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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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核定 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 现状,合理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岗位, 用于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以教学岗位为主体,向一线教学科 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三)动态管理,合理流动。实行人力资源动态化管理,根据办 学规模和学科专业建设情况,适度调整人员配置与聘用,稳定和激 励各类骨干力量。 二、岗位类别
2、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 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主 要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 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 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 术岗位。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专门为管理岗位中“双肩挑”人员 增设的岗位,岗位总量为管理岗位总数的 100%,不计入专业技术 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数。 三、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 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 7 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 一至四级(对应为正高
3、一级、正高二级、正高三级、正高四级),副- 9 -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对应为副高一级、副高二级、副高三级);中级 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对应为中级一级、中级二级、中级 三级);初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对应为初级一级、 初级二级、初级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四、结构比例 按照泉政201319 号、闽人发2012185 号、闽委办20087 号 和泉委200873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我校专业 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 4:4.5:1.5,其中高级岗位正高级与副高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 标为 3:7。正高级岗位二级、三
4、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1:3:6,副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2:4:4;中 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初级岗位十 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 在不超出规定的最高控制目标比例的前提下,我校结合岗位 性质和人员结构现状,核定第三轮聘用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 岗位的结构比例。如下: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岗 位比例(%)正、副高比例比例(%)教师岗位453:755实验技术岗位303:77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不含实验技术岗位)253:775五、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 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满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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