商品、可交易灾祸期权、LeuPrima自然灾祸债券基金、碳排放信誉担保、绿色建筑覆盖保险。2013年,欧盟排放体系碳金融交易总量102.6亿tCO2e,总交易金额为528.49亿美元,其中欧盟配额EUA交易量为86.5亿tCO2e,交易金额524亿美元;CER7亿tCO2e,交易金额4亿美元;联合履行项目减排单位ERU交易量9亿tCO2e,交易金额1亿美元。从2014年5月19-23日欧盟市场一周的情况看,一级市场有三次配额拍卖1048.6万吨
3、,价格分别为4.6、4.59、5.23欧元每吨。二级市场一周配额成交量50.5万吨,最低价4.7元每吨,收盘价5.11元每吨;州际交易所一周的2014年12月CER期货价格下跌25%至0.09元每吨,五种CER期货合约一周的成交量为857.6万吨。2014年9月1日的交易价格EUA为6.44欧元,CER为0.16欧元。2.中国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现状。我国的碳金融,是从介入国际市场开场的。2006年开场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供应方的形式介入国际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国在联合国CDM理事会EB注册的CDM项目3804个,实际签发减排量的CDM项目1400个,约占全世界CDM项目总
4、数量的50%。中国区域性试点碳市场从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上线配额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市,全国七家区域性碳金融市场平台全部开场配额和自愿减排量CCCER的市场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国七个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控排企业2000家,交易总量1225万吨,交易总额35264.4万元,平均每吨28.79元。深、沪、京、粤、津、鄂、渝七个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的累计交易量分别为1659554吨、1553460吨、961855吨、1293173吨、1059760吨、5284288吨、145000吨,累计交易额分别为113154196.47元、60917272
5、.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盘价格分别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吨。其中深、沪、京、粤、津已经完成第一个履约年,履约率都在95%以上。二、将来碳金融市场瞻望1.国际市场瞻望。2014-2015年期间,我们将看到新西兰、巴西、智利、韩国、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以及WCT体系的魁北克、美国RGGI以及东京都等国家和地区的碳金融市场或已建成、建设中、完成立法、计划中、承诺中。国际碳金融市场20
6、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场总供应预测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假如美国只包含电力市场需求,同期全球市场总需求预测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假如将美国总体经济运行纳入,则同期全球市场总需求预测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2.中国碳金融市场道路图。中国碳金融市场2006年以来,到2018年的12年发展道路图能够划分为:2006年以CDM项目供应方式介入国际碳金融市场;2008年奥运期间开场在国内进行零星的自愿减排VER交易;2011-201
7、2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规划、准备、制度安排阶段;2013-2014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平台相继启动交易阶段;2015-2016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平台调整、改革、整合阶段和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体系筹划及立法;2016-2018年,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体系建立。三、碳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国际碳金融市场两大问题及对策1.法律悬空问题。国际碳金融市场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议定书)只约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减排承诺。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诺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缔约国先在国内完成程序和受权,签署后才生效。至今还没有到达生效的缔约国签字国数量。接近2年来,国际碳金融市场处于法律悬空期
8、。有关各方应该在AR5明确了气候变暖结论的2014年让新的法律框架生效,运用碳金融平台的市场张力,推动全球节能减排,共同应对气候变化。2.排放大国根据(京都议定书)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问题。美国是全世界人均碳排放量和整体绝对碳排放量的排放大国。却一直没有批准和签署(京都议定书),甚至影响了其盟友日本这个另一排放大国曾打算退出(京都议定书)。使得本来供不应求的碳金融市场有时供需倒挂,加上金融危机、主权债务危机以及欧盟2007年、2012年不让配额余额进入第二年的下一阶段使用等因素,使全球碳金融市场价格曾出现高峰30欧元和低谷0.1欧元的“需求-价格悖论。AR5的,应当引起各国的进一步高度关注
9、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大限制碳排放的力度,进一步推动碳金融的市场气力。美国联邦政府应当顺应民意,履行大国义务,鼓励全美学习、推广加州、RGGI的限制排放市场化措施,借鉴欧盟的碳金融市场经历,与全球各国一道,共同应对“同一个地球的气候变化。当然,中国也是排放大国,已经承诺根据国际公约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应对气候变化和限制碳排放责任。建立七个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和筹划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并继续CDM项目的注册、产生CER,是中国通过碳金融市场途径应对气候变化的详细行动。二国内碳金融市场两大问题及对策1.有规无法问题。中国还没有碳金融市场法律。七个碳金融市场平台是在政策上建立起来的。有的市场平台固然获得了
10、国务院及其政府部门的法规和特区等地方性法规的认可,但总体上属于有规无法。不利于市场的长期发展、健康运行,不利于与国际碳金融市场接轨。全国性还有24个省市的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没有明确的思路和方案,各界期盼的全国统一碳金融市场也缺乏法律根据。建议全国性的统一碳金融市场机制、市场交易和国家立法,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获得重大的本质性进展。2.七个碳金融市场规制差异问题。碳金融价格从学理上有模型预测、数学计算、供需博弈四种构成机理。七个市场的价格几乎没有源自这四种机理,差异很大,前文已述从每吨二、三十元到六、七十元不等。究其原因,规制的差异使七个市场的每吨配额实际上不同
11、质。七个市场的试点方案、交易规则、交易主体、交易构造、技术道路、交易产品、配额分配不尽一样,不利于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道路图的实现。广州、深圳同属广东省,有较多的地缘、政治、文化、经济等共同价值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讨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一体化交易体系具备较好的基础。一体化的重点在配额分配体制和价格构成机制。配额分配有两条一体化途径。一是中央分配制度,即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在内的广东省辖区,实行统一规划配额、统一分配配额;二是先按现状方式规划配额、分配配额,尽早实现两个市场交易体系一体化。逐步由广、深两个市场咨询团队专家,讨论统一配额问题,最后经两个交易所决策集团协商确定,渐进式地一体化。价格问题会随着配额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由于价格因配额设计不同而由市场反映出不同的价格。由市场气力让广、深两个交易所的价格相向而行并最终实现广东、深圳全区域的碳排放权配额同质同价。广州、深圳的一体化思路,最终能够由两家交易所在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深圳市发改委的领导、协调、权衡下,按市场化原则推进一体化。同时,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够讨论京、津两大碳金融市场平台的一体化。假如广、深一体化和京、津一体化都能圆满成功,那么,对全国性的统一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中国碳金融市场平台融入国际碳金融市场平台将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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