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自我规范下行政执法风险.docx
《行政权自我规范下行政执法风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权自我规范下行政执法风险.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行政权自我规范下行政执法风险(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5年第二期一、行政执法风险防备基于行政权自我规制的考虑近年来,行政法学界围绕行政权的监督,在研究思路和研究范式上不断进行反思和讨论,并逐步从行政权的外部监督转向行政权的内部监督,亦即行政权的自我监督。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行政权并不总是为恶的,相反,行政权是具有某种程度的自制能力的。首先,当代行政权奠基于宪政理论,而“以勘定政府权利关系和限制政府权利行使为主旨的宪政理论及其法律制度构造,对行政自制的生成与存在具有根本性作用,为行政权利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抑制提供了一个经常性的、刚性的外围,既避免了行政权的极端悠意,也避免了行政权的周期性错误。5其
2、次,公务员本身的行政伦理使行政权具有了向善的能力。公务员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是遵循主观道德责任的。“多年来,我们结识了上千名政府公务员,他们中的大多数,固然肯定不是全部,是负责的,有才能的,立志献身的人,6这些公务员“也确实管点事。人们打电话叫警察,警察通常会来,孩子们去上学,老师们已备好了课;森林失火,护林员会采取措施;工人一旦退休,社会保险汇款单就开场寄来;假如你以为所有的官员都是彻头彻尾的自私者,只谋求最大的私利,那么,以上列举的很多情况就不会发生。7第三,服务行政理念的兴起进一步激发了行政权自我约束的动力。服务行政以造福公民为己任,这就必然要求行政权愈加积极主动地向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公共
3、产品。而在这个经过中,“服务意识是引领和指导行政权行使的核心要素,而服务意识作为一种抽象的观念一旦确立,就必然会促进行政公务人员的自律意识、自制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的提高,那么这对于行政自制的实现而言无疑具有直接的推动意义。8行政自制确实立,无疑为行政执法的监督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行政法制监督分两部分,一是来自外部如权利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这是为外部监督;二是基于内部从属关系和监督关系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所构成的监督,这是内部监督。行政执法防备机制属于后一种监督。这一内部监督,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下级机关执法的防备,一是对本行政机关内部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防备。9所以,怎样从行政权自我规范的视角出
4、发,对行政执法风险进行防备,成为近年来行政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门。以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内部防备,不仅能够有效躲避外部监督机制的弊端,而且愈加有利于对行政权进行的动态的监督,更好地发挥预防和规范的实际效果。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的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开场推行防备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管理工作。前者是为了防备在行使行政权利、分配公共资源的经过中,行使包括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队伍管理权等方面的风险,后者则是为了防备监管领域的风险10。这已经呈现出从行政权内部进行执法风险防备的制度雏形,只是并没有体系化、法治化。所以,本文的研究重心就在于进一步就怎样防备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执法风险提出可资借鉴的详细建议
5、,并从“预防和“规范的角度进行制度整合。二、风险预防之一:加快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风险防备的第一要义在于执法风险的预防,这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提升行政品质的必然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归根结底要依靠公务员的行政活动来实现。日本行政法学家藤田宙靖指出:“理论上的行政机关是一种职位,实际上就任该职位的是现实中的人,这些人是由行政主体发放工资,并且为行政主体工作也就是与行政主体之间建立了雇佣关系的。11不仅如此,藤田宙靖还以为,将公务员法仅仅置于行政内部法律关系中是不妥当的。事实上,“如今的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公务员的勤务关系基本上属于外部关系,应该包括
6、在行政作用法领域里。11所以,通过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强化其依法行政的理念,是实现行政执法风险防备的重要环节。固然我国已经于2005年制定(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选任、考核、赏罚、职务升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成认,(公务员法)中的很多规定都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从行政权自我规范的视角出发,我们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应当首先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详细讲来,要加快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必须采取下面措施:一激发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伦理自主性:以行政伦理建设为例行政伦理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与立法和
7、司法等外部规范机制不同,行政伦理是内化于公务员心中的价值准则。美国学者库珀指出:“当面临详细问题时,我们越是能有意识地陈述并系统地开列出决策的道德层次,我们就越是有可能成为负责任的行政人员,并以此对上级、媒体、法院和公众负责。这不是在提倡简单的线性思维和推理,而是要强调一种自我意识,强调要认清本人行为的根据。12所以,行政伦理注重的是让公务员将内心中善的价值准则转化为以人民公仆的自我定位、服务行政的基本理念、相对人权利保障和社会公益的目的指向来从事行政活动。只要我们能够持续激发公务员的行政伦理,那么在行政执法的经过中,执法风险出现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而要激发行执法人员的行政伦理自主性,必须加强
8、行政伦理建设,通过机制建设在行政执法领域营造以行政伦理观念为核心的行政文化气氛。只要在这样的执法气氛中,行政执法人员才能够更好地自觉追务实现善治的行政目的。毕竟,“组织中的文化和气氛越符合道德规范,个人的信仰和决策行为就越符合道德规范。12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行政伦理文化建设,通过各种措施和机制在行政系统内部推进行政伦理建设。例如,山西、广东、河南、青海、江西、山东等省都先后制定了公务员培训规划,将行政伦理建设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很多地方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行政伦理建设活动。例如,江苏省连云港市地税系统编写了(连云港市地税系统20092011年三年发展规划纲要),明
