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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012年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01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层次与对象农业保险工作分两个层次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进行考核;(二)各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巩固和发
2、展已成熟险种、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日常工作以及农业保险推广与创新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1),前五项计100分,第六项为加分项目。对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设、农业保险承保勘查定损理赔、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创先争优(含加 2 分项目)等五个方面(详见附件2)。三、考核方法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一)自查自评。按照农业保险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年度书面总结和自查自评报告于7月15日前按要求上报考核主管部门。(二)检查资金账户和台帐资料。市、县(市)区农险办分别组成检查组,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农业保险资金账户和相关台帐资料。(三)抽查乡
3、镇和村。实地考察,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乡镇、12个村,走访部分农户,听取有关情况反映。四、考核评分市对县(市)、区按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结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和市重点经济工作考核中。县(市)、区对农业保险承办公司按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年度工作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8090分及80分以下的分别列入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农业保险承办资格。在农业保险推广与创新工作中,县(市)区农险办研究制定新的农业保险条款,并获得省保监局备案认可的,在考核评比时,每项给予6分的加分。 3 对审计部门检查发现有
4、重大问题的,或农业保险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组织领导农业保险工作考核,由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主动配合市组织的检查考核。附件:12012年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目标考核表22012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工作目标考核表 4 附件1: 2012年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目标考核表序 号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基本分计分办法负责考 核部门 按照“联办共保”模式 运营,政府和保险公 司风险责任承担比例 为55。5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与相 关农业保险承办公司签订联 办共保协议的得基本分,否 则不
5、得分。 统一执行省规定的条 款费率,承保标准不 低于市文件的规定。5未按规定执行,每项扣1分, 扣完为止。1总体目标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 入达到农业保险保费 总收入的25%以上。10达到要求得基本分,每少一 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水稻、小麦、玉米、油 菜、棉花保险,承保面 90%以上。10承保面达90%以上得基本分, 其中有任何一险种每少一个 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能繁母猪和奶牛“应保 尽保”。8能繁母猪和奶牛做到“应保 尽保”得基本分,每出现一起 “应保而未保”的扣1分,扣完 为止。规模高效设施大棚 (连片50亩以上)保险 的参保面必须达到 25%以上。15参保面达到25%以上得基本 分
6、,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当年有财政专项资金奖补的 设施大棚而未全部参保的扣 5分,扣完为止。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继续做好兼用型拖拉 机交强险、联合收割 机第三者责任险及驾 驶人员意外伤害险工 作。2在农机保险中,及时落实有 关保险公司承保,并加强督 促检查,如因工作不到位, 保险公司出现拒保或变相拒 保的现象的,扣2分。2巩固和发 展已成熟 险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继续做好渔船、渔民 互助保险工作。不设基本分。在渔船、渔民 互助保险工作中,如因工作 不到位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的,扣5分。3规范农业 保险运作规范开展承保工作。 充分尊重农户意愿, 宣传到位,农户知晓 率100%。2制定工作方
7、案,召开工作部 署会议,广泛开展宣传,查 台帐未落实的不得分。市农业保 险工作领 导小组办 公室 5 规范理赔操作流程。 理赔要以方便群众监 督的方式张榜公布。3查台帐,理赔未张榜公布的 不得分。赔付资金应于定损后 20日内支付到户。4赔付资金定损后20日内不支 付到户的不得分。 全面推广使用“一折通” 或“一卡通”支付受灾 农户理赔款。3未使用“一折通”或“一卡通” 支付的不得分。3规范农业 保险运作农业保险管理信息系 统全面推广使用。3农业保险资料上传不及时的 扣2分,未全面使用农业保险 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得分。执行上级财政补贴标 准,设立农业保险资 金专户。保费收缴、划 拨到位。农户应缴保
8、 费和县级(含)以下财 政的保费补贴足额到 账。按“联办共保”协 议,及时将保险资金 分别转入保险公司账 户和财政专户。10对水稻、小麦、棉花、玉米、 油菜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 贴不低于70%;对能繁母猪、 奶牛保险,不低于80%;对育 肥猪保险和其他种植、养殖 参保品种以及高效设施农业 参保品种,不低于60%。不执 行相关标准不得分,未建立 资金专户的扣1分,保费未及 时到账的扣4分,未按“联办 共保”协议及时将资金转入 保险公司的扣2分。扣完为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提 取、管理、使用农业保 险管理费,按照“分段 累进、总量控制”的原 则计提,计提比例不 超过10%。制定明确 的管理办法和审批
