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定向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doc
《上海大学定向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大学定向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doc(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上海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协议书上海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协议书甲方:上 海 大学 院(系、所)乙方:合 作 导师 丙方:博士后派出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基金会制订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 (博管办【2013】77 号)和上海大学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 (上大内【2003】138号)等有关规定,丙方获得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甲方和乙方同意派出。丙方需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登录,在站人员进入系统调整进站类型,进站时间从调整之日起自动延长 2 年。丙方工作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两年。甲方按照丙方获资助金额建立专项,分两年按月支付丙方工资、津贴和社保等。进入外方工作下一个月开始停
2、止学校原有待遇,改发资助专项工资,如完成交流回国资助专项尚有剩余,可按学校规定用于报销回国旅费等相关费用。一、甲方、乙方责任和义务1.甲、乙方和丙方签订协议,对研究内容、考核、待遇、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负责经费转拨、保证金的收缴与返还、违约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2.甲方负责办理丙方进出站手续,并为丙方保管在外研究期间户口和人事档案。 3.甲方协助丙方办理出国手续,负责出国前培训,要求丙方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在外国家(地区)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好博士后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并督促其按期回国。4.乙方负责督促丙方科研进度和违约、退站申报。二、丙方责任和义务21、按照派
3、出人员实行“协议派出,违约追偿”的管理办法。丙方赴外前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同时签署“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协议书”,缴纳保证金。 2、丙方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证明办理相关赴外手续。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回国,逾期 3 个月以上,按退站处理,并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备案。4、丙方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组织活动,定期到境外使(领)馆报到、汇报,保持和国内合作导师、学院、学校联系。5、丙方在外工作时间两年累计应不少于 20 个月。中途退站,须返还资助经费剩余部分,并参照上海大学赴外人员协议交纳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应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代表、乙方及丙方各一份,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附补充协议。附件 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 (博管办【2013】77 号)附件 2. 上海大学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 (上大内【2003】138 号)附件 3. 甲方代表签字(设站学院负责人): (设站学院公章)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合作导师): 年 月 日丙方签字(博士后派出人员): 年 月 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 大学 定向 博士后 研究工作 协议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