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编码书.doc
《商品编码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编码书.doc(147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类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章第一章 活动物活动物总总 注注 释释本章包括所有活的动物(食用或其他用途)本章包括所有活的动物(食用或其他用途) ,但下列各项除外:,但下列各项除外: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二、税号二、税号 30.02 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三、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动物(税号三、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动物(税号 95.08) 。运运输输途中死亡的途中死亡的动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归入税号入税号 0
2、2.01 至至 02.05、 、02.07 或或 02.08,其余的,其余的归归入税号入税号 05.11。 。01.01 马、驴、骡:马、驴、骡: 马:马:11 改良种用改良种用19 其他其他20 驴、骡驴、骡本税号包括马(母马、未阉雄马、已阉雄马、马驹、矮种马)本税号包括马(母马、未阉雄马、已阉雄马、马驹、矮种马) 、驴、马骡、驴、马骡 及驴骡,不论是畜养或野生的。及驴骡,不论是畜养或野生的。马骡是公驴和母马杂交所生。驴骡是公马和母驴杂交所生。马骡是公驴和母马杂交所生。驴骡是公马和母驴杂交所生。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子目号子目号 0101.11子目号子目号 0101.11 所称所称“改良种用动
3、物改良种用动物”,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纯种纯种” 的种用动物。的种用动物。01.02 牛:牛:10 改良种用改良种用90 其他其他本税号包括所有的牛属动物,不论是否畜养,也不论其用途如何(例如,本税号包括所有的牛属动物,不论是否畜养,也不论其用途如何(例如, 繁殖、饲养、育肥、育种、屠宰)繁殖、饲养、育肥、育种、屠宰) 。它们主要包括:。它们主要包括:一、牛属动物,包括普通黄牛、瘤牛(驼牛)及瓦图西牛。一、牛属动物,包括普通黄牛、瘤牛(驼牛)及瓦图西牛。二、水牛属动物,包括印度水牛、亚洲水牛、野水牛、印尼西里伯斯小型二、水牛属动物,包括印度水牛、亚洲水牛、野
4、水牛、印尼西里伯斯小型 野牛、俾格米矮水牛。野牛、俾格米矮水牛。三、亚洲犍亚属牛,例如,白肢野牛、大额牛及白臀野牛(爪哇野牛)三、亚洲犍亚属牛,例如,白肢野牛、大额牛及白臀野牛(爪哇野牛) 。四、非洲水牛,例如,刚果野牛及卡弗兰水牛。四、非洲水牛,例如,刚果野牛及卡弗兰水牛。五、西藏牦牛。五、西藏牦牛。六、封牛属动物,例如,美洲封牛或六、封牛属动物,例如,美洲封牛或“水牛水牛”及欧洲封牛。及欧洲封牛。七、肉封牛(封牛和家用肉牛的杂交牛)七、肉封牛(封牛和家用肉牛的杂交牛) 。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子目号子目号 0102.10子目号子目号 0102.10 所称所称“改良种用动物改良种用动物”,仅包
5、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纯种纯种” 的种用动物。的种用动物。01.03 猪:猪:10 改良种用改良种用 其他:其他:91 重量在重量在 50 公斤以下公斤以下92 重量在重量在 50 公斤及以上公斤及以上本税号包括畜养及野生的猪(例如,野公猪)本税号包括畜养及野生的猪(例如,野公猪) 。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子目号子目号 0103.10子目号子目号 0103.10 所称所称“改良种用动物改良种用动物”,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纯种纯种”的种用动物。的种用动物。子目号子目号 0103.91 及及 0103.92子目号子目号 0103.91
6、 及及 0103.92 所列重量是指每一头猪的重量。所列重量是指每一头猪的重量。01.04 绵羊、山羊:绵羊、山羊:10 绵羊绵羊20 山羊山羊本税号包括畜养或野生的绵羊(牡羊、牝羊及羔羊)本税号包括畜养或野生的绵羊(牡羊、牝羊及羔羊) 、山羊及小山羊。、山羊及小山羊。01.05 家禽,即鸡、鸭、鹅、火鸡及珍珠鸡:家禽,即鸡、鸭、鹅、火鸡及珍珠鸡: 重量不超过重量不超过 185 克:克:11 鸡鸡12 火鸡火鸡19 其他其他 其他:其他:92 鸡,重量不超过鸡,重量不超过 2000 克克93 鸡,重量超过鸡,重量超过 2000 克克99 其他其他本税号仅包括所列的各种活家禽。鸡属家禽包括普通家
