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技术露天开采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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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生产技术矿山生产技术露天开采规程露天开采规程第四十九章第四十九章 总则总则49.0.1 矿床具有下列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露天开采: 1、露天开采的经济效益优于地下开采; 2、不宜于地下开采或地下开采难度较大; 3、采场附近允许建设排土场; 4、对矿区环保无特殊要求,或有可靠的环保措施。 49.0.2 暂时不能利用的矿石以及可利用的围岩,应实行分穿、分爆、分装 和分堆。 49.0.3 露天采场各台阶之间,必须有人行通道,并设置安全栏和照明。 49.0.4 露天采场内的溜井、钻孔、水仓、溶洞及废弃的井巷等,应采取防 护措施,并设明显的标志和照明。 49.0.5 因严重冰冻、暴雨、风雪、雷击、大雾
2、及洪水等影响采场正常人作 业时,应暂停作业,威胁人员、设备时,应撤至安全地点。第五十章第五十章 矿床开拓矿床开拓50.0.1 露天采场的开拓运输方式,应严格按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 若改变时,需报原审批部门审定。 50.0.2 根据矿床地形条件,为减少基建剥离量,均衡生产剥采比,可采用 移动坑线开拓。 50.0.3 采用移动坑线开拓时,必须使各台阶移动坑线之间形成合理的运输 系统,且不得影响工作线的合理推进。 50.0.4 固定坑线掘沟时,应在现场标出边界线,技术人员应严格按边界线 组织施工。 50.0.5 严格按年度采剥技术计划开拓新水平,以确保合理的生产矿量和生 产衔接。 50.0.6
3、 开拓运输坑线应布置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较好的地段,线路的技 术等级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50.0.7 汽车运输采用组合台阶或倾斜分条采剥工艺时,采场内部移动坑线 的宽度应比固定线路面宽 0.51 倍。 50.0.8 铁路运输移动坑线的宽度,除开拓坑线正常需要的宽度外,还应保 有一个不小于最小工作平台的宽度。 50.0.9 采用公路(铁路)平峒溜井开拓时,平峒和溜井位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平峒和溜井应布置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中等稳固以上的岩体中,且矿 石的总运输功能最小; 2、平峒位于露天采矿场下部时,平峒顶板至露天底的垂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20 米,平峒口的标高一般应在历年最高
4、洪水位 1 米以上; 3、采场内部溜井口,不应处于露天坑的最低位置,防止雨水汇入溜井。 50.0.10 溜井直径一般应等于或大于矿石最大块度的 5 倍,但不得小于 4 米,当矿石具有一定粘性时,应适当增大。 溜井一般应采用垂直溜井。如采用倾斜溜井时,倾斜角应大于 60。 50.0.11 溜槽(井)上口设有碎矿装置时,应按设备要求设操作平台,平 台宽不小于 1 米。 50.0.12 采剥工作线沿矿体走向布置时,一般先开段沟,然后扩帮采矿; 工作线垂直矿体走向布置时,可用无段沟或短段沟扇形推进。 50.0.13 开掘出入沟,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设计。 50.0.14 新水平出入沟完成后,必须由矿山总
5、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设计 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出入沟底的标高,正负误差不得超过 0.3 米。第五十一章第五十一章 露天开采境界和采掘要素露天开采境界和采掘要素第一节第一节 开采境界开采境界51.1.1 确定露天开采境界,应以批准的工业储量为基础,远景储量只能作 为矿山远景规划之用。 51.1.2 大型露天矿开采境界,一般应建立矿床模型,利用计算机确定最佳 开采境界。 51.1.3 当采用两个工作台阶并为一个非工作台阶,留有一个安全平台的边 坡结构时,一般为每隔 12 个安全平台,设置一个清扫平台,其宽度视采用的 清扫设备而定。 51.1.4 当安全平台与运输平台重合时,且运输平台宽度大于安
6、全平台宽度 时,可以不另设安全平台。 51.1.5 当清扫平台遭到破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其宽度适于清 扫设备通行和正常作业。 51.1.6 矿床储量大、开采年限很长时,为减少初期基建投资和早投产、早 达产的目的,一般应分期开采。 采用分期开采时,第一期境界服务年限一般不应小于 10 年;矿山应尽可能 实现稳步过渡。 51.1.7 第一期开采的排土场和工业场地,一般应设置在露天开采的最终境 界之外。 51.1.8 采用分期开采的露天矿,为确保扩帮时下部作业平台的安全,在临 时边帮上,每隔一定高度应设置一个接碴平台,其宽度由设计确定。 51.1.9 分期开采的矿山,必须在第一期开采设计的
