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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施行方案2021年是国家施行“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华特点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当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11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施行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现代中华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的,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2、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农业农村当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有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二、工作目的一培育任务。根据省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全年完成县级培训任务8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2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20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安排选派我县各类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培训。二培育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加强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三培育体
3、系。建立适应当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为培育机构主体,当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适度介入的多元培育机制。三、主要工作(一)遴选培育对象。各乡镇根据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二确定培育机构。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确定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备案管理。构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培训机构要与当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主要承接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三开展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老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做出详细安排,确保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1.培训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主要开展全产业链技能教育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当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农民素养与当代生活、市
5、场营销等知识。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12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1/3,线上学习课时占比不低于1/1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4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2/3。3.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介入式培训,提高介入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分段安排课程。要突出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形式,将培训点设在企、社、场,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开展模块化、情景式、互动式教学。4.实行全经过培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
6、全产业链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在课堂培训与参观沟通或实训基础上,采取当代化、信息化培育手段进行培养。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实如今线学习、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网络书屋,分享教学资源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四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根据农业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制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设扶持政策
7、,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四、资金安排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型7万元,专业生产型4万元,技能服务型2万元。二补助标准。培育补助标准详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三支出范围。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散师含实训指导教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调等方面的支出。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
8、、实习、参观沟通、学惯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剧、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五、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施行。迅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目的任务。要从我县水稻种粮大户中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根据省下发文件培育任务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下到达各乡镇,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二加强培育管理。建立完备的新型职业农
9、民培育台账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册,全面记录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和指导员服务情况,要加强培育经过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电子建档,做到有影像记载,并及时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备随机抽查。三施行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详细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特色,区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10、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敏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4。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四确保培育效果。培训机构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老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组建师资团队;要建设和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
11、强教材规划与建设,确保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做到人手一套。要加强认定后的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当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化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沟通合作等活动,不断稳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六开展绩效评估。年度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完成县级培训任务后,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5,组织开展
12、培训质量评估。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项创新性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成员:县农发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副站长(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案、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对培育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新
13、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施行。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培育需求申报,制定工作方案,认定培育机构,工作进展报送、师资组建管理,资金审核拨付,信息录入,宣传培育典型,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实训,建立培育档案,后续跟踪服务,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检查督导。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三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要严格根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组织、参加农民培训相关认定、评审、考核等活动的,一律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四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形式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发动。要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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