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考虑-精品文档 (2).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考虑-精品文档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考虑-精品文档 (2).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考虑一、“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 “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思维的对象,是在人们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实践中被发现的,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范畴,其内涵的真理性问题应当回到实践中去理解和把握。历史唯物主义以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但凡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因而,认识的真理性本质上“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实本人思维的真理性,即本人思维的现实性和气力,本人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根据这种方法论原则,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
2、伦理学对象的真理性,应立足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实践,分析其“现实性和气力及“此岸性理性要求之实践本质的三层内在构造。第一个层级的构造,受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物质财富之物质需求的支配,“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要求反映的是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物质财富所产生的人与自然失衡关系之后果的伦理反思。第二层级的构造,受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精神财富的价值祈望的支配,其动因正是为了置身于自然、寻求和体验与自然和谐的审美情趣,尽管这种祈望和动因不一定是出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自觉,甚至因而危害了“人与自然和谐。第三个层级的构造,受当今人类“兼顾或“照顾将来人类的“将来学意识支配,反映的是当今人类在当下追求中的伦理情怀。“人
3、与自然和谐这三个层级构造构成的实践本质内涵,第一层级是“主本质,占据主体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第二层级是“次本质,由“主本质直接延伸和升华而来;第三层级是由“主本质演绎和派生而来,体现“人与自然和谐之实践本质的外延态势,具有某种“科学幻想的虚拟性质,其“现实性和气力的“此岸性理性,好像美国的(猿人世界)和()等科幻影片所描绘的那样,虽具有生动且淋漓尽致的浪漫美感却并不具有能够实证的现实特质。列宁在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时指出:“人对事物、现象、经过等等的认识深化的无限经过,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入的本质到更深入的本质是辩证法的要素之一,“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致
4、无穷。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约定的界线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必须遵守其“主本质、继而兼顾其“次本质的立场,才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其对将来人类的伦理关心才是可信的,舍此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的实践本质。在呵护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上,当今人类需要反思和革新的是损害自然生态平衡的那些不良举措和行动,而不是要淡化以致于放弃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欲望与冲动及其驱动下的创新。在这个关涉生态伦理学对象的基本问题上,争论人与自然孰为“中心、甚至鼓吹“自然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就脱离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不仅没
5、有审美意义,反而会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批评所谓“人类中心主义所采用的思维范式本身内含一种逻辑悖论的“基因:批评者在未作批评之前就已用“优先逻辑把本人安置在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心位置上了。这就使得孰为“中心的争论,好像要拽着本人的头毛离开地面一样永远不可能得出自圆其讲的结论。这种隐藏的“悖论基因表明,讨论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不能够离开“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之实践本质的。麦金太尔在(德性之后)中指出:我们处在一个无法解决争端和无法摆脱窘境的道德危机时代,这种状况与我们热衷于表述分歧而不是共鸣是相关的,它使得我们的争论永无止境。在笔者看来,挑起人与自然孰为“中心的争论,并在其间坚持“非人
6、类中心主义主张,正是麦金太尔批评的那种倾向,它在根本上诽谤了“人与自然和谐之实践本质的生态伦理学的存在论意义。人与自然关系固然不存在孰为“中心的问题,却存在孰为“主导的问题。这种“主导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自然。“深层生态学的发起者纳什讲过一个粗浅的道理:“过量捕杀其他动物的狮子,不能用道德来约束它本人;但是,人却不仅拥有气力,而且拥有控制其气力的各种潜能。 “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属人的生态伦理学的对象,正是在人本人“各种潜能的主导下被认识、被付诸实际行动和最终得以相对实现的。正因如此,古今中外一些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朽篇章都对“主导之人做过极为精彩的赞颂。如(老子二十五章)曰:“道大,天大,地大,人
7、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矣。(荀子王制)曰:“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不仅讲到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而且强调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是人在“本性上是讲道德的。西方人文主义一直推崇人是上帝创造和拯救的唯一生灵的逻辑,以为人具有与上帝类似的理性生物,因此是万事万物中最可珍贵的。用似是而非的“中心论替代含义确切的“主导论,忽视了人是世界万物中之理性存在物这一根本事实,实则是对人文主义传统精神的一种倒退,就生态伦理学基本理论的建构而言也是一种学理误导。在“主导论看来,人在与自然相处中假如犯了失之于和谐的错误,也应当由
8、人本人来纠正,而不应当将人赶出所谓“中心的位置,交由自然来担当审讯和纠错的“权利。本来,人类对于本人生存质量和空间的追求就是无限的,这决定了人与自然之实践关系的矛盾是普遍的、永久的、绝对的,同时也注定了人始终是人与自然的实践矛盾关系的主导方面。也正因如此,人与自然的和谐才成为人类自古至今共同的追求目的,进而在生态伦理学对象问题上具有科学原理和科学法则的学理意义。从事学术研究,人们能够在抽象思维中高谈阔论,用形式逻辑或线性逻辑释解和消解一切可感悟和面对的矛盾,而在实践中却无论怎样也做不到这一点。离开人的需求及其实践便没有人与外部世界的一切关系。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不是要消除因人的需求而与自然发生的
9、矛盾,而是要使矛盾双方实现共存共荣、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逻辑,不是要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而是要促使矛盾双方处于人作为实践主体能够主导、控制的状态。由此看,人与自然和谐不过是人与自然之间一种不必消除、不可消除的特殊的矛盾性状罢了。人在实践中所面对的自然,包括自在自然和人工自然两个部分。两者所能给予人的资源和财富都是有限的,而人对于资源和财富的需求却是无限的,这决定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不可能穷尽的。但是,人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中的主导方面,会通过运用本人的智慧使人工自然所能给予人的资源和财富具有趋向无限的可能。这是人类正在把本人的生态伦理思维和生存梦想向地球未知领域和地球之外广袤空域扩展的深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考虑-精品文档 2 人与自然 生态 伦理学 考虑 精品 文档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