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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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23-2 号碧水源大厦)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修订修订稿)稿)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一一月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 公司公司声明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2、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 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发行对
3、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并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2020 年 3 月 11 日, 公司股东刘振国、 陈亦力、 周念云与中国城乡签署了 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鉴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月 12 日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20 年 8 月 28日,公司股东刘振国、陈亦力、
4、周念云与中国城乡签署了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之补充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之补充协议,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24,186,9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40%)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国城乡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上述股份全权代表股东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行使表决权(包括直接的表决权以及因累计投票制度产生的表决权)以及提名、提案权。 由于中交集团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批准中国城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获得公司控制权事项的整体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 2020 年 5 月12 日批准本次向
5、特定对象发行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事项,国务院国资委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 前述表决权委托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生效。 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之补充协议生效后,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中国城乡持有公司 320,762,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 424,186,990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13.40%。中国城乡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3 744,949,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4%,中国城乡成为可支配公司最
6、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基金”)持有公司 12,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由于中交基金与中国城乡均为受中交集团控制的公司,因此,中交基金构成中国城乡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基金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57,849,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5%,中国城乡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公司股东文剑平、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与中国城乡于 2020 年 3 月11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及 2020 年 8 月 28 日签署的之补充协议之约定,公司于 2020 年
7、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城乡已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及 之补充协议 生效后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且董事会改组完成后中国城乡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因此2020 年 9 月 14 日后中国城乡成为碧水源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3 月 11 日,中国城乡与公司签署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 (以下简称“股份认
8、购合同”),鉴于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0 年 9 月 14 日,中国城乡与公司签署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结合公司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利年度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意见,润分配的实际情况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意见, 2021 年年 1 月月 8日,日,中国城乡与公司签署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中国城乡与公司签署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9、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二)(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二)”)。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股东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的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同时,鉴于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城乡所持公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4 司股份数为 22.00%,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2.35%,中国城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2020 年修订)规定,中国城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3 月 12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7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11、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的议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64,596,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现金 0.6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08,863,375.20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9日实施完毕。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72 元元/股调整为股调整为 7.66
12、元元/股。股。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三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81,344,780 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21%,最终发行数量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监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孰低为准批复孰低为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5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13、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四四、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中国城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五、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687,101,014.8 元元,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若本
14、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届时将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后予以调整。 六六、公司的相关风险、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一)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风险)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及国际蔓延,对中国以及国际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全国疫情防控成果显著,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及生产生活秩序已经逐步恢复。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部分重要参控股子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新项目推进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在抗疫情与保生
15、产的两大主要工作原则下,公司切实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尽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但仍需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同时全球疫情情况仍不容乐观,目前公司无法准确评估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最终造成影响的程度。 公司将密切关注在疫情经济形势下的发展机遇,积极调整公司经营计划,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的相关影响,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现金流季节波动性风险(二)现金流季节波动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乡污水处理相关膜材料及膜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城市光环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6 境解决方案业务。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
16、工程进度和工程款结算受政府预算和支出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上半年为技术方案准备、项目立项和设计阶段,项目实施及回款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因此公司的现金流存在季节性特征,通常下半年的现金净流入远大于上半年。2017-2019 年,公司下半年实现收入占当年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78.97%、66.54%和 70.98%,现金流和营业收入表现出随季节波动的特征。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 48.36%,主要为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部分项目结算及收款周期滞后所致。尽管通过此次发行可以短时间内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偿债风险,针对公司营业收入
17、的季节性特点,若公司没有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现金流,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及宏观调控可能带来的回款风险(三)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及宏观调控可能带来的回款风险 随着公司 EPC 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较快, 2017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58,034.61 万元、588,399.75 万元、698,234.23 万元和 675,349.75 万元。虽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 信用级别较高, 违约可能性较小。但是近年来受国家宏观形势特别是对
18、地方债务规模的控制与降杠杆的影响, 由此可能带来下游客户付款进度有所趋缓,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可能对公司的盈利及现金流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四)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四)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风险的风险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6,728.61万元、1,151,780.94 万元、1,225,532.05 万元和 481,720.6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59,136.49 万元、135,153.51 万元、143,895.48 万元和 15,098.52 万元。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且净利润
19、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国家加强对 PPP 项目管理以及银行全面收紧 PPP 项目信贷政策,银行贷款不及预期,公司部分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公司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稳健运营,主动控制业绩及新签订单的释放节奏,特别是公司对风险较大的 PPP 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了调整及清理,因而导致公司的业务及业绩部分下滑。2019 年,公司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了经营模式和业务结构,以轻资产运营模式为主,集中精力做好技术创新,同时引入中交集团作为公司重要战略投资者,双方战略协同效应将逐渐释放。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7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同比下降 32
20、.25%,归母净利润较2019 年同期同比下降 53.15%,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滞后所致。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克服上述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调整业务模式,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公司存在营业收入下降和盈利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资产减值风险(五)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PPP 及 BOT 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计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应收款的特许经营权增加。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受当地政府拆迁进度、 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融资情况、地方政府履约能力等方面综合影响;公司项目运营业绩受当地政府配套管网建设、当地企业或居民入驻率、地
21、方政府履约能力等方面综合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造成公司无形资产或长期应收款减值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合同资产1)的金额呈增长趋势,截至 2020 年 9月 30 日,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的合计金额为 382,194.15 万元,相较 2020 年年初增加 36.68%,主要是因为公司 EPC 项目不断增加,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相应增加。若这部分存货(合同资产)对应的工程未来无法按时完成结算或工程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造成存货(合同资产)的减值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大,分
22、别为 107,940.94 万元、94,358.53 万元、94,803.71 万元及 210,994.19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导致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较高。20202020 年年 9 9 月末,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原月末,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原应收子公司款项,随着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转移至应收第三应收子公司款项,随着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转移至应收第三方款项所致方款项所致。若公司其他应收款回款周期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造成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减值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商誉
23、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1,874.06 万元、万元、 80,683.03 万元、万元、81,221.87 万元和万元和 81,221.87 万元,其中因收购良业万元,其中因收购良业科技形成的商誉为科技形成的商誉为 77,274.35 1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已重分类至合同资产。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8 万元。若良业科技未来期间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与万元。若良业科技未来期间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与良业科技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将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良业科技商誉
24、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将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并因此产生商誉减值损失,减少当期利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并因此产生商誉减值损失,减少当期利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响。 (六)对外担保的风险(六)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截至 2020 年年 9 月月 30 日, 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日, 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保证金额合计为保)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保证金额合计为 54.76 亿元,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亿元,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规定实施对外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如果被担保律法
25、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规定实施对外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如果被担保方不能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公司可能方不能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公司可能存在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导致的债务存在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导致的债务风险。风险。 (七七)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下降的风险)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下降的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 0.80元/股、 0.40 元/股、 0.45 元/股和 0.0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99%、6.69%、7.33%和 0.8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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