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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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境外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16 年 7 月修正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研究生了解学科的国际前沿动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资助我校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本学科或交叉学科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加强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同领域研究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资助对象与原则1. 申请人应为在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国际会议所规定使用的官方语言表达能力;以第一
2、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学术论文被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接收,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宣读论文,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展板展示论文。2. 资助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与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紧密相关的在境外举行的有重要影响、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23.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受资助人应在会议结束后三天内返校。 。4. 赴港澳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不在本项目子资助范围。二、资助经费及管理1. 研究生院每年向各院系下达资助名额,资助经费一般为500020000 元,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在参加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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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 行政 公文 处理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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