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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科室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收费项 目、依据、标准,提出意 见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听取科室审查情况,签 署意见决 定主要负责人签批发 证打印登记收费许可证、 并通知申请人缴费领证发证收费许可证核发流程图5 个工作日10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申 请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 予受理,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
2、符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2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初步调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立案 立案听取意见有多收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无多收价款的拒不退还、未按规定退还的 moshou组织听证放弃听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5 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0 日内结案、归档案件审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 放弃陈述申辩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销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履行的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
3、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共用该流程图3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检查(调查)与价格违法 行为相关的财物符合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的经县物价局局长长批准向当事人下达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执行不得超过 7 日恢复当事人相关营业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向县物价局局长报告并经批准当场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填写财务清单向当事人下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相关证据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4、 监督电话:81806735加处罚款流程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没款按照违法所得的千分之二,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罚款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6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履行催告程序经催告 10 日后当事人不履行的, 报请县物价局局长批准申请强制执 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7价格调节基金行政征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价格调节基金社会筹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资金财政预算内资金缴纳义务人:矿产资源开采型企业(包括煤
5、 炭、铁矿、粘土、石灰石、花岗石等)市级财政每年从 预算内安排 500万政府非税收入筹集 1000 万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全额缴入市财政部门开设的价格调节基金专户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 由并告知申请人。未经批 准不得减缴、免缴或缓缴 价格调节基金予以批准的,明确减缴、 免缴或缓缴的具体数额和期限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 财政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向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1、减缴、免缴或缓缴申请书; 2、申请人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的生产经营数据等材料。 减缴、免缴或缓缴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名
6、称和申请减缴、免缴或缓缴 的理由、数额和起止时间。缴纳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减缴、免缴或缓缴价格调节基金: 1、因遭受重大疫情、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停产等而导致企业严重损失的; 3、年度亏损企业。缴纳义务人按规定向价格 主管部门申报应缴数额, 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征收标准: 1、煤炭生产企业按实际销售量每吨 10 元征收; 2、铁矿石生产企业铁矿石品位 30%以上的按实际销 售量 40 元/吨征收,铁矿石品位 30%以下的按实际 销售量 20 元/吨征收; 3、粘土生产企业按实际销售量 1 元/吨征收; 4、石灰石生产企业按实际销售量 0.
7、5 元/吨征收; 5、花岗石生产企业按实际销售量 20 元/方征收。 矿产资源开采型企业自产自用矿产资源,按原矿石 的实际产量征收逾期不申报或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价格主管 部门可根据有关财务资料 核定其应缴数额缴纳义务人应每月按时足额缴纳价 格调节基金价格主管部门可委托其他有关部门、 单位征收各区县政府、高新区也要按要求从本级财政 预算内和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中筹集价格调节基金8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9价格调节基金行政给付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价格调节基金具体使用方案申请人法人登记证书、 营业
8、执照复印件或其他 相关证明。使用申请书。应包括申 请人名称、使用理由、 数额、拨付方式等。物价部门根据价格波动情况和价格 调控的实际需要,会同财政部门制 定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方案。方案应 明确具体使用数额、使用对象、使 用途径等。申请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向 所在地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提出 申请,提交材料。主要用于下列情形: 1、对因价格大幅度上涨或政府提 高价格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低收入群 体,给予临时价格补贴; 2、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价格 调控的需要,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生产者、经营者,给予适当补贴; 3、对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 严重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者、 经营者,给予临时补贴; 4、对因
9、执行政府定价导致成本和 销售价格倒挂的城市供暖、供气、 供水、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给予 适当补贴;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调控价格、 稳定市场、补贴低收入群体批准使 用的其他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应 在收到使用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审 核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 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应当明确 具体的使用数额、使用 途径等。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向社会公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方案10价格鉴证业务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认证中心 服务电话:8186228 监督电话:8180673受理审核填写委托通知司法、纪检监察、税务机关否报告
10、书(草稿)审批风险评估内部审议未 受 理 通 知 单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否重新鉴定是复议申请是否 复议是送 达收 费鉴定实施业务洽谈制定方案预收费用安排人员办理登记,分管主任审阅撰 写 报 告价 格 测 算确 定 方 法市 场 调 查现 场 勘 验收 集 证 据鉴定结论 是否异议 异议否5 日内确定 是否受理是接受委托(约定时限)集体审议领导审批审核签章卷 宗 归 档鉴定结论书11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流程图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县物价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案件并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给予奖励并书面通知举报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书面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接到物质奖励通
11、知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12价格活动价格监督检查流程图 填制检查(调查)通知书报请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批准执法人员持检查(调查)通知书实施检查 (调查)并取证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13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审查申请材料,调整项 目、依据、标准,签署勘 查意见科室审查、现场勘 查审核对商品调整价格进行成 本监审,或委托中介机 构核算,提
