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细则(暂定).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细则(暂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细则(暂定).doc(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北北京京生生命命科科学学研研究究所所所学字2010 4 号 签发人:智刚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细则(暂定)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细则(暂定)第一章第一章总总 则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促进研究所的学科队伍建设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博士后人员的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的招收、进站一一申请与审批申请与审批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
2、研究工作。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向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 NIBS 博后办)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 NIBS 博后办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二二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1.一般性材料(上中国博士后网 注册登录,按规定填报后下载表格并提交,纸质版及其它证明材料同时寄出)A.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附件一,一式 2 份,含原件B. 博士后进站审批表,附件二,
3、(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需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非统招统分者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处盖章)C.专家推荐信,附件三,一式 2 份,含原件D.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 2 份E.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毕业院校学位办公室的公章)一式 2 份F.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附件四,一式 3 份,均为原件G.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附件五H.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附件六2.2.特殊材料A. 留学回国博士(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有明确的说明);(2)户口注销证明(
4、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3)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B. 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提供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C. 辞职人员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D. 外籍人员经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中文译件和本人护照复印件。E. 定向、委托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含已分配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现役军人(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3)凡单位同意申请者出站后自主选择工作,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意见三三管
5、理机构批复和出具的材料管理机构批复和出具的材料1.1.全国博管办或北京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2.2.博士后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落户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3.3.博士后配偶流动证明;4.4.子女上学、入托介绍信。四四几点说明几点说明1.1.博士后进站时,如还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在其进站半年后需对其博士学位证书进行核查,如此时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应给予其退站处理。2.2.被录用的博士后凭录用通知书、身份证(护照)到 NIBS 博后办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报到者,取消进站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应在规
6、定的进站日期前向流动站申请延期进站。第三章第三章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一一管理要求管理要求1. 管理要求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与各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管理工作以工作站为主,各流动站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博士后进站时,各招收博士后的实验室需就博士后的培养及项目合作等问题与流动站签订协议,并向各流动站单位提供一定的专家及项目指导和仪器设备使用等费用(协议模板见附件四)。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的科研论文应以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为第一署名单位。2. 在站期限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一般不超过三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
7、助项目的博士后,如需延长在站时间,出具相关证明(如科研计划书等),提出申请,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按时出站,确有需要可转到另一个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总年限不得超过六年。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应不少于 21 个月。博士后提前出站的,应由本人申请,经合作导师和单位同意,报所 NIBS 博后办审批,然后办理出站手续。3. 在站期间人事关系的管理凡进站博士后(非定向、委培)均纳入研究所人事管理范围,其人事、组织关系等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档案转入北京市科委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的博士和以在职
8、人员、现役军人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如经本人、工作单位、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三方协商同意,其档案和行政、工资关系可存放在本人定向、委培单位或原工作单位,但须将博士后的组织关系介绍到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二二博士后退站的有关规定博士后退站的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站:1. 考核不合格的;2. 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3. 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4. 无故旷工连续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5. 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6. 出国逾期不归超过 30 天的;7. 其它情况应予退站的。退站的博士后,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规定的相关政策,其户口迁落和有
9、关人事关系手续由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办理。全国博管办或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将他们的户口转至其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或新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本单位负责为他们出具分配工作介绍信并将档案材料转至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第四章第四章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及享受的优惠政策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及享受的优惠政策一一博士后进站办理户口迁落手续博士后进站办理户口迁落手续博士后进站,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常住户口。具体手续:先到北京市西城区福绥境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再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回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博士(含在国外获取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先
10、到原户口注销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户口迁落手续。博士后在京落常住户口,须持有关单位或研究所开出的住房证,方能落散居户口,否则落集体户口;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不准在市内迁移,个别需迁移者,须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证明方可办理。博士后在第一站工作期满流到第二站时,仍按以上规定办理户口迁落手续。二二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住房和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住房和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博士后进站后,其工资由各录用博士后的实验室负责人与其签订相关合同,享受住房补贴,同时享受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待遇。三三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其流动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
11、女随其流动及博士后配偶工作安置的有关规定及博士后配偶工作安置的有关规定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系指 18 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以随博士后一起流动。博士后配偶可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北京市人事部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和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办理随博士后流动的手续。四四博士后配偶的博士后配偶的户口户口及博士后子女入托、上学及博士后子女入托、上学随博士后流动的配偶可在北京市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博士后配偶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暂住证,在就业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权利。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须凭人事部专业技术
12、人员管理司或北京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在暂住户口所在地,按照北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到北京市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本单位给予协助。本单位不负责本市户口的博士后子女入学、转学,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第五章第五章 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和管理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和管理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设立的为博士后工作站,国家不再下拨专门的博士后日常生活和科研补贴的专项经费,博士后日常生活和科研所需的经费均由各实验室自己解决。经费标准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标准。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其经费由全国博管办单独安排并按照国家现行资助标准拨付。鼓励博士后积极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在站博士后可在每年 3 月
13、和 9月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博士后科研资助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执行。第六章第六章 博士后期满出站管理博士后期满出站管理一一要求要求1. 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提出出站申请。博士后人员将下载的“博士后期满登记表”与单位接收函、调档函等材料一起交单位审核。单位完成网上审批后,将相关材料交 NIBS 博后办审批,并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博士后人员分配工作及本人和配偶、子女的落户介绍信。2. 博士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出站手续,并将离所工作交接单交 NIBS 博后办。3. 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在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北京生命科
14、学研究所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二二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材料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 一般性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含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并出具单位已核查上述三证的意见;出站分配单位人事部门的接收意见(函)2. 特殊材料办理配偶及子女户口迁移的博士后需由单位出具审核“三证”的意见;否则,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获得博士后基金资助的博士后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需提交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NIBS 博后办将以上材料汇总后,到有关部门
15、办理出站手续。三三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1. 全国博管办或北京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2. 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不适用);3. 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表(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或配偶为现役军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均不适用);4. 配偶档案调动介绍信。适用于分配在北京地区工作,档案需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的博士后配偶;5. 博士后证书。对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颁发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印制、 编号和盖章的博士后证书。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本细则
16、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 NIBS 博后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博士后申请表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3专家推荐信4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6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一:(中国博士后网站直接生成该表格)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姓名全国博管办编号一、申请做博士后情况工作站设站单位 流动站设站单位 流动站(一级学科)专 业(二级学科)工作站招收类型 合作导师 流动站 进站日期研究计划题目二、申请人基本情况性别国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婚姻状况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户口簿首页地址所属派出所现居住地详址或单位户口迁否拟
17、落户省市专业技术职务 留学博士出国前 是否注销户口在职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含邮编)三、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单位、学科、专业博士毕业单位 获博士学位国别 博士学位论文 答辩通过时间博士学位证 书签发时间学 科 (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 近身免冠 一寸照片四、申请人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a、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借调城市及单位 是否跟随流动 联系电话 b、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上学情况五、 申请人学习经历起止时间所在单位所获学位至 至至至至六、申请人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所在单位工作职位至 至至至至七、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情况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姓名博士学位论文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 生命科学 研究所 博士后 管理办法 细则 暂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