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docx
《浅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浅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内容提要:人类命运共同体设想是中国智慧的结晶,是国际法理论与国际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本文通过(联合国宪章)对关于联合国宗旨进行分析,解读人类命运共同体设想其国际法基础的法理节点,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设想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宪章;法理人类命运共同体设想的国际法法理基础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宗旨,以集体安全机制为总体概括的四项宗旨,有三项可直接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和理念的法理基础,即集体安全的宗旨、国际合作和保障人权的宗旨和共同目的协调中心的宗旨。一、集体安全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理基础联合国宗旨第一项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此目
2、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调整或解决足以毁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该项宗旨法理意义的重点是集体安全。1.关于集体。从联合国背景和宪章文本上,能够读出所谓集体主要是指联合国会员国,在宪章第一条关于宗旨部分之后的第二条,联合国原则部分的七项原则中有六项涉及到会员国。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成立时髦不过所有国家的半数,这就意味着作为国际社会部分的集体去调整或解决全部国际社会的国际争端,联合国宪章起草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而在宪章原则的第六项,规定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可见,从现实性上集体是指会员国,从现实可能性上集体则包括了会员国和非会员国,也就是所有国家。当然,随着时代
3、的发展,这种可能性又成为另一种现实性,如今所有国家均已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也就是讲从如今的角度来看,宪章宗旨所规定的集体已从群体变为整体,而作为整体的国际社会所有国家是构成人类社会的组织基础,故从宪章宗旨中的“集体到现今的命运共同体中的“人类的表述具有深厚的法理逻辑关系。2.关于安全。宗旨第一项表述为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毁坏。从宪章的规定和联合国的组织机构上都把国际和平与安全放在首位,联合国在会员国的基础上更采取了集中制,即确立安全理事会为其主要机关并实行常任理事国制。大国一致原则的本质是通过确立常任理事国的命运共同体来确保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但也由于
4、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制使美国和苏联长期以联合国作为冷战时期进行对决的平台,与此对应的则是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立,表明在国际社会实践中联合国所倡导的“有效集体办法由初衷的一个整体变成了至少两大集体,固然在各自阵营集体内所谓安全得到一时某种程度上的保证,但两方的对立不仅不能调整或解决国际争端,反而给国际和平与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固然随着苏联解体和东西方冷战结束,但并未因而而构成整体安全格局,而是出现多极化趋势,地区局部动乱不已,国际和平与安全遭到新的威胁。因而,传统的集体办法没能有效地解决安全问题,人们也很难期望传统的集体办法解决新的安全问题。二、国际合作和人权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理基础传统的安全
5、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宪章文本中安全主要是指侵略战争武力威胁,显然这是指狭义的国际安全,而广义的国际安全还包括除战争之外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带来危害的其他事项,如环境、金融、网络、疾病等。当然,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史观出发,也不能苛求半个世纪前的宪章对广义的国际安全有所涉及,但是宪章关于联合国宗旨的第三项确有相关的规定,即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人类福利之国际问题,增进并鼓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该项宗旨法理意义重点是人类合作,关于人类社会,宪章主要有下面的表述,一是直接表述。除了上述第三项外,还包括宪章序言部分:欲使后世不再遭今代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析 人类 命运 共同体 国际法 基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