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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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晋教201914号)和晋中市教育局 中共晋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财政局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太谷
2、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目的,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岗位科学设置、人员竞聘上岗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教师岗位管理,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工作原则坚持体制创新,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有效实施从严治教
3、,推进教育公平。坚持综合改革,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提升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尊重各乡各校历史成因的实际情况,在改革中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努力调动广大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三、实施范围全县教育科技局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公办幼儿园(含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教科局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太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太谷县中小学生劳动技术训练学校等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暂不纳入实施范围。四、主
4、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这次改革按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进行,通过改革建立起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新机制。即:县编制部门实行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管理,汇同教科、人社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依据生源、班级数和班额变化定期核定我县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教职工退补相当、有编即补,编制部门不再直接核编到校。教科局在编制总量内,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班级数量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等情况,采用生师比、班师比、课时比相结合的办法,自主调整各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调整结果报编制部门批复备案后实施,真正实现中小
5、学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今后,在中小学编制确有富余的情况下,可由教科局提出意见报县编办同意后,调剂至公办幼儿园统筹使用。(二)岗位管理实行总量把控,上限管理的工作机制。 通过改革,要建立起人社部门岗位总量控制、教育部门分配岗位到校、学校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中小学教职工教师岗位管理新机制。即县人社部门汇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及幼儿园各类岗位数,并根据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上限管理,不再定岗到校。首次改革原则上在现有岗位核定方案和新的岗位核定方案中选择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方案执行,随后逐年调整。教科局在人社部
6、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内,每学年依据学校编制总量,自主调节分解到各学校,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核定方案,报县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中、高级职称指标分解,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原则统筹配置到具体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按不低于本学段岗位总量的80%、84%、85%、91%的比例核定。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坚持城镇从紧、保障重点、倾斜边远、考虑资历的原则,特别是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要加大倾斜幅度,引导城内教师向边远地区分流,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
7、好地实现教育公平。(三)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制度。学校要在教科局核定分解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合理设置岗位,进行科学的定岗、定职、定量,制定XX学校教育教学岗位说明书。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竞聘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落实校长的教师聘用权,逐步取消教科局调配教师的权力。学校要与应聘教职工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聘期为三年(临近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聘任),原则上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学校。岗位聘用可采取校内直接聘用、校内岗位竞聘、跨校岗位竞聘三种形式。校内直接聘用和竞聘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5%,对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经组
8、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跨校竞聘,在原聘用学校直接续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盟区内学校间跨校竞聘原则上由盟区实施,竞聘计划和结果需报教科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跨校竞聘、跨盟区、跨学段竞聘由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跨校聘任按照先高中再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然后小学,先丘陵地区再农村学校然后城区学校的顺序进行。在推行县管校聘过程中鼓励高学段总体结构性超编学校学科教师到缺编的低学段乡村学校跨学段积极应聘。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专任教师身份人员从事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情况,要通过岗位聘任通过三年时间彻底做好理顺工作。为保证
9、各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优化教师结构,每学年可通过双向竞聘方式将新招聘教师向缺编学校进行补充,同时对结构性超缺学校教师由县教科局牵头通过双向竞聘的方式进行调整,做到优化教师结构常态化。(四)人员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及时跟进,足额保障县财政部门在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同时,汇同教育、人社部门制定教师顶岗薪酬发放办法,对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因教师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经组织选派支教等形成岗位空缺的,可选聘校内教师顶岗任教,顶岗教师任教课时超出省定课时工作量的,按课时发放顶岗薪酬(上年度当地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岗位工资/所顶岗学科平均课时工作量)。农村中小学校巡回走
10、教任课教师超出省定工作量的,参照以上办法发放顶岗薪酬。因总体缺编造成学校缺编确需聘用的编外临时代课教师工资和顶岗薪酬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五)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程
11、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职工,县教科局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的,在原工作学校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今后,逐步实行各中小学之间教师调整,以每学年教科局报备的编制到校、岗位到校和教师聘任结果为准,不再办理人事调动和工资调动手续,真正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六)成立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科局根据需要在人事股加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指导学校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的岗位
12、聘用,负责牵头对待聘、缓聘教职工在管理期内进修培训和双向选择推荐再就业服务,定期发布教师需求信息,为用人学校和求职人员搭建服务平台。要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将全县在编待聘、缓聘的中小学教职工、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身体健康且具有意愿继续从教的优秀退休教师、具备教师从业资格社会未就业人员,全部纳入教师人才储备库。(七)加大交流教师聘任管理。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机结合,规范交流程序,保障交流教师的合理权益。符合交流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交流的教师,可以随时办理与交流出学校岗位聘用合同解聘手续,与交流入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正在交流的教师
13、,与现交流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交流教师的岗位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实际交流期限签订。为确保交流教师的合理权益,交流出学校要科学安排,提早计划,做好教师交流期满如期返回的工作。任何学校不准与交流期满按规定应返回原校的教师续签岗位聘用合同。(八)严格全员代课制度。为有效遏制担任了学校领导就不想代课,上了中、高级职称就不愿代课的不正之风,要结合从严治教要求,严格执行全员代课制度。凡专任教师身份的学校领导不代课或不达代课规定工作量的,就地辞职或解聘,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要加大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力度,专任教师身份没有转岗而又拒绝代课的,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教学工作量低于规定工
14、作量的,按其缺代课工作量与标准工作量之比,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距离退休三年(含三年)的年老体弱(男教师按60周岁,女教师按55周岁计算)高级教师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补足(不计划55岁申请提前退休的女高级教师按不周岁计算),不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不在教学一线代课的专任教师,在岗位等级评定中全部按最低档工资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吃空饷和变相吃空饷处理。(九)严格教师请销假管理。教科局要结合从严治党、从严治教、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相关精神,制定出台详细的教师请销假管理办法,重点把好医院诊断证明的认定、请假审批程序、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等几
15、个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假借请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假养的吃空饷和变相吃空饷现象。(十)外借教师有序回流。对脱离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在其它非学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县外借用的公办在编教师,要在教育人才储备库实行备案管理,并在3年内按照每年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回流,今后不得新增借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回流的,要将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回学校,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十一)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健全完善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聘期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职工岗位的年度和聘期考
16、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位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需经教(职)代会通过,报教科局批准后实施。(十二)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解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
17、监督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科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五、组织保障(一)统一思想认识。2019年是落实晋中市教育局、中共晋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市教人字2019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教师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主要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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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 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 管理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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