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 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第二条 我校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 课程(环节)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 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 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一)未达到毕业要求。 (二)(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认为不宜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四条第四条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本细则第二条及有关规定为依据,逐 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学 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审查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在籍本科学生,学校其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 之处,以本工作细则为准。第六条第六条 本细则自 2004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哈尔滨工程 大学 学士学位 授予 授与 工作 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