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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低保发放管控施行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公开、公正、公平,根据省、市、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施行细则)规定,经研究制定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施行方案,详细内容如下:一、工作目的根据县民政局“年度复核、季度微调的工作要求,以“按标施保为核心,以阳光操作为手段,筑牢薄弱环节,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良性保障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年施行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1号文件精神,年全省农村低保继续根据省政府年第27次常务会议确定的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和县民政局的安排。今年我镇农村低保不再提标扩面,全镇农村低保人数、资金不突破年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基数。各村居、
2、社区在年度复核时不得自行提标扩面。二、工作步骤季度微调工作从年起,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季度微调工作。季度微调的重点是及时核减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取消收入增加且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新增对象原则上仅限重残、大病、缺乏劳力的单亲家庭,且家庭收入连续3个月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民政办受理各村居、社区季度微调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每个季度第2个月20日,于月底报县民政局。通过“一卡式财政涉农补助专户将季度低保金发放到户。新增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农村低保(施行细则)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各村居、社区要落实好公示评议核查等环节工作。今年2季度新增的低保对象需参加年度复核工作。年度复核工作年全镇农村低保
3、年度复核工作从6月初至7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28日6月10日,为宣传发动、部署任务阶段。第二阶段:6月11日7月15日为开展申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阶段。其中,6月11日6月20日为申报阶段。6月21日6月30日为调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为村级评议、初审阶段。第三阶段:各村居、社区审核,初步建档阶段7月16日7月20日第四阶段:镇民政办审核、建档、申报阶段7月20日7月30日三、分类与保障标准为便于动态管理,根据县民政局分类施保文件要求,将农村低保分三类。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主要成员因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重病医疗救助规定的病种,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实等原因丧失劳
4、动能力;将无经济来源,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力,法定奉养人或扶抚养人没有奉养或扶抚养能力的下面简称三无人员,划为A类给予长期保障,一年审核一次。重残、重病家庭按年人均1000元下面不含1000元600元以上给予重点保障,三无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金额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主要成员因病因残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其他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弱或因病残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划为B类给予长期保障,半年审核一次。B类家庭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给予差额补助。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成员部分丧失劳动力或其他家庭成员中因病残、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划为C
5、类给予一般保障,一季度审核一次。C类家庭按家庭人均收入给予差额补助。四、几点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低保工作是民生工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全县年度复核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政策性强,省、市、县对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身过问。各村居、社区要以文件形式或会议记录,明确包村工作人员,确定村级低保协理员,报镇民政办备案,确保环环有责任,层层抓落实。严格程序,规范运作1、年2季度在册,年度复核时要求继续享受低保的,应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村居、社区委员会提交续保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动态管理申请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如实提供家庭收入证实。家庭成
6、员有增加的,需提供该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户主有变动的,需提供新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实,讲明变动原因;有自然减员的要及时核减;家庭收入增加且超过低保标准的或已纳五保对象的,要及时取消,不再享受农村低保。2、新申请农村低保的,要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村居、社区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承诺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实及其他证实材料如残疾证、疾病诊断书、学籍证实等。3、村居、社区委会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对每个申请家庭开展入户调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疾病诊断书等原件,并按(肥西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评
7、估测算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核清调查对象家庭收入。村级入户率必须到达100%,入户调查人员不少于2名,调查时应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字负责。4、为进一步落实农村低保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今年,农村低保年度复核实行二次评议制度。凡民主评议时群众有疑议的新申请或续保家庭,村居、社区要另行开展听证。5、村两委初审评议。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村居、社区两委要对续保和拟新增对象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收入状况清、致贫原因清、困难程度清;要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对照农村低保条件逐户进行评议,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初审后的低保对象名单,制定(票决单)见件件1,确保民主评议时间、地点和评议委员会成员见附件2
8、,报镇政府审查批准。6、村居、社区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委员会决议。村居、社区两委报经镇政府同意后,应提早5天公开评议时间、地点见附件3。村级评议时允许村民旁听,应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民主评议委员会中村民代表数按每个村民组或自然村1-2名配备。7、镇分村干部要现场全程指导,要在村两委成员会议和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催促村居及时公示评议结果即第一榜,样式见附件4。8、公示期满无疑议的,村居、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和镇分村负责人要及时初审签字。农村低保协理员要认真整理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填写相关报表报镇政府审核。9、要求各村居、社区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9、、数据准确;要对拟续保和新增低保对象的公示内容分村打印、盖章,由分村干部负责在各村民小组张贴到位,进行二榜公示见附件5,完成20%核查任务见附件6。10、公示期满无疑议的,要及时审核签字,录入(3季度农村低保金发放花名册)见附件7,填写(农村低保对象统计表)见附件8、(农村低保对象新增人员登记表)、(农村低保对象动态调整登记表)。11、根据“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标准完善档案,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信访隐患。12、各村居、社区要严格根据入户调查、两次评议听证、三榜公示的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工作经过要公开透明,决不允许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严禁拆户、并户、二次分配的现象再次出现,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县民政局文件要求,今后凡拆户、并户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户低保资格。强化监督,核查到位各村居、社区要对照(年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施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的监督,镇分村负责人要全程参加村级评议、重点对象核查工作,对农村低保复核中存在的问题要查处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完善档案,确保质量各村居、社区要根据(安徽省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完善保障对象一户一档和评议公示等业务类档案,要确保每一步骤有据可查,各类台帐齐全,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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