9、程 序,规范农业保险资 金的使用。4按规定编制管理费预决算, 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滚存使用”,用于乡镇基层组 织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费用 支出比例不低于70%。查账 簿凭证,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台帐,无管理办法或未按 审批程序审批的,扣2分。4规范资金 管理和使 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 农办南通市农业保 险试点政府巨灾风险 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通政办发 200974号)要求,按 规定比例及时提取、 上缴资金,按规定程 序和范围申请使用。2不按规定上缴巨灾风险准备 金的扣2分,不按规定申请使 用的扣2分,扣完为止。 6 4规范资金 管理和使 用对农业保险资金开展
10、专项审计。4没有进行审计扣4分;对审计 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不整改 的扣2分;在审计中发现农业 保险政策的落实及资金管理 方面有重大原则性问题的不 得分。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 作社、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等经营实体单 位参加农业保险。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农业保险 分别开展试点,没有试点的 不得分,仅有一个方面试点 的得2分,有两方面试点的得 5分。5日常工作健全工作台帐,完成 市农险办平时部署的 日常工作,做好农业 保险的调查研究工作, 及时反馈农户的意见、 建议,调研报告等书 面反馈材料不少于2 篇。5查阅台帐,根据平时工作情 况进行总体评价打分。根据已有条款开设新 的种养
11、殖保险,且种 植业品种承保面80% 以上,规模养殖业承 保面50%以上。每新开设一个险种且承保面 达到标准的,加3分。新开设 保险险种但承保面达不到标 准的,加1分。研究制定新的种养殖 保险条款,并落实投 保试点。研究制定新的农业保险条款, 并获得省保监局备案认可的, 每有一项加6分。落实新险种 的投保试点,每有一项加2分。农业保险工作推进会承办市级、省级农业保险工 作推进会或座谈会的,每有 一次分别加1分、5分。6农业保险 推广与创 新(加分 项目)农业保险宣传与表彰农业保险以县(市)、区在省 级以上媒体宣传,或参加省 级以上专题会议做经验介绍 的,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上表彰的,每有一项
12、加2分。 7 附件2: 2012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工作目标考核表被考核单位:序 号考核 内容考核指标基本分计分办法负责考 核部门 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 公司内有农业保险部, 或专门的机构;基层有 服务网络。10符合考核要求得基本分; 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的, 扣5分。1组织体 系建设建有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明确农业保险承办工作 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 目标考核机制。5有制度并建立健全考核 机制得基本分,对承办 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目标 及考核要求的,不得分。按照省、市、县政府文件 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农 业保险各品种的承保工 作。10每有1个品种未能按时 承保的扣2分,扣完为止。开展县(市)、区确定的
13、 主要种植、养殖业品种 保险、高效设施农业保 险、农机具保险和渔业 保险。积极推动展业宣 传,拓展保险品种。5出现应保未保品种的不 得分。认真做好承保数据、资 料的核实、录入、汇总工 作,确保承保数据、资料 的准确完整。5数据资料不完整的扣3 分。数据资料出现明显 错误的每一处扣1分,扣 完为止。2农业保 险承保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继 续做好兼用型拖拉机交 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 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 外伤害险工作。不设基本分,在农机保 险中,如果出现拒保或 变相拒保现象的,扣10 分。3勘查定 损理赔承保农业品种零星受灾 后由农业保险公司直接 牵头勘查定损工作。15根据不同险种所确定的 勘查时间
14、及时到现场勘 查定损,根据条款确定 赔偿数额,确保不惜赔、 不滥赔。如出现不及时, 有农户投诉,每有一起 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 现对农户惜赔或滥赔现 象的投诉,经查实,每 有一起扣5分。县(市)、区 农业保险工 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8 承保农业品种大面积 (或大规模)受灾后,农 业保险公司全力配合政 府做好勘查定损工作。10保险公司配备足够的查 勘定损设备、交通车辆 等硬件设施,确保做好 出险时的及时保障。如 出现保障不到位等现象 不得分。对受灾农户的理赔结果 进行公示。10以方便群众监督的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受灾 农户的理赔结果进行公 示的,得基本分;不公示 的不得分,公示结果不 方便
15、群众查阅的扣5分。理赔款及时足额到位。5理赔款及时足额到位的 得基本分,否则不得分。3勘查定 损理赔群众对勘查定损的满意 度。10对受灾理赔农户进行电 话调查(30户以上),勘 查定损是否及时,满意 度低于90%的每少2个 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4健全工 作台帐建立健全投保、出单、勘 查定损、理赔等环节台 帐资料,对保险各环节 的台帐资料做到齐全、 准确、无误,并及时归档。10按要求做到保险资料齐 全、准确、无误,并及时 归档的,得基本分;不能 按要求做到的不得分。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汇 报农业保险工作中的新 情况、新问题,组织专业 人员对农业保险工作开 展调查研究,并提出积 极建议。5按要求做到位得基本分, 否则不得分。积极开展农业新险种的 试点工作。当年新增加一个农业保 险险种的加5分。5工作创 先争优 (含加 分项目)积极承担农业新险种条 款的制定工作。适应基本实现农业现代 化的新形势,勇于开发 新险种并成功备案的, 每有一项加10分。县(市)、区 农业保险工 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注:本表由各县(市)、区农险办于保险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 (或与农业保险承办公司签订承保协议前)报南通市农业保险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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