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精品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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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摘要】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发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尊重农户选择,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二是优化农产品流通组织,推动“互联网+农产品流通形式创新;三是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动物流形式创新;四是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五是建立协同政策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关键词】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农产品流通;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而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利于推
2、动三地农业产业构造调整,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动京津冀地区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国农产品流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借鉴示范。本文对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发展进行研究,主要包含下面五个方面内容。1尊重农户选择,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农户和农民合作组织、农资原材料供给商、农产品批发商、加工商、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农产品流通体系是一个包含诸多主体的体系,需要各个环节和流通主体的有效协作。当前,京津冀各地农业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农产品流通发展的状况也参差不齐,农超对接、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多种新型流通形式发展
3、迅速,但是京津冀地区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主要是“农户收购商批发商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这种多环节、长链条的交易形式。这种传统流通形式为诸多的流通主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时机,但是却带来了过高的流通成本,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1农户是农产品的生产者,是农产品流通的起点。现阶段京津冀地区存在多种不同的农产品流通形式,这些不同的农产品流通形式互相补充,一方面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之间架起了流通桥梁,另一方面也为农户提供了可选择的多种农产品销售途径。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政绩,强行推动订单农业或农业产业化,号召甚至强迫农民生产某种特殊农产品,导致该种农产品产量过剩、销售困难,结果违犯市场规律,严重打击了农户的生产积
4、极性,损害农户的亲身利益。农产品流通创新发展是一个长期经过,因而,政府不应该急功近利搞一刀切,应该尊重市场规律,为农户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时机,让农户在本身和本地资源禀赋的约束条件下能够自主选择最合适本身的农产品流通形式。1从长期看,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投入,提高农户本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让农户了解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各种新兴农产品流通形式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户的生产和流通选择。建立以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作、产业带动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各渠道统一安排教育、培训资金、资源,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优化农业从业者构造,培养和扶持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
5、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2优化农产品流通组织,推动“互联网+农产品流通形式创新经过改革开放多年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格局已经发生巨变,农产品流通网络呈现出流通主体多元化、流通组织多层次、流通渠道多业态的基本特征。2河北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龙头经营组织总数到达2529个,其中,龙头企业集团2212个,专业市场113个,中介服务组织204个。截至2016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23414家,农民合作社108855家,分别比2015年增长61.4和16.7,其中农民合作社总量居全国第三位。3以上数据表明,河北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集团、农产品
6、交易市场等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当前京津冀地区农产品流通集约化程度仍然偏低,农产品流通组织效率不高,十分是和农户联合比拟严密的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为流通主体的效率较高的流通组织形式的发展还相对缺乏。京津冀农产品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当前,京津冀地区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各流通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与冲突比拟多,渠道关系不稳定,这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例如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冲突频发,订单履约率不高,龙头企业侵占农户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农产品批零之间的矛盾也特别突出,没有构成严密的渠道伙伴关系,影响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良性发展。因而,京津冀地区农产品
7、流通组织创新要从流通渠道建设入手,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合作共赢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形式建设。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在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进而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冲突,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通过构建农产品批零联盟、产销联盟,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而构成连接严密、利益分享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形式,优化农产品流通组织,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以“互联网+为驱动,通过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流通的融合创新,推进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协同创新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施行提供支撑。一是以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批发市场、物流中心、零售企业等
8、为主导,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农产品供给链系统化建设,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推进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和完善线上和线下融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来助力农产品流通。二是推动农产品电子期货交易创新发展。一方面,通过农产品期货交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主体能够套期保值,在一定程度上躲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期货交易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标准化,有利于京津冀地区农产品流通健康发展。三是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形式。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发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成为企业有效的宣传工具,甚至是交易平台。互联网的发展为农产品电商开拓了新的流通渠道,在原有B2B、B
9、2C、C2C等电商形式基础上,全渠道、社区化、社交化、体验式的电商形式成为创新方向,SoLoMo、B2S等逐步开启生鲜电商销售新形式。3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动物流形式创新当前,京津冀地区农产品物流仍然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为主,冷链物流发展缓慢,面向零售终端的农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京津冀农产品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加工、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损耗严重,造成各环节物流成本都比拟高,农产品物流效率低下。相关调研数据显示,我国果蔬类农产品在物流环节的损失率高达25%-30%,而发达国家的果蔬类农产品的物流环节损失率一般低于5%,美国甚至控制在1%-2%。4,5其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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