9、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税务人员行政伦理建设领导机制、养成机制、监督机制及考评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地税系统行政伦理建设的施行意见),明确全市地税系统行政伦理建设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工作措施。为了加强全系统行政伦理建设规划、行政伦理准则及与税收工作有关的详细伦理规范制定,根据(公民道德建设施行纲要)及(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有关要求,制订(税务人员行政伦理规范),提出了行政伦理规范的基本要求13。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以公务员培训制度为例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行政执法人员在当代行政执法活动中尤其要注意执法意识的培养,这是预防和降低行政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以权压法、以权代
10、法乃至于以权废法等现象,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淡薄有很大的关联。怎样强化公务员的执法意识?本文仅以公务员培训制度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的重要制度平台。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培训内容,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这对于预防行政执法风险的发生至关重要。2008年,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从培训对象、培训分类、培训保障、培训方式、培训登记、监督纪律等方面对公务员的培训进行了规定,但是却唯独缺少对于培训内容的规定。公务员应当通过如何的培训课程学习,才能有效地提高服务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此,很多地区的公务员培训实
11、践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例如,上海市在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公务员培训内容,“注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角度,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围绕上海市政府工作中的重点、热门和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创新培训内容。同时还着眼于公务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提高,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重点。立基于此,上海市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置涵盖了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实践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众多方面。三、风险预防之二:创新行政执法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行政权在行政理念、行政形式、职能范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奥拓迈耶以及他所创立的
12、古典行政法时代已经逐步走入历史,传统的形式化色彩浓厚的行政行为理论孕育而生的以强迫性、单向性为特征的行政执法方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福利国家背景下服务行政理念的需求,反而正在不断割裂行政法理论与行政实践之间的联络。尤其是在有着浓厚的管理论思维的我国行政实践中,这种割裂的负面效应愈加凸显。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人员往往惯于采用行政处罚、行政强迫、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传统的行政执法行为,固然这些行政行为都是法定的行政执法方式,但是“这些行政行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事务进行管制,管制行政以政府为中心,以便于管理为原则,以命令和强迫为手段,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严格限定一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
13、行为方向和活动空间,剥夺了社会、企业和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和时机。15不仅如此,这种管制式的行政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人员始终将行政相对人置于被管理、被控制、被约束的位置,甚至动辄对相对人采用简单、粗暴的执法逻辑,由此必然导致执法经过中执法风险的发生。所以,要对执法风险进行防备,还必须改革行政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经过逐步摆脱行政权“一权独大的格局。笔者以为,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实现下面转变:一从目的性执法转向人性化执法:以行政约谈为例的分析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以实现行政目的为指向,这是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规则。行政权运行之目的依观察视角的不同,难免有所差异。但是,行政法学界的主流
14、观点以为,公共利益是行政权运行的根本目的。正如有学者所言:“行政法一词指立法部门为了实现国家政策而对行政机构的受权,这些行政机构受托于公共利益管理社会经济与社会事务。我们的先辈不制定这种受权,它出如今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中,其原因是立法者专业能力缺乏,不能知足处理不断分化和专门化的领域为人类活动的需要。16我们不否认行政权维护公共利益目的的正当性,也不否认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行政执法方式。但是,行政执法经过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共同介入的经过,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场域。在行政执法的经过中,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考虑达成行政目的之需要,而且还要采取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手段,只要如此,才能避免
15、行政执法由于偏激式的追求公共利益而异化成为功利性执法。例如,近年来在行政执法领域兴起的行政约谈,就是行政执法从目的性执法转向人性化执法的典范。所谓行政约谈,就是拥有职权的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约见谈话,催促其自行纠正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方式。行政约谈制度最早出如今税务执法活动中,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实现税款的足额征缴,但是毫无疑问,约谈式的税务执法体现了对相对人的尊重,展现了税务机关人性化的服务意识。此后,行政约谈开场在环境执法、工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执法等愈加广泛的行政领域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这种约谈制度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来讲其实是一种双赢的制度。一方面,行政约谈降低了行政执法活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权 自我 规范 行政 执法 风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