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与处理(第十二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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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5-30第十二章交通事故技术鉴定2022-5-30第一节 交通事故物证第二节 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第三节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第四节 交通事故再现技术 第五节 视频图像鉴定车辆速度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物证是证据的主要内容之一。 物证是指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交通事故物证,是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或遗留在交通事故现场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 物品、物质和痕迹。 交通事故物证和其他案件的物证一样,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和严密的科学性。 在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之间发生刮擦或碰撞,以致造成人畜伤亡、车 辆或物体损坏,必然产生交通事故物证。 交通事故物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不是主观臆断 的。 不同的交通事故现场,交通事故物证的品种、数量和存在部位不同。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客观性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车辆乘人、载物,出入各种场所。 在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着装的表面常会形成 一些刮擦痕迹,黏附一些油漆、纤维、毛发、灰垢等微小物质。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些痕迹 和微小物质与交通事故物证常会混杂在一起。虽然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事故前的刮擦 痕迹和黏附物与交通事故是不存在任何联系的, 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人畜或 物体第一次接触(碰撞)所形成的事故痕迹和物质才是真正的交通事故物证。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关联性 2第一节交
3、通事故物证 交通事故物证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交通事故物证,应由事故处理人员 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查和提取。 疑难物证问题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解 决。 见证人、当事人及其亲属有权利和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和物证,协助交通 管理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不得提供伪证。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合法性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通过对交通事故物证外形特征的观察和鉴别,初步判断有关车辆、伤亡者及其他物体之 间的相互关系。 只凭对外形特征的观察和判断尚不能确定物证的性质及本质上的联系。 从 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可疑物质常是微量甚至超微量的,其外形特征也需要借助于放大镜或
4、显微镜进行观察。同时,交通事故痕迹是在事故双方动态条件下形成的,其外形特征较 复杂。 尽管事故物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却不能直接作为事故认定的证据。 物证必须通过技 术鉴定,以科学的理论和数据来揭示交通事故物证的性质及其相互间的联系,使之成为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证据。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证据作用 4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各异,其物证种类繁多。 根据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其大 体分为事故附着物、事故散落物和事故痕迹三个种类。 黏附在肇事主体车辆、被撞客体车辆、人体及其他物体表面上,能证明交通事故情况的 物质称之为事故附着物,如油漆、油脂、塑料、橡胶、毛
5、发、纤维、血迹、人体组织、木屑及植物 枝叶等。二、 交通事故物证的种类 事故附着物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散落在交通事故现场能证明事故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统称为事故散落物,如损坏脱落的 车辆零部件、玻璃碎片、塑料片块、油漆碎片及车辆装载物等。 由于交通事故,在肇事主体车辆、被撞客体车辆、伤亡人体、现场路面及其他物体表面形 成的印迹统称为事故痕迹,如撞击痕迹、刮擦痕迹、碾压痕迹等。二、 交通事故物证的种类 事故痕迹3事故散落物 2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在肇事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之间发生刮擦或碰撞的过程中,,相互接触部位将发生物 质的脱落和转移。 这种变化决定于肇事双方表层物质的性质、相对速度、事故作用
6、力的方向 和大小。 在不同的条件下,肇事双方的接触部位将形成物质的单向或双向转移。 (1)具有一定黏性的物质,将黏附在车辆、伤亡者衣服或其他物体表面,如油漆、油脂、污 垢、血液和人体组织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附着物的形成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2)在强力作用下,物质形态变化而产生了具有一定黏性的物质,也可能形成事故附着 物,黏附在车辆或物体的表面, 如塑料和反光膜,本身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并无黏性。经强 力、高速的摩擦,局部会产生高温,高温软化后具有黏性,形成薄膜状物黏附在车辆或其他物 体表面。 (3)脱落和转移的微量或超微量物质。由于肇事双方之间的碰撞或刮擦作用,对物体产 生了一定的
7、依附性和附着力,黏附在车辆、人体或其他物体的表面,如毛发、纤维、微量油 漆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附着物的形成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事故痕迹是肇事主体车辆与被撞客体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相互接触形成的。由于接触方式、接触部位、作用力方向和大小的不同,将形成不同特征的交通事故痕迹。 为了叙述方便,将肇事主体车辆简称为造型体, 把被撞客体的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简 称为承受体。(1)造型体与承受体以垂直或接近垂直的方式接触时,两个接触面一般不会发生相对滑 动所形成的痕迹,不改变造型体的外部结构形象,而且反映形象完整、轮廓清晰,如碾压痕 迹、对撞痕迹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痕迹的形成
