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水务局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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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取水许可办事指南一 、项目概述1.项项目名称:取水目名称:取水许许可可2.办办理理单单位:位:仪陇县水务局3.办办理窗口:理窗口:仪陇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4.法定法定时时限:限:20 个工作日5.承承诺时诺时限:限:7 个工作日6.收收费标费标准及依据:准及依据:(1)工业取水,地表水 0.10 元/立方米,地下水 0.19 元/立方米;(2)生活取水(含自来水厂取水),地表水 0.09/立方米,地下水 0.18 元/立方米;(3)其它取水,地表水 0.12 元/立方米,地下水 0.22 元/立方米;(4)水力发电取水,按 0.005 元/kwh 征收。依据为: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
2、知(发改价格201329 号)关于调整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59 号)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 号)7.窗口窗口电话电话: :72335128.投投诉电话诉电话: :72335382、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条;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60 号令);4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 36 号令);5省政府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 号)6取水许2可管理办法(水利部 34 号令)。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
3、提供相关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第二步:水务局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通知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由水务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由窗口颁发证件或同意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1、申请书(盖单位章);2、申请单位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或不存在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书
4、面证明材料);4、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备案材料);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出具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5、前置条件3所申请的取水量不超过属县级负责审批的限额:取用地表水:日平均取水量 12000 立方米(吨)以下(不含 12000 立方米)。取用地下水:日平均取水量 5000 立方米以下(不含 5000 立方米)。火、水力发电厂(站)取水:装机容量 25000 千瓦以下(不含 25000 千瓦)。6、备注无 七、权力事项类型承诺件 8、办理结果批复 九、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十、权力编码00878708A002000十一、
5、网上预审否12、表格申请书(空白表)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4实质审查流程图受受 理理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转外流程转外流程水务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申请审审 核核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
6、核。决决 定定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5审审批流程批流程图图(承诺时限:(承诺时限:7 7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接件初审、受理接件初审、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限:3 个工作日 责任人:文家骥审批审批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文家骥办结(批复)办结(批复)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取件取件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6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事指南一 、项目概述1.项项目名称:入河排目名称:入河排污污口口设设置置审审批批2.办办理理单单位:位:仪陇县水务局3.办办理窗口:理窗口:仪陇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4.法定法定时时限:限:20 个工
7、作日5.承承诺时诺时限:限:7 个工作日6.收收费标费标准及依据: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窗口电话电话: :72335128.投投诉电话诉电话: :7233538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22 号)。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第二步:水务局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通知水务局供排水管理总站组织专业人
8、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7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由水务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由窗口颁发证件或同意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1、申请书(盖单位章);2、申请单位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与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或不存在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4、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备案材料);5、具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排污受体的纳污能力论证报告。五、前置条件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和
9、排污不得超过水域自然净化能力。六、备注无 七、权力事项类型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批复 九、事项类型8行政许可十、权力编码00878708A001000十一、网上预审否十二、表格申请书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9实质审查流程图受受 理理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转外流程转外流程水务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依法作出不予许可
10、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申请审审 核核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决决 定定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0审审批流程批流程图图(承诺时限:(承诺时限:7 7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接件初审、受理接件初审、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限:3 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厚文 审批审批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厚文办结(批复)办结(批复)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取件取件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11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批办事指南一 、项目概述1.项项目名
11、称:目名称: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批2.办办理理单单位:位:仪陇县水务局3.办办理窗口:理窗口:仪陇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4.法定法定时时限:限:20 个工作日5.承承诺时诺时限:限:7 个工作日6.收收费标费标准及依据: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窗口电话电话: :72335128.投投诉电话诉电话: :7233538二、法定依据国务院令第 412 号(103)四川省城市排水条例第 14 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 3 条、第 5 条、第 7 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第二步:水
12、务局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通知水务局供排水管理总站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由水务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2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由窗口颁发证件或同意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1、申请书(盖单位章);2、申请单位(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备案材料);4、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后的补救措施方案。五、前置条件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
13、、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2.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3.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备注无 七、权力事项类型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批复 九、事项类型行政许可13十、权力编码00878708A004000十一、网上预审否十二、表格申请书(空白表)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14实质审查流程图受受 理理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
14、理通知书。转外流程转外流程水务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申请审审 核核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决决 定定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5审审批流程批流程图图(承诺时限:(承诺时限:7 7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接件初审、受理接件初审、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限:3 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厚文审批审批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厚文办结(批复)办结(批复)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取件取件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
15、王为 16工程建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 面、工程水源审批办事指南一 、项目概述1.项项目名称:工程建目名称:工程建设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设施、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审审批批2.办办理理单单位:位:仪陇县水务局3.办办理窗口:理窗口:仪陇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4.法定法定时时限:限:20 个工作日5.承承诺时诺时限:限:7 个工作日6.收收费标费标准及依据: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窗口电话电话: :72335128.投投诉电话诉电话: :7233538二、法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
16、70 项。2、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政资1995457 号)。3.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第二步:水务局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通知水17务局规建股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由水务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由窗口颁发证件或同意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四、
17、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1、申请书(盖单位章);2、申请单位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备案材料);4、对工程原有功能的补偿方式和替代工程方案五、前置条件1.新建的替代工程与被占用的灌溉水源、灌排工程效益相当;已按规定缴纳补偿费 2.原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受益范围内无矛盾争议或第三者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六、备注无 七、权力事项类型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批复 18九、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十、权力编码00878708A007000十一、网上预审否十二、表格申请书(空白表)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19实质审查流程图受受 理理收到
18、书面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转外流程转外流程水务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申请审审 核核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决决 定定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20审审批流程批流程图图(承诺
19、时限:(承诺时限:7 7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接件初审、受理接件初审、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限:3 个工作日 责任人:郑西审批审批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郑西办结(批复)办结(批复)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取件取件时限:1 个工作日 责任人:王为 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一 、项目概述1.项项目名称:开目名称:开发发建建设项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目水土保持方案审审批批2.办办理理单单位:位:仪陇县水务局3.办办理窗口:理窗口:仪陇县政务中心水务窗口4.法定法定时时限:限:20 个工作日5.承承诺时诺时限:限:7 个工作日6.收收费标费标
20、准及依据:准及依据:(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 2 元一次性计征。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 0.7 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用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不超过 2000 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 400 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 2 元。(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
21、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 1.5 元计征(不足 1 立方米的按 1 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22(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亮,按照每立方米 1.5元计征(不足 1 立方米的按 1 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7.窗口窗口电话电话: :72335128.投投诉电话诉电话: :7233538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 19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 14 条;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 14 条、第 15
22、条、第 16 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办人。第二步:水务局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通知水务局水土保持局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由水务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由窗口颁发证件或同意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1、申请书;232、申请单位(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开发建设单位
23、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及其联系方式;4、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备案材料);5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五、前置条件属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该缴纳水土保持费的项目足额缴纳费用六、备注无 七、权力事项类型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批复 九、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十、权力编码00878708A005000十一、网上预审24否十二、表格申请书(空白表)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25实质审查流程图受受 理理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
24、构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转外流程转外流程水务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申请审审 核核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决决 定定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26审审批流程批流程图图(承诺时限:(承诺时限:7 7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接件初审、受理接件初审、受理时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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