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原则下税收优惠政策治理.docx
《税收法定原则下税收优惠政策治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法定原则下税收优惠政策治理.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税收法定原则下税收优惠政策治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施行需要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优惠政策只能制定法律,尚未制定的能够由全国人大受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并能够由国务院财税部门进行细化解释;必须严格根据法定程序制定与施行税收优惠;同时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法定原则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法治化与规范化,根据法律保留、程序法定、责任承当等要求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法治化治理。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法律保留;程序法定;责任承当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固然对地方的经济增长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管
2、理的不断规范,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暴露出各种问题,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些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为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面简称“(决定)第18条对实现税收体制、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化进行了明确部署。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治理,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由于该原则中内含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主体法定、制定与施行程序法定、责任机制的明确等要求,而这些也正是当下不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之所在。一、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宪法)第56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按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条规定能够看作是税收法定原则在
3、宪法中的体现。详细到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它是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因此同样需要遵循税收法定原则。通过对该原则深化分析,能够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上体现为下面几个方面:首先是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优惠要遵循法律保留。(立法法)第8条第八项规定了“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第9条规定了受权立法及其除外事项;第10条则明确了在受权立法时,被受权机关应当严格根据受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被授予的权利,被受权机关不得将所授予的权利转授给其他机关。(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对此亦进行了规定。分析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第8条与第9条的内容体现了法律保留原则,第10条体现
4、了禁止转受权的法理,(宪法)、(立法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表明,有关税收的事项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属权利,涉及税收的事项尚未由最高权利机关制定法律的,能够受权国务院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之外,其他任何主体不得再通过任何形式创制有关税收的内容。未经受权而由地方自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公民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法律根据。其次政府税收优惠要遵守程序法定。根据程序法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施行包含下面的要义: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程序要具有合法性。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符合民主、公正的基本要求,要广泛吸纳包括利益相关方在内的
5、广大纳税人介入立法经过,保证税收优惠的立法符合基本的程序要求;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施行程序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税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权限、时限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从计算、减免到监督检查等都要有严格明确的程序作为保障,只要法律法规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行政机关就要严格按程序施行;法律没有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权限、超越期限施行税收优惠。最后是税收法定原则下的政府税收优惠要体现责任承当。“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严格根据(宪法)、(立法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的权限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法规,严禁全国人大及其常
6、委会、国务院及其财税部门之外的其他主体越权制定税收优惠,否则将会导致所制定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由于违法而无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施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利给予不合格主体以税收优惠,不得越权施行减免税,也不得超越税收优惠的法定时效施行税收优惠,对违背实体及程序规范的,要承当法律责任。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法治化的缺失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主体混乱,税收优惠“政出多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收回了地方制定税收的权利,由中央统一行使税收立法权,包括地方税在内的所有税收事项均由中央集中行使。1996年国家又取消了地方制定税收减免的权利,规定今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
7、国家税务总局之外,其他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税务机关都不得行使减免税收的权利。1但是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遵循,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制定主体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地方财税部门都制定了数量庞大的涉及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2013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重点指出:“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影响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至2012年底,已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有16种,涉及各主要税种;还有70多个地区以改革实验示范区等名义申请区域性税收优惠等
8、待审批。2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是在不同历史阶段为了实现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目的而逐步构成,由于制定主体的混乱,导致互相之间缺乏明显的协调与配合,有些优惠措施甚至存在矛盾冲突。“政出多门导致的后果则是适用上的困难。二政府制定与施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裁量性较大,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制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施行应该严格遵循税收法定原则,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制以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尽管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的体现出授益行政的色彩,但由于这项制度已经突破了税负公平,是对特定群体与产业的特殊照顾,因此需要借助于正式的程序对其他没有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与群体加以解释讲明,让这些群体在正式的程序中加深对税收优惠政策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收 法定 原则 税收优惠政策 治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