7、鸡及阉鸡,但不包本税号仅包括所列的各种活家禽。鸡属家禽包括普通家鸡及阉鸡,但不包 括其他活禽括其他活禽例如,鹧鸪、野鸡、鸽、野鸭、大雁(税号例如,鹧鸪、野鸡、鸽、野鸭、大雁(税号 01.06) 。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子目号子目号 0105.11、0105.12、0105.19、0105.92 及及 0105.93子目号子目号 0105.11、0105.12、0105.19、0105.92 及及 0105.93 所列重量是指每一所列重量是指每一 只家禽的重量。只家禽的重量。01.06 其他活动物其他活动物本税号主要包括下列畜养或野生的活动物:本税号主要包括下列畜养或野生的活动物:一、水生哺乳动物
8、(鲸、海豚等)一、水生哺乳动物(鲸、海豚等) 。二、驯鹿。二、驯鹿。三、猫及狗。三、猫及狗。四、狮、虎、熊、象、骆驼、斑马、猴及爬行动物(参见本章总注释第三四、狮、虎、熊、象、骆驼、斑马、猴及爬行动物(参见本章总注释第三 项所述不包括的流动马戏团、动物园的动物)项所述不包括的流动马戏团、动物园的动物) 。五、家兔。五、家兔。六、野兔。六、野兔。七、鹿、羚羊、臆羚等。七、鹿、羚羊、臆羚等。八、鹧鸪、野鸡、鹌鹑、丘鹬、沙锥鸟、鸽、松鸡、圃鹀、野鸭、大雁、八、鹧鸪、野鸡、鹌鹑、丘鹬、沙锥鸟、鸽、松鸡、圃鹀、野鸭、大雁、 鸫、乌鸫、云雀、燕雀、山雀、鹦鹉、蜂鸟、孔雀、天鹅及其他税号鸫、乌鸫、云雀、燕雀
9、、山雀、鹦鹉、蜂鸟、孔雀、天鹅及其他税号 01.05 未未 列名的禽鸟。列名的禽鸟。九、蜂(不论是否在流动蜂箱、蜂笼或蜂房)及其他昆虫。九、蜂(不论是否在流动蜂箱、蜂笼或蜂房)及其他昆虫。十、乌龟、甲鱼(海水或淡水)十、乌龟、甲鱼(海水或淡水) 、蛙。、蛙。十一、狐、貂及其他饲养的毛皮动物。十一、狐、貂及其他饲养的毛皮动物。第二章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肉及食用杂碎注释:注释:本章不包括:本章不包括:一、税号一、税号 02.01 至至 02.08 或或 02.10 的不适合供人食用的产品;的不适合供人食用的产品;二、动物的肠、膀胱、胃(税号二、动物的肠、膀胱、胃(税号 05.04)或动物血(税号)
10、或动物血(税号 05.11、30.02) ;三、税号三、税号 02.09 所列产品以外的动物脂肪(第十五章)所列产品以外的动物脂肪(第十五章)总总 注注 释释本章包括所有适合供人食用的整头动物(即有头或无头的动物躯体)本章包括所有适合供人食用的整头动物(即有头或无头的动物躯体) 、半头动物、半头动物 (整头纵向切开而得)(整头纵向切开而得) 、连腿块肉、肉块等,还包括食用杂碎、肉及食用杂碎粗粉或细、连腿块肉、肉块等,还包括食用杂碎、肉及食用杂碎粗粉或细 粉(第三章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除外)粉(第三章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除外) 。本章不包括不适合供
11、人食用的肉及杂碎(税号本章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杂碎(税号 05.11) ,也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也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 肉及杂碎的细粉、粗粉和团粒(税号肉及杂碎的细粉、粗粉和团粒(税号 23.01) 。杂碎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杂碎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一、主要供人食用的杂碎一、主要供人食用的杂碎例如,头及头块(包括耳)例如,头及头块(包括耳) 、脚、尾、心、舌、厚横隔、脚、尾、心、舌、厚横隔 膜、薄横隔膜、胎膜、咽喉、胸腺膜、薄横隔膜、胎膜、咽喉、胸腺 。二、专供制药用的杂碎(例如,胆囊、肾上腺、胎盘)二、专供制药用的杂碎(例如,胆囊、肾上腺、胎盘) 。三、既可供人食用,又可供制
12、药用的杂碎(例如,肝、肾、肺、脑、胰腺、脾、脊三、既可供人食用,又可供制药用的杂碎(例如,肝、肾、肺、脑、胰腺、脾、脊髓、卵巢、子宫、睾丸、乳房、甲状腺、脑下腺)髓、卵巢、子宫、睾丸、乳房、甲状腺、脑下腺) 。四、可供人食用或有其他用途的杂碎(例如,皮张,供制革用)四、可供人食用或有其他用途的杂碎(例如,皮张,供制革用) 。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以上第一款所述杂碎,除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应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以上第一款所述杂碎,除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应 归入税号归入税号 05.11 以外,其余均归入本章。以外,其余均归入本章。以上第二款所述的杂碎,如为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