7、同时作出详细的分其过 渡的设计。第二节第二节 采掘要素采掘要素51.2.1 工作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工开采时: 1、无粘性的砂状矿岩,不大于 1.8 米; 2、松软的矿岩,不大于 3 米; 3、坚硬稳固的矿岩,不大于 6 米。 机械化开采时: 1、不需爆破的松软矿岩,不得超过挖掘设备的最大挖掘高度; 2、需要爆破的坚硬矿岩,不得大于挖掘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 1.2 倍。 51.2.2 工作台阶坡面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工开采时: 1、松软的矿岩,不大于该种矿岩的自然安息角; 2、较稳固的矿岩,不大于 60; 3、稳固的矿岩,不大于 80。 机械化开采时: 1、不需爆破的矿岩,一般为挖
8、掘设备的自然挖掘角; 2、需要爆破的矿岩,为爆破作用形成的坡面角,一般为 6070。 51.2.3 人工作业的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一般不得小于台阶高度的二倍。 51.2.4 爆堆边缘至准轨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5 米;到窄轨铁路中 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0 米;到汽车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 1 米。 51.2.5 挖掘机工作线长度,应根据采用的挖掘机、斗容、穿爆方式、运输 方式和矿床赋存条件等,经设计确定。 51.2.6 确定铁道运输的采掘带宽度时,应使挖掘机向里回转不超过 90, 向外侧回转不大于 30。其宽度变化范围为:不得小于挖掘机站立水平的挖掘 半径,但不得大于站立水平挖掘半径
9、的 1.5 倍。第三节第三节 陡帮开采陡帮开采51.3.1 为减少基建剥离量,均衡生产剥采比,在条件具备的矿山,应积极 采用陡表开采工艺。 51.3.2 陡帮开采的开拓运输方式,宜采用汽车运输或汽车破碎机胶带 输送机的开拓方式。 51.3.3 陡帮开采的工作帮应由作业台阶、上部作业台阶和运输道路组成。 作业台阶宽度为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经设计确定。 上部作业台阶由几个暂不作业的台阶构成,它包括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 和安全平台(即暂不作业平台) 。暂不作业平台宽度;一个台阶高时为 1015 米;二个台阶并段时为 1622 米。 51.3.4 陡帮作业可采用台阶依次轮流开采、分组轮流开采或台阶尾随开
10、采 的作业方式。 51.3.5 采用组合台阶开采时,相邻组挖掘机作业在平面上要幻想错开。禁 止相邻组合台阶的挖掘机在同一垂直面上同时作业。第五十二章第五十二章 采剥作业采剥作业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2.1.1 采剥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执行采剥技术计划,持续均衡地组织 生产。 52.1.2 根据矿床赋存特点,凡能实行矿岩分穿分爆的地段,应按分爆要求, 对矿、岩进行分穿、分爆、分装、分运。 52.1.3 本规程第 36.0.6 条的规定也适用于采剥作业。第二节第二节 穿孔作业穿孔作业52.2.1 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的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为爆破作业创 造良好的条件。 52.2.2
11、穿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炮孔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 0.5 米;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直线上; 4、炮孔中岩碴应尽量清除干净。 52.2.3 改变孔网参数,必须进行试验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经矿山总工程师 批准。 52.2.4 穿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消除隐患。 穿第一排孔时,钻机作业应垂直台阶坡顶线设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靠帮并 段)才准平行设置,但其钻孔中心距坡顶线不应小于 3 米。 52.2.5 穿孔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炮孔应及时处 理,成孔后应妥加保护。 52.2.6 当钻头或钻具掉入炮孔时,
12、应尽力打捞取出,如不能取出,铲装时 应注意回收。 52.2.7 当采用重新穿孔方法处理拒爆深孔时,新孔距离拒爆孔口不得小于 孔径的 10 倍,新孔方向与拒爆孔方向必须平行。第三节第三节 爆破作业爆破作业52.3.1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86)的有关规定。 52.3.2 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面一次爆破量不应少于 7 天的铲装作业量; 2、大块率应控制在 5以下; 3、爆堆应规整,适于铲装作业要求; 4、台阶应保持规整,不留根底,铲装后帮齐底平; 5、应保持边坡不受破坏,并尽量减少对其稳定性的影响。 52.3.3 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进行。爆破设计
