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细则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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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件 2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为认真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第一类第一类(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二)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主研人员。第二类第二类(一)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主研人员,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二)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入选者;(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 2 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五)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和管理专家。第三类第三类(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二)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四)省部级创新型企业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第四类第四类(一)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
3、选者;(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天府万人计划”(省级)入选者;(五)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高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第五类第五类 3 (一)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二)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三)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中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具有担任中国五百强企业总部高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 ;(五)全国技术能手。第六类第六类(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4、人员;(二)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三)省技术能手;(四)具有担任中国五百强企业总部中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第七类第七类(一)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广安市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二)取得“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三)具有担任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等行业知名企业总部中、高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第八类第八类(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 (二)取得非“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二、支持政策(一)提供安家补助和住房保障(一)提供安家补助和住房保障1对从市行政区域外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与企事业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一至八类高层次
5、人才(以下简称刚性引进人才),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第一类人才:安家补助 3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终身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二类人才:安家补助 2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终身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三类人才:安家补助 1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终身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四类人才:安家补助 50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终身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五类人才:安家补助 20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六类人才:安家补助 15 万元,为期 5 年的免费住房或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七类人才:安家补助 8 万元,为
6、期 2 年的免费住房或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第八类人才:安家补助 5 万元,为期 2 年的免费住房或入住相应户型的人才公寓; 5 以上安家补助发放须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按第二年 40%、第三年 30%、第五年 30%的比例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继续按原方式进行拨付。若在广安购买住房,根据购房合同可提前全额支付。柔性引进的以上在职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2对有市校市院市企战略合作项目的柔性引进人才,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上述政策待遇。(二)提供岗位津贴(二)提供岗位津贴对符合一至六类刚性引进人才及本土人才,在广安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按以下标准给予岗位津贴:第一类人才:每人每月 20
7、000 元;第二类人才:每人每月 15000 元;第三类人才:每人每月 10000 元;第四类人才:每人每月 4000 元;第五类人才:每人每月 2000 元;第六类人才:每人每月 1000 元。第七、八类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酌情研究决定是否给予,资金由用人单位全额保障。(三)建立人才年金制度(三)建立人才年金制度对符合一至六类刚性引进人才及本土人才,且社保关系在广安、自 2018 年起在企事业单位服务满 5 年后在广安退休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年金: 6 一至二类人才:每年补贴 3 万元,最高补贴 40 万元;三至四类人才:每年补贴 2 万元,最高
8、补贴 20 万元;五至六类人才:每年补贴 1 万元,最高补贴 10 万元。(四)设立(四)设立“ “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 ”设立“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对符合一至八类刚性引进人才及本土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五)帮助配偶随调或推荐就业(五)帮助配偶随调或推荐就业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愿意到广安工作的,由引进单位所在地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工作单位;配偶在企业就业或未就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到企业或安排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六)落实子女入学(六)落实子女入学刚性引进的一
9、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安排在政府举办的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人才办牵头,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由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健专家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提供健康咨询、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 7 (八)建立服务代理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八)建立服务代理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发挥好“广安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作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保障服务,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包括工商注册、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报销、劳动维权、政策咨询、融资申报、优惠政策落实等个性化、
10、精细化的一站式代办服务。针对领军型高端人才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实行一对一服务。(九)组织专家外出学习观摩活动(九)组织专家外出学习观摩活动举办高层次人才专题培训班,鼓励专家人才外出培训、学习观摩和学术交流;鼓励企事业单位输送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交流培训,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对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高层次人才,报销往返商务舱机票费用。(十)搭建专家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十)搭建专家人才交流服务平台组建专家人才服务团,整合全市各领域专家人才,按照经济金融、城建规划等领域进行分类,结合县(市、区)、园区产业发展需要,对口提供智力服务等;组织博士与硕士人才等结对子
11、,将承担结对培养情况作为人才年度考核内容。建立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发挥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作用,定期开展研讨沙龙、主题讲座等活动,搭建人才交流、资源共享等平台。 8 (十一)提供科研配套经费(十一)提供科研配套经费对牵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才及团队,按立项经费 5%给予最高 50 万元地方配套资助。被资助人才及团队可以自主支配配套经费,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才及团队的单位负责监管和评估配套经费使用情况。三、申报与办理(一)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办理(一)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办理1申请。高层次人才 6 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申请人填写广安市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 21),向所在
12、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附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在广安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验证后即返还)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单位)报同级人才办(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审核。同级人才办(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后(园区须由党群工作部复审),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审定。3认定。审定合格的,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进行认定并发放“小平故里英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卡享受相应服务政策。 9 4经费兑现。经认
13、定的高层次人才,由人才办(园区党群工作部)函告相关单位兑现相应政策,需由同级财政划拨的金额,财政部门在相关手续齐备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理经费兑现申请,经费划拨到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 15 个工作日内兑现到高层次人才本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定期审定、每年兑现”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及时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待遇起算时间从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当月起或取得相关资格次月起算。(二)人才年金办理(二)人才年金办理1申请审核。在广安退休的高层次人才填写广安市人才年金申报表(附件 2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附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缴存清单(2018 年以后)、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验证
14、后即返还)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才办(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后(园区须由党群工作部复审),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审定。2经费划拨。审定合格的,由人才办(园区党群工作部)函告相关部门,需由同级财政划拨的金额,财政部门在相关手续齐备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理经费划拨申请,经费划拨申请审核通过后,将人才年金经费一次性划拨给高层次人才原工 10 作单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到个人。(三)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办理(三)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办理1申请。申请人填写广安市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15、(附件 23),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附申请人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佐证资料,报同级人才办(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审核。同级人才办(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贡献大小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后(园区须由园区党群工作部复审),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审定,明确奖励金额。3资金拨付。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由人才办(园区党群工作部)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将经费拨付至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拨付至个人。(四)配偶随调、就业推荐办理(四)配偶随调、就业推荐办理1申请。申请人填写广安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请表(附
16、件 24)或广安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推荐表(附件 25),由主管部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归口报送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2办理。审核合格的,由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办理。(五)子女入学办理(五)子女入学办理 11 1申请。申请人填写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 26),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教育部门审定。2办理。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门审定的入学人员名单,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六)优质医疗服务办理(六)优质医疗服务办理1办证。卫生计生部门为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办理“特约医疗证”。2就医。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持“特约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
17、务,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建立健康档案。(七)科研配套经费办理(七)科研配套经费办理1申请。申报人才(团队)提供其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文件及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向科技和知识产权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科技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申报情况并汇总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明确配套经费额度后函告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经费。3资金拨付。同级财政部门将经费拨付到申报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拨付到个人及团队。(八)学术交流交通补贴办理(八)学术交流交通补贴办理1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供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学术 12 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邀请函及机票票据,由所在单位向科技和知识产权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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