13、藏的,归入税号以上第二款所述的杂碎,如为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归入税号 05.10;如经干制的则归入税号;如经干制的则归入税号 30.01。以上第三款所述的杂碎,其归类如下:以上第三款所述的杂碎,其归类如下:(一)临时保藏(例如,用甘油、丙酮、酒精、甲醛、硼酸钠临时保藏)以供药用(一)临时保藏(例如,用甘油、丙酮、酒精、甲醛、硼酸钠临时保藏)以供药用 的,归入税号的,归入税号 05.10。(二)干制的归入税号(二)干制的归入税号 30.01。(三)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本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税号(三)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本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税号 05.11。以上第四款所
14、述的杂碎,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可归入本章;如果不适合供人食用的以上第四款所述的杂碎,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可归入本章;如果不适合供人食用的 一般归入税号一般归入税号 05.11 或第四十一章。或第四十一章。动动物(物(鱼鱼除外)的除外)的肠肠、膀胱、胃不、膀胱、胃不论论是否可供食用,均是否可供食用,均归归入税号入税号 05.04。 。本章不包括单独报验的动物脂肪(第十五章)本章不包括单独报验的动物脂肪(第十五章) (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 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即使仅适于工业用途,仍归入税号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即使仅适于工业用途,仍归入税号
15、02.09) ,但报验时,但报验时 仍在动物躯体内的脂肪或附在肉上的脂肪,应视为肉的组成部分。仍在动物躯体内的脂肪或附在肉上的脂肪,应视为肉的组成部分。本章与第十六章的肉及食用杂碎的区别:本章与第十六章的肉及食用杂碎的区别:本章仅包括下列状态的肉及食用杂碎(不论其是否烫洗或作类似处理,但未经烹煮本章仅包括下列状态的肉及食用杂碎(不论其是否烫洗或作类似处理,但未经烹煮 的):的):一、鲜的(包括运输途中用盐临时保藏的肉及食用杂碎)一、鲜的(包括运输途中用盐临时保藏的肉及食用杂碎) 。二、冷的,即产品温度一般降至二、冷的,即产品温度一般降至 0左右,但未冻结的。左右,但未冻结的。三、冻的,即冷却到
16、产品的冰点以下,使产品全部冻结的。三、冻的,即冷却到产品的冰点以下,使产品全部冻结的。四、盐腌、盐渍、干制或熏制的。四、盐腌、盐渍、干制或熏制的。面上撒糖或糖水的肉及食用杂碎,也归入本章。面上撒糖或糖水的肉及食用杂碎,也归入本章。以上第一至四款所述的肉及食用杂碎,不论是否用解朊酶(例如,木瓜酶)进行过以上第一至四款所述的肉及食用杂碎,不论是否用解朊酶(例如,木瓜酶)进行过 嫩化处理,也不论是否切割、剁碎(绞碎)嫩化处理,也不论是否切割、剁碎(绞碎) ,均归入本章。此外,本章内不同税号产品,均归入本章。此外,本章内不同税号产品 的混合(组合)物(例如,税号的混合(组合)物(例如,税号 02.07
17、 的家禽肉用税号的家禽肉用税号 02.09 的肥猪肉包裹)仍归入本的肥猪肉包裹)仍归入本 章。章。不能归入本章任何税号的肉及食用杂碎应归入第十六章,例如:不能归入本章任何税号的肉及食用杂碎应归入第十六章,例如:(一)香肠及类似产品,不论是否烹煮(税号(一)香肠及类似产品,不论是否烹煮(税号 16.01) 。(二)用任何方法烹煮(煮、蒸、烤、炸、炒)及用非本章所列加工方法制作或保(二)用任何方法烹煮(煮、蒸、烤、炸、炒)及用非本章所列加工方法制作或保 藏的肉或食用杂碎,包括仅用面糊或面包屑包裹、加香蕈或用胡椒和盐等调味的肉及食藏的肉或食用杂碎,包括仅用面糊或面包屑包裹、加香蕈或用胡椒和盐等调味的
18、肉及食 用杂碎,以及肝酱(税号用杂碎,以及肝酱(税号 16.02) 。本章还包括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食用杂碎细粉或粗粉,不论其是否经烹煮。本章还包括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食用杂碎细粉或粗粉,不论其是否经烹煮。必须注意,本章的肉及食用杂碎,即使经密封包装(例如,听装干肉)必须注意,本章的肉及食用杂碎,即使经密封包装(例如,听装干肉) ,也归入本,也归入本 章。但在大多数情形下,密封包装的产品一般用本章各税号所列加工范围以外的方法制章。但在大多数情形下,密封包装的产品一般用本章各税号所列加工范围以外的方法制 作或保藏,因此,它们应归入第十六章。作或保藏,因此,它们应归入第十六章。02.01 鲜、冷牛肉:
