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商业汇票的付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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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商业汇票的付款复习的目的在于让大家将所有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做到查漏补缺,把自己遗忘的知识点都捡起来,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商业汇票的付款一定要好好的记下来哦!1.远期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人(远期商业汇票由承兑人付款)。2.远期商业汇票(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之日起10日。【解释】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3.如果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10日)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的,其“开户银行”(对委托收款的申请)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
2、担付款责任。4.付款人的审查义务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付款人可以对持票人拒绝付款。【相关】以背书方式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5.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收到其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付款人承
3、诺付款。6.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2013年判断题)【相关】国内信用证的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相关】对于空头支票,付款人应拒绝付款。答疑:商业汇票如何申请和付款1.提示付款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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