13、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爆区范围及其爆破的矿岩量; 2、炮孔(药室)数量及其参数; 3、每个炮孔(药室)装药量及总的装药量; 4、装药结构及填塞方式; 5、起爆方式及起爆网路系统; 6、安全措施。 52.3.4 炮孔经验收合格和现场清理后,才能进行装药爆破,炮孔的装药品 种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52.3.5 矿山应尽可能采用机械装药和填塞炮孔。 52.3.6 使用新型爆破器材前,应进行试验和人员培训,并经矿山总工程师 批准。 52.3.7 爆破网路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敷设、导通、检查。使用电爆网路时, 须进行导通及杂散电流测定,雷电季节不准采用电爆网路。 52.3.8 爆破前,在爆破危险区
14、警戒线与各大小交通路口处应设置岗哨。 52.3.9 爆破过程中必须发布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三次信号,每次信号都 没有必须有明确规定。 52.3.10 露天爆破禁止在黄昏和夜晚进行。雾天爆破须经矿山总工程师批 准。 52.3.1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只 有确定爆区安全并发出解除警报后,方准其他人员进入。 如发现拒爆,应及时树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处理。 52.3.12 为确定爆破地震对边坡、井巷或重要建筑物的影响,应进行爆破 地震效应的测定,并据此采取减震措施。 52.3.13 为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在临近最终边坡爆破时,应采用控制爆破, 禁止采
15、用峒室爆破。第四节第四节 矿岩铲装矿岩铲装52.4.1 矿岩铲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按照采剥技术计划,定点铲装,按线推进; 2、矿岩必须分装,分运; 3、运输容器的装满系数不小于 0.85; 4、不合格的大块矿石,禁止装车; 5、工作面应保持坡面整齐,底板平整。 52.4.2 在最终边坡部位进行铲装时,应严格按给出的边界线铲装,其凹凸 误差不应超过 1 米。 52.4.3 铲装作业必须在设备完好状态下进行。 52.4.4 铲装作业中止后,应将工作面清理干净。 52.4.5 铲装设备通过的道路,应予平整、加固,确保设备安全通行。 52.4.6 中硬以上的矿岩,必须先用爆破方法进行松碎后
16、方可铲装。 52.4.7 铲装时,应保持工作面平整、不留采掘残余和未爆破好的岩根;采 掘台阶标高正、负误差不得超过设计标高的 1 米。 52.4.8 装载矿岩时,严禁铲斗从车辆驾驶室越过,也不得高卸、偏装。52.4.9 为提高挖掘机的效率,应相应的配备推土机或前装机等,进行工作 面的辅助作业。 52.4.10 铲装时应清除爆堆中的铁件,以免给选矿作业造成危害。 52.4.11 采用拖拉铲运机开采软岩和节理裂隙发育的矿岩时,应配松土机 事先松碎。 52.4.12 拖拉铲运机开采的工作面,一般为缓倾斜或水平条带工作面,分 层铲运。第五十三章第五十三章 矿岩运输矿岩运输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7、53.1.1 矿山应建立完整的运输系统。 53.1.2 为维护和检修运输线路,矿山应设专业维修队,配备必要的人员和 设备。 53.1.3 矿岩运输应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运输规范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输规则。53.1.4 矿岩运输应按作业计划和调度指令进行,严格实行矿、岩分运、分 卸。 53.1.5 严寒地区的矿山,对翻斗车、自卸汽车底部可用废气加温,以防止 矿岩冻结在车上。第二节第二节 汽车运输汽车运输53.2.1 自卸汽车进入装载地点时,应按铲装设备司机指定的地点定位,并 尽可能组成空车、重车环形运输线。 如在装载地点不能进行环形运输时,应备有足够的供调车用的场地。 53.2.2 露天矿山公路,按其
18、使用年限可分别修建固定、半固定或临时线路。1、采场内固定坑线及其通往固定卸矿点或排土场的长期使用的线路,应修 建固定线路; 2、通往开采台阶或半固定破碎站、矿石临时堆场的线路或支线,其使用年 限超过一年时,应修建半固定线路; 3、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且随着开采台阶和排土场工作线的发展而移 动或消失的线路,修建临时线路。 53.2.3 露天矿山汽车运输道路,应按使用的车型和规定的等级进行修建; 并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3.2.4 除开采台阶上的道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旁均应设置排水沟,并保持 畅通。 53.2.5 在道路的急弯、陡坡等行车危险地段,应设置挡车墙(墩)等安全 设施