8、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2)造型体与承受体以倾斜的方式接触时,两个接触面发生相对滑动,所形成的痕迹反 映造型体外部结构特征的规律性变化,如侧撞痕迹、刮擦痕迹等。 造型体接触面上的点状结 构形成线状形象,线状结构形成线状或面状形象。 (3)造型体与承受体的接触部位为车辆的易损零部件时,将形成整体分离痕迹,如车辆 风窗玻璃、后视镜、散热器格栅、灯罩(壳)等,经强力撞击将发生破碎或断裂。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痕迹的形成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4)当承受体的表面硬度小于造型体的硬度时,双方接触后,造型体的表面结构特征可 在承受体表面形成凹凸形象的立体痕迹。 如果承受体的表面硬度大于造型体,或者
9、虽然承 受体的表面硬度小于造型体,但由于两者接触时力较小,造型体未能突破承受体表层物质而 形成平面痕迹。 在形成平面痕迹的同时,承受体和造型体表面物质也出现增减和转移,造 型体表层物质转移附着在承受体表面上,则称为加层平面痕迹。承受体表层物质转移附着 在造型体表面,称之为减层平面痕迹 。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痕迹的形成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交通事故物证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直接、证明效力最高的证据。 交通事故物证不 仅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而且还可以核实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五十五条和一百四十六条,对案件证据均有论述。 “人
10、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对一切案件的判 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 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 行鉴定。”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的,依照
11、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 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公安机关对交 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 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 结论。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各种法规贯穿一个主导思想,就是对一切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与法律相结合,构成我国法律的完整性。 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原则。 交通
12、事 故处理工作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同时还必须遵循公安部和各地的有关法规。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的要求越来越高。 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交通肇事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 交通事故的肇事 者、受害人及其亲属,可能会以各种不同方式对事故的认定和判处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常为一些追刑的重大肇事案件的证据问题提出质疑。 这就要 求事故处理人员和事故鉴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增强证据意识, 学习和掌握勘查和取证技术,依法、科学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 。四、物证在
13、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社会对证据的要求 2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有发生, 一些缺乏社会责任和公德的驾驶员,交通肇事后,置受害 人的生死于不顾,驾车逃逸。 他们把事故后果留给社会、政府,把困难留给交通管理部门和 受害人家属。 为了保护事故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人员一方面 要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追查肇事逃逸车辆。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多发生在夜晚和较偏僻的路段,因此查找肇事逃逸车辆是比较困 难的。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在发达国家,对油漆生产和车辆油漆实行严格管理。对投入
14、运行的车辆表面油漆涂层,利 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定期进行测定,将测定数据、信息及其有关情况,存入数据库,并在全国范 围内实行计算机联网。 有的国家对易分离车辆零部件建立样本实物库和数据库。 一旦交通肇 事逃逸发生,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现场遗留的漆片和散落的车辆零部件,尽快判断车辆种类, 缩小追查范围,迅速侦破案件。 许多国家也包括我国,在道路上实行闭路电视监控,随时掌握 行驶车辆的情况。 由于利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率比较高。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目前,我们国家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进步,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率逐
15、步得到提高。我 国侦破肇事逃逸事故的主要措施是: (1)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和驶离方向。 (2)根据交通监控视频,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品牌、行驶状态及逃离方向。 (3)根据受害人或目击证人提供的肇事车辆特征、车牌号牌等线索,进行追缉、堵截和查找。 (4)在事故现场周围地区全面清查车辆,进行深入调查、走访。(5)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案情,发动社会公民提供线索 。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由于采取各种措施,在侦破肇事逃逸事故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而使事故受害人的合 法权益得到保护,事故责任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和教育。 为了逃
