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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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股票简称:沪宁股份 股票代码:30066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度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二年十一月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2、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3、书 1-1-3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
5、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11,051,892 股, 按此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数量不超过 33,315,567股(含 33,315,567 股)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4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
7、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 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1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 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9,96
8、0.95 19,960.95 2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 5,139.05 5,139.05 合计合计 25,100.00 25,1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9、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5 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10、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6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2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 3 目目 录录. 6 释释 义义. 8 第一节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
11、人概况 . 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0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4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4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6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 . 4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
12、3 第三节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5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62 第四节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 . 6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6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
13、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7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64 第五节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65 二、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 65 三、市场竞争风险 . 65 四、技术失密的风险 . 66 五、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 66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 66 七、人力资源风险 . 66 八、经营管理风险 . 67 九、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审批的风险 . 67 十、发
14、行风险 . 67 十一、股市波动风险 . 67 第六节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69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7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71 保荐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 7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73 审计机构声明 . 74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75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75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7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5、票募集说明书 1-1-8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沪宁股份 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沪宁投资 指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斯代富投资 指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FreedoniaGroup 指 一家成立于美国的专注于商业调查领域的企业 河北东方 指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德国威特 指 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 宁波奥德普 指 宁波奥德普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中国电梯协会 指 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负责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有关工作并促进
16、国际间、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 本
17、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 二二、专业词语、专业词语 ISO/TC178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服务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缓冲器 指 电梯安全系统最后一个环节的装置,在电梯出现故障或事故蹲底时起到缓冲的作用,从而缓解电梯或电梯里的人免受直接的撞击 滚轮导靴 指 安装在轿厢和对重架上,与导轨配合,强制轿厢和对重只能沿着导轨上下作升降运动 UCMP 指 Unintendedcarmovementprotectionsystem,即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
18、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9 安全钳 指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在限速器提供动作信号后,把电梯轿厢制停的一种安全装置 型式试验 指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制造许可试验 电梯限速器 指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获取超速信号并动作提拉安全钳,使电梯轿厢制停的一种装置 夹绳器 指 直接将制动力作用在曳引钢丝绳上,使得电梯减速的装置,常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和超速保护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0 第一节第一节 发
19、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Huning Elevator Parts Co.,Ltd. 统一信用代码: 913301002554310997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资本: 11,105.1892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沪宁股份 邮政编码: 311121 电话号码: 0571-88637676 传真号码: 0571-88637000 互联网址: 经营范围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部件、自动化生
20、产线、机电装备的设计,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电梯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 7 号 1 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 111,051,892 股,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1 沪宁投资 境内一般法人 47,645,000 42.90% 2 斯代富投资 境内一般法人 11,700,000 10.54
21、% 3 邹家春 境内自然人 9,459,730 8.52% 4 邹雨雅 境内自然人 3,120,000 2.81% 5 冯国华 境内自然人 2,008,531 1.81% 6 吴月治 境内自然人 2,047,873 1.72% 7 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毅呈泰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90,261 1.5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1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8 徐文松 境内自然人 1,657,500 1.49% 9 龚琼花 境内自然人 1,480,058 1.
22、33% 10 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毅呈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17,693 1.28% 小计小计 82,226,646 73.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418771854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 2959 号 1 幢 1 层 105 室-1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设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 、受托
23、资产管理。 (2)简要财务数据)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9 月月 30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流动资产 55.89 11.50 非流动资产 7,492.34 7,403.49 资产总计 7,548.23 7,415.00 流动负债 775.15 1,304.25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775.15 1,304.25 所有者权益 6,773.09 6,110.75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1-9 月月 2019 年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182.04 -195.33 利润总额 662.34 543.07 杭
24、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2 净利润 662.34 543.07 注: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邹家春先生持有沪宁投资 99.00%股权,邹雨雅先生持有沪宁投资 1.00%股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459,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52%。邹家春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控股沪宁投资、斯代富投资等方式,直接和间接共计控制本公司 61.96%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邹家春先生,1959 年 2
2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8 年 10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生产及经营计划员;1988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杭州西子汽车配件厂副厂长;1996 年 4 月,创立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并任厂长,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沪宁亮源激光器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兼任纽敦光电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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