19、,并按规定树立明显的行车警示标志。 53.2.6 在固定线、半固定线、卸矿点及排土场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装置。53.2.7 自卸汽车在严寒季节运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53.2.8 路面应经常洒水或喷洒除尘液。 53.2.9 在大雾天运行时,如能见度达不到规定的视距,应暂停运行。 53.2.10 公路运输坑线,在大暴雨后,路面应及时进行维修。 53.2.11 自卸汽车运输,采用溜井(溜槽)放矿的多台阶作业的矿山,各 台阶的卸矿平台一般应设在溜槽两侧。 在各卸矿平台靠近溜槽(井)卸矿处,应设置牢固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 胎直径的 2/5。 53.2.12 溜井应安设格筛,尽可能配备二次破碎设施
20、。 53.2.13 溜井降段必须有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单体设计。 53.2.14 本规程第 25.6.12、25.6.13、25.6.14、25.6.15、25.6.16 条也适用于公路(或铁路)平峒溜井运输。第三节第三节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53.3.1 露天矿铁路技术等级,按其运量不同分为三级,见表 531 及表 532。 表 531 准轨铁路技术等级线路类型线路等级单向年运量(万吨)固定、半固定线 600 600,300 300移动线不分级表 532 窄轨铁路技术等级线路类型线路等级单向年运量(万吨)固定、半固定线 3050 30150200 50150 50250 150250 150移动线不
21、分级53.3.2 露天矿铁路路基和线路平面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黑色金属露天矿 标准轨距铁路设计技术规范和冶金矿山地面窄轨铁路设计规范的规定。 53.3.3 采用铁路运输时,应按其作业性质设立矿山站、排土站、卸矿站、 会让站和工业场地站等。车站位置需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3.3.4 车站、错车道,应设在平坡和直线段上。排土线通常应铺设在平坡 段上。 53.3.5 露天矿山的铁路线,应设有标准的线路标志和信号标志。 53.3.6 机车、车辆、铁路线、信号和通讯线路、构筑物和辅助设施,应按 规定进行检修。 检修结果及排除故障所采取的措施和时间,应有专门的记录。 53.3.7 接触线网路的供电和分段系
22、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以及接触线网路个别区段断开时,应保证能向所有区段连续供电。 分段系统应考虑对固定式和移动式接触线网路实行分别供电。 53.3.8 一条接触线路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两个台阶。 53.3.9 轨道作为架线式铁路的回归线,应装有对接的轨间和线间电气接头。 辙岔和道岔上的对接接头应装有专用的电气连接线。 对接电气接头的附加电阻,不得超过整体钢轨电阻的 20。 53.3.10 露天矿山的列车制动线路长度,可根据计算确定,一般不应超过 表 533 的规定: 表 533 轨距线路类别制动距离(米)准轨固定式移动式300100窄轨轨距 900,762 毫米轨距 600 毫米15080第四节第
23、四节 胶带运输胶带运输53.4.1 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矿岩时,应遵守本规程第四十一章第四节 的有关规定。 53.4.2 胶带输送机串联运行时,应装有连锁装置和能从输送机线路任何一 点进行事故停车的自动控制装置和遥控装置。 53.4.3 严寒地区,胶带输送机在露天或无采暖设施的胶带廊内运行时,应 采取防冻措施,在气温低于15时,则应采用防寒胶带。 53.4.4 胶带输送机两侧应设置人行道或检修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7 米。第五节第五节 人力运输人力运输53.5.1 人力窄轨铁路的坡度一般为 5,最大坡度不得超过 10。 53.5.2 人工装车时必须事先清除工作坡面上的浮石,禁止在坡面角超
24、过安 全规定的地点进行装载作业。第五十四章第五十四章 排土与土地复垦排土与土地复垦第一节第一节 排土排土54.1.1 露天矿的所有剥离物都没有必须堆置在专设的排土场。 54.1.2 排土场按其设置地点分为采场内排土场和采场外排土场,即内部排 土场和外部排土场。在开采缓倾斜矿床或实行分其分区开采的矿床,应优先采 用内部排土场。54.1.3 采用外部排土场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排土场尽可能靠近露天采场,使其运距最短,但与开采最终境界的距离, 一般不应小于 50 米; 2、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避免居民迁移; 3、有利于设置污水处理和泥石流防治设施; 4、有利于排土场的复垦。 54.1.4 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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