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自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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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自查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自查标准级目级目 录录级目录级目录级目录级目录 级目录级目录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参考依据营业执照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资料。营业 执照只能在有效期内生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第 8 条(总局 20 号令)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取得采矿证。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技 术规定,并在有效期内从事开采活动。否则不准生产。实施办法第 8 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安全生产
2、许可 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活动。实施办法第 2 条安全评价非煤矿山企业每年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内部评估,每三年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 次安全评价。实施办法第 5 条相关人员安全资 质证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 可任职。安全生产法第 20 条资质证照特业人员资格证 书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通风工、安全员、卷扬司机、支柱工、电工、水泵工、爆破工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第 30 号令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及人员配备地下矿山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安委办201017 号第 3 条基础管 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 17 条各岗位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 全体
4、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安委办【2010】17 号第二条(全 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结合生产实际, 定期或不定期 对规程进行修 改、补充和完 善,提高规程 的可操作性。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结构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对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委办【2010】17 号第二条(全 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 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操作规程编制、 修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结构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对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委办【2010】17 号第二条(全 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各级专兼职安全 管理人员、主要 负责人安全技术 资质培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5、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监部门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经上级或属地 安监部门对其考核合格,取得有关资质,方可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3 号从业人员安全教 育培训新员工接受入职前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转换岗培训、安全相关 知识培训,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3 号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规定课时的特种作业安全和复审培训,经上级或属地安监部门考核合 格,取得操作资质证件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 30 号令 第九条应急管理预案编制、修改、 评审、备案每三年进行一 次预案的补
6、充 与评审,新工 艺、新设备、 生产条件变化 时及时补充分根据国家总局 17 号令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完成后要经过有关部门评审备案。预案应急演练、应 急物资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填写有关记录。根据单位实际 情况健全各类 记录、台账。安全部门(安全系统)会议记录、劳保台账、安委会记录、教育记录、事故台账、安全活动记 录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5.4.6标准化、应急 管理奖惩记录、采空区、塌陷区、岩移记录、系统评审记录、工余计划记录、法规辨识记录、演练 记录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5.4.6安全监察管理安全检查记录、危险源(点)台账、外协单位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三同时档
7、案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5.4.6安全生产档案管 理宣教、内业管理环保、监测管 理环保三同时档案、放射源监测记录、水质、噪声、粉尘等各项环保监测记录、台账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5.4.6制定班组管理标 准及规定制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依从性、贯彻落实情况和员工熟悉程度。国家总局办公厅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2011177 号)班组管理班组安全活动开 展情况、班组记 录填写情况当班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的情况由班组长填写到 安全确认制登记本,当班安全员车间主任带班矿长要分别查看拿出指导意见并签字。国家总局办公厅金属、非金属矿
8、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2011177 号) 制定劳保使用管 理制度、规定是否按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劳保管理制度,员工对劳保管理制度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国家安 监总局 1 号令)2005 年 9 月 1 日 劳保用品审批与 发放按规定对劳保用品进行发放,检查发放台账、记录及审批手续等。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国家安 监总局 1 号令)2005 年 9 月 1 日劳动保护劳保用品使用管员工劳保用品按规定使用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培训记录或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培训记录卡。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国家安理与培训监总局 1 号令)2005 年 9 月 1 日劳保穿戴检查
9、与 考核劳保使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员工是否按规定穿戴及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国家安 监总局 1 号令)2005 年 9 月 1 日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职业危害预防 制度、安全 技术措施审批制 度、安全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 和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 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安全 生产检查制度、 伤亡事故管理 办法、技术、 工艺管理制度、 领导下井带班 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 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 制度、安全 奖所有制度的编 制与执行符合 企业生产实际, 并能够按制度 内容要求进行 传达、学习及 贯彻、落实等。 制度本身要条 例清晰、便于 执行,各项制
10、度要按正规文 件形式由主管 领导签发。1、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性和符合性。2、检查制度是否全面,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编制。3、通过 询问员工、考试等方法检查员工对各项制度的熟悉程度。4、标准化晋级企业,应对其他需企业 编制和执行的制度进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学习、传达、 落实通知、通报、 考试卷认真传达和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按标准化要求,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辨识 与更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5.4.1安全费用提取按安全生产法要求,每年根据单位矿石量或最终销售额按比例提取安全措施费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资金管理有专门的部门、人员对安全资金进行管理,建立
11、健全管理与使用台账。安全资金的使用要与安 全生产有关(保健、劳保、宣教、现场安全措施工程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工程的审批、 验收查看安措项目是否按流程进行审批,查看文件、安措计划、报告等。是否有专业人员对施工后 的安措工程进行验收,要有验收记录、签字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规定与三同 时矿山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及安全、职业危害评价。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 资,应纳入工程概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9职业病防治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
12、席令 52 号第二十一条职业病体检按时组织新入厂员工岗前体检、按国家规定组织接尘员工进行岗中、岗后体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52 号第二十一条职业卫生相关制 度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从业 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6、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7、职业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 度;8、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职业危害防护设置 维护检修制度;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2、法律法规规定
13、的其他职业危 害防治制度;13、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 席令 52 号相关条款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 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52 号相关条款职业危害告知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将其所从事的岗位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及相关 数据如实告知劳动者,员工本人清楚确认后在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签字栏中签名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14、治法 主席令 52 号相关条款职业危害申请各单位将存在的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及数据及时、如实的向本单位负 责职业病管理部门上报,由职业病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向上级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 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现场管理职工的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要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诊断标准,定期对职工进 行职业病鉴定和复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根据工作场中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根据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 20000189 号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 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噪音不宜超过 90AdB(A),达不到噪声标准规定的作
15、业场所,工作人员佩带 防护用品。定期测定井下各个尘点的空气含尘浓度,凿岩工作面每月测定两次,其他工作面每 月测一次,并逐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职工公布,粉尘中游离氧化硅的含量要每年测定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52 号相关条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 号)文件精神,和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 的要求,有计划的按实际情况的需要逐个系统保质保量建设完成。制定“六大系统”的使用、 维护管理制度,保存完善相关图纸、资料、档案,定期对各系统可靠性进行检查(要有记录),
16、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正常使用。安监总管一【2011】108 号井巷位置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 30m。每个生产水 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矿井(竖井、斜井、平硐)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1m 以上。架线式电机车 运输的滑触线悬挂高度(由轨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运输巷道:线路电压低于 500v 时,不低于 1.8m;线路电压高于 500v 时,不低于 2.0m;2.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 与人行道交叉点:线路电压低于 500v 时,不低于 2.0m;线路
17、电压高于 500v 时,不低于 2.2m;3.井底车场(至送运人员车站),不低于 2.2m。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2.3现场管 理采矿管理安全出口及安全 通道梯子间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 8 米。梯子的倾角,不大于 80 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1.1.6行人安全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规格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五条要求。在水平巷道和斜 井中,有轨运输设备之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 0.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 设备突出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 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 0.6m。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1.1.10警示
18、标志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井巷的岔道口必须设置标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1.1.3爆破许可从事爆破施工的企业,应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安全员、 爆破员;应持有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距炸 药库 30m 内的区域禁止爆破。爆破安全规程第 4.2.3.2 条贯通爆破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 15m 时,测 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 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爆破安全规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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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 非金属 地下 矿山 隐患 自查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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