19、鲜、冷牛肉:10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20 带骨肉带骨肉30 去骨肉去骨肉本税号包括鲜或冷藏的税号本税号包括鲜或冷藏的税号 01.02 所列畜养或野生牛属动物的肉。所列畜养或野生牛属动物的肉。02.02 冻牛肉:冻牛肉:10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20 带骨肉带骨肉30 去骨肉去骨肉本税号包括冻藏的税号本税号包括冻藏的税号 01.02 所列畜养或野生牛属动物的肉。所列畜养或野生牛属动物的肉。02.03 鲜、冷、冻猪肉:鲜、冷、冻猪肉: 鲜或冷的:鲜或冷的:11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12 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块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块19 其他其他 冻的:冻的:21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22 带
20、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块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块29 其他其他本税号包括鲜、冷、冻猪肉,不论是畜养或野生猪(例如,野公猪)的肉。本税号本税号包括鲜、冷、冻猪肉,不论是畜养或野生猪(例如,野公猪)的肉。本税号 也包括五花肉和带有大量肥肉的类似猪肉,以及带有一层瘦肉的肥猪肉。也包括五花肉和带有大量肥肉的类似猪肉,以及带有一层瘦肉的肥猪肉。02.04 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10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羔羊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羔羊 其他鲜或冷的绵羊肉:其他鲜或冷的绵羊肉:21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22 带骨肉带骨肉23 去骨肉去骨肉30 冻的整头及半头羔羊冻的整头及半头羔羊 其他
21、冻的绵羊肉:其他冻的绵羊肉:41 整头及半头整头及半头42 带骨肉带骨肉43 去骨肉去骨肉50 山羊肉山羊肉本税号包括鲜、冷、冻绵羊肉(公羊肉、母羊肉和羔羊肉)本税号包括鲜、冷、冻绵羊肉(公羊肉、母羊肉和羔羊肉) 、山羊肉及小山羊肉,、山羊肉及小山羊肉, 不论家羊或野羊的肉。不论家羊或野羊的肉。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子目号子目号 0204.10 及及 0204.30子目号子目号 0204.10 及及 0204.30 所称羔羊肉,是指从不超过所称羔羊肉,是指从不超过 12 个月大的绵羊身上所得的个月大的绵羊身上所得的 肉,其肉质纹理细嫩,外观柔软光滑,呈粉红色。宰好后每头重量不超过肉,其肉质纹理细
22、嫩,外观柔软光滑,呈粉红色。宰好后每头重量不超过 26 公斤。公斤。02.05 鲜、冷、冻马、驴、骡肉鲜、冷、冻马、驴、骡肉本税号包括税号本税号包括税号 01.01 所列活动物的鲜、冷、冻肉。所列活动物的鲜、冷、冻肉。02.06 鲜、冷、冻牛、猪、绵羊、山羊、马、驴、骡的食用杂碎:鲜、冷、冻牛、猪、绵羊、山羊、马、驴、骡的食用杂碎:10 鲜、冷牛杂碎鲜、冷牛杂碎 冻牛杂碎:冻牛杂碎:21 舌舌22 肝肝29 其他其他30 鲜、冷猪杂碎鲜、冷猪杂碎 冻猪杂碎:冻猪杂碎:41 肝肝49 其他其他80 其他鲜或冷杂碎其他鲜或冷杂碎90 其他冻杂碎其他冻杂碎本税号的食用杂碎包括:头及头块(包括耳)本税
23、号的食用杂碎包括:头及头块(包括耳) 、脚、尾、心、乳房、肝、肾、胰脏、脚、尾、心、乳房、肝、肾、胰脏 (胸腺及胰腺)(胸腺及胰腺) 、脑、肺、咽喉、厚横隔膜、薄横隔膜、脾、舌、胎膜、脊髓、食用皮、脑、肺、咽喉、厚横隔膜、薄横隔膜、脾、舌、胎膜、脊髓、食用皮、 生殖器官(例如,子宫、卵巢及睾丸)生殖器官(例如,子宫、卵巢及睾丸) 、甲状腺、脑下腺。杂碎归类的原则,可参见本、甲状腺、脑下腺。杂碎归类的原则,可参见本 章的总注释。章的总注释。02.07 税号税号 01.05 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 鸡:鸡:11 整只,鲜或冷的整只,鲜或冷的12 整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品 编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