16、避事故责任,肇事逃逸驾驶员常利用各种手段与公安机关相对抗。有的与乘车 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破坏事故痕迹、销毁证据、隐藏证据。 肇事被查获后,肇事逃逸驾驶员 仍有拒不承认肇事。 有的故意向事故处理人员提出要证据,要求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鉴定。 这种要求虽然是完全出于个人目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是正当的,并非无理要求。 这充 分说明,查到肇事可疑车辆,绝不是交通逃逸案件的终结。人们必须对可疑车辆进行认真细 致地勘查、取证和鉴定工作,经过检验鉴定,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应解除对嫌疑车辆的怀疑 。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有一个时期,某地连续发生重
17、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在调查走 访、发动公民的同时,动员所属全体事故处理人员和值勤警员,全力以赴追查肇事逃逸车辆。一位值勤警员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情况有嫌疑;其左后轮胎胎侧上附有大量血迹; 他立即将 嫌疑车辆扣留,进行取证、委托化验; 经化验比对,嫌疑车轮胎侧上的血迹为狗血;于是解除 怀疑,将扣留车辆放行 。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某天深夜,一辆绿色越野车在某近郊公路上撞死一名骑车人后驾车逃跑。 肇事驾驶员为了破坏事故痕迹,掩盖事实真相,在逃逸途中又撞击了行道树,致使车辆严重损坏无法继续行驶。 面对事故处理人员
18、,这位驾驶员辩解说,自己开车不慎,除了撞行道树,未发生过事故。 然而,经勘查、取证和技术鉴定,越野车前部的红色附着物与被撞自行车的尾灯标志颜色和成分相同, 被撞自行车后载物架上的绿色附着物与越野车前部车牌上的绿色物质颜色和成分相同。 在确凿证据面前,肇事者只得承认撞死骑车人的事实。 实践证明,事故物证对于认定肇事逃逸车辆和事故认定具有重要作用。 只要掌握确凿证据,不管肇事者承认与否,都可运用证据和法规进行认定。 如果缺乏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事故就难以认定 。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某天深夜,一辆绿色越野车在某近郊公路上撞死一名骑车
19、人后驾车逃跑。 肇事驾驶员为了破坏事故痕迹,掩盖事实真相,在逃逸途中又撞击了行道树,致使车辆严重损坏无法继续行驶。 面对事故处理人员,这位驾驶员辩解说,自己开车不慎,除了撞行道树,未发生过事故。 然而,经勘查、取证和技术鉴定,越野车前部的红色附着物与被撞自行车的尾灯标志颜色和成分相同, 被撞自行车后载物架上的绿色附着物与越野车前部车牌上的绿色物质颜色和成分相同。 在确凿证据面前,肇事者只得承认撞死骑车人的事实。 实践证明,事故物证对于认定肇事逃逸车辆和事故认定具有重要作用。 只要掌握确凿证据,不管肇事者承认与否,都可运用证据和法规进行认定。 如果缺乏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事故就难以认定 。四、
20、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事故现场,事故痕迹和附着物比较明显。有的事故现场,则很不明显。 为了准确寻找和识别事故物证,必须掌握事故物证的有关特征 。事故附着物的出现率是指交通事故现场事故附着物的出现概率。事故附着物的形成决定于造型体和承受体表层物质的性质、发生事故时的接触部位、作用力的方向和大小。 实践证明。并非所有交通事故现场都存在事故附着物。 究竟哪些事故现场存在事故附着物,需仔细勘查、寻找后方可确定。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造型体与承受体互相接触,并以强力撞击
21、或刮擦,才能造成物质的脱落和转移,因此事故附着物一般存在于造型体或承受体的接触部位, 具有喷溅或飞散性能的液体和物质,将黏附在接触部位或远离接触部位。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车辆、人体或其他物体表面物质的脱落和转移,具有一一个由整体到局部的分离和脱落过程。 虽然物质未发生质的变化,但物质的形态却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分布2事故附着物的形态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事故附着物的形态在交通事故现场,黏附在造型体或承受体表面上的事故附着物一般是微量甚至是超微量的。 事故附着物的形态常难以用肉眼辨别,需借助于放大镜或显微镜进行观察。2)事故附着物的颜色事故附着物是从造
22、型体或承受体表面脱落的物质,其颜色应与脱落部位的原始物质相同,但在观察时却发现事故附着物的颜色一般比脱落部位的原始物质颜色浅淡。 其原因是因为事故附着物形小量微, 有的造型体或承受体表层为多种颜色混杂的物质,如车辆表面的油漆涂层、伤亡人员的衣服花色等。 事故附着物的颜色,有时与其一一对应相同,有时只是部分相同。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形态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事故散落物多散落在事故现场路面,有的或有时被抛向路肩、路外(边坡上、边沟内)。 事故散落物,一般是车辆零部件、玻璃碎片、塑料碎片、漆片及车载物品等。事故散落物的体积大小各异、数量多少不一,具有一定的分布区域,容易发现和提
23、取。 干燥路面上的事故散落物,因停留的时间较短,表面尘土较少,一般比较新鲜。 路面上的非事故物质,因停留的时间较长,表面尘土、泥沙较多,外观较陈旧,泥土路面或雨雪后路面上的事故散落物较难发现、辨别。 事故散落物、非事故物质与造型体或承受体之间的关系。 事故散落物与造型体或承受体分离、散落部位的物质形态和颜色应相同或相似。非事故物质与造型体或承受体分离、散落部位的物质不存在对应关系,形态和颜色一般有较大的差异。二、事故散落物的特征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油漆物证,是指在交通事故现场,黏附在肇事车辆、受害人体、物体表面或散落在现场的能证明事故情况的油漆物质。 为了防护和美观,各种车辆都喷涂着油漆
24、涂层。 在交通事故现场,油漆物证是最常见的事故物证之一。 新出厂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一般为两层。 有些高级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为三层。 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却各处不一。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2)局部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 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局部损坏变形或油漆涂层脱落,需进行局部修补涂装。 局部修补涂装的程序与全车修补涂装的程序基本相同。 但是,条件比较差的修理厂涂装程序一般较为简单, 修补涂装后的油漆涂层牢固程度较差, 由于油漆调色和配色难度较大,修补涂装部位与车辆原始表面油漆涂层外观颜色只能达到基本一致。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
25、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全车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 车辆经多年运行,受气候和环境条件的作用,表面油漆涂层会逐渐老化,漆膜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褪色、开裂、脱落,需进行全车修补涂装。有时根据用户的某种使用目的改喷指定颜色,也需进行全车修补涂装。 根据车辆油漆涂层老化程度,有的车辆需将旧漆膜全部去除,露出金属基底后进行涂装; 有的车辆底漆涂层完好或基本完好,仅面漆老化,只需去除部分旧漆膜后进行涂装。 全车修补涂装的主要程序包括钣金修理、表面处理、喷底漆、刮腻子、喷涂中间涂料、喷涂面漆等工序。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车辆面漆的颜色 油漆是由成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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