12、出初步意见成本调查局审价委员会研 究决定研究科室审核意见,通 过专家论证、征求社会 意见等,形成决定决 定根据审价委员会研究结 论签署意见主要负责人签批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需要公开的及时公开印发文件发文督促落实,反馈情况跟踪督查授权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审批事项流程图5 个工作日15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成本监审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共用本流程图的权力事项:授权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审批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申 请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 予受理,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
13、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需要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承 办时限以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 法规定的时限为准14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审查申请材料,调整项 目、依据、标准,签署勘 查意见科室审查、现场勘 查对商品价格进行成本监 审,或委托中介机构核 算,提出初步意见成本监审审核局审价委员会研 究决定研究科室审核意见,通 过专家论证、征求社会 意见等,提出
14、初步意见形成报告根据审价委员会研究结 论形成报告上 报报上级物价部门,告知 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及市以上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审核事项流程图5 个工作日15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成本监审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12358共用本流程图的权力事项:市及市以上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审核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申 请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 予受理,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
1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15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科室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服务项 目,价格依据、标准,提 出意见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听取科室审查情况,签 署意见决 定主要负责人签批打印、归档服务价格登 记证,并通知申请人领 证发 证发证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流程图5 个工作日10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填写
16、服务价格登记证申请表 填写服务价格登 记证申请表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16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服务电话:8227057 监督电话:8180673发发放通知放通知 年审工作开始前 30 日向被审验单位发放收 费年审通知书收收费单费单位自位自审审 收费单位接到年审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汇 总材料并报年审办公室集中集中审验审验 年审办公室自接到被审验单位上报资料之日 起,60 日内完成审验填填发结论书发结论书 年审终结后,填发年审结论书,通知被审验 单位。上报年审报告17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
17、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审查申请材料,备案项 目、依据、标准,签署勘 查意见科室审查、现场勘 查审核对调整项目进行成本调 查,或委托中介机构核 算,提出初步意见成本调查核算听取科室审查情况,签 署意见分管领导审签决 定主要负责人签批下发批文,告知申请人备案备案备案事项流程图5 个工作日1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申 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
18、具 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18农产品成本调查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科 服务电话:8181568 监督电话:8180673制定制定计计划划按照省、市物价局要求,确定成本调查任务及报送时间,拟定工作计划 按工作计划和要求,组织农调户进行调查,上报数据和资料审审核核询问、审核上报资料,汇总分析数据上上报报向市物价局报告成本资料修正数据修正数据接受省、市物价局审核询问,进行数据纠正数据备份,资料归档19成本监审工作流程图合格进行实地监审通 在收到通知书 10 个工作日内,经 经营者需提交指定资料下达监审通知书形成
19、监审报告向业务科送交成本监审报告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科 服务电话:8181568 监督电话:8180673经营者提交成本监审申请, 并附有关资料接受上级委托或工作部署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设计成本核算指标体系收到资料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书面向经营者 说明理由,并做出不予受理或 补充材料再审的决定。领导审核自实施成本监审 30 个工作 日内,完成监审工 作收到告知书 5 个工作日内,经营者书面形式反馈意见经营者未按时提供资料或提 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可 中止本次监审工作因特殊情况成本监审工作不能 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本 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20、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 过 60 个工作日出具成本监审告知书征求意见分析企业反馈意见调整相关数据查勘现场,审核账目, 测算定价成本20价格监测预警流程图承办机构:桓台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服务电话:8181568 监督电话:8180673数据收集市场采价监测点报价数据处理汇总形成分析报告报上级物价部门报当地政府、相关领导进入数据库上传市、省、国家监测系统21程序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 场或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申请材料 的受理工作,材料 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审查双方材料,必要时 进行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举证调解有价格违法行为停止调 解,按有关法规办理价格争议调解
21、终结 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达成 协议达成协议终 结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调 解协议书并签字制作调解协议书立案归档备案备案价格争议(投诉)调解流程图5 个工作日2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认证中心 服务电话:8186228 监督电话:8180673有具体的价格争议调解请求、 理由、事实依据,同意调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 放一次性补正告知22责令退还多收价款流程图当事人存在多收价款向当事人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退款情况进行 核查,并制作退款情
22、况核查登记 表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23价格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图转办(7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接收登记举报投诉属价格主管部 门职责受理(7 个工 作日告知)不受理(7 个 工作日告知)不属价格主管部门职责不属本机关管辖属本机关管辖未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不受理(7 个 工作日告知)受理(7 个工 作日告知)投诉办结(60 日)举报办结反馈举报投诉人(办结后 15 个工作日)24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流程图当事人存在价格违法 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或者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承办机
23、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25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批准权当事人提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经县物价局局长批准,向当事人下发延期(分期)缴纳罚没款决定书 当事人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没款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26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流程图符合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条件的县物价局采取公告、会议、书面、约谈 等提醒告诫方式实施提醒告诫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27价格违法行为公布公告流程图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社会影响大的价 格举报典型案例、价格垄断案件的处理决定经县物价局局长批准,向社 会公布或者公告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28标价签、价格与收费公示牌的监制流程图经营者提供标价签的样式 价格和收费公示牌样式行政机关对标价签和公示牌进行 审查、监制承办机构:桓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服务电话:8188247 监督电话:818067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