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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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林人发201167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 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 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下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附件: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林业大学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师资 培养 通知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1 年 11 月 15 日印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 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示
2、范和帮带作用,学校从 2009 年起,实施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的措施。为进一 步规范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一、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通过实施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帮助青年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熟悉教学科研,树立师德师风,提升业务技能,确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快速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二、二、培养对象培养对象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主要为年龄在 40 周岁(含)以下、每年新入校的没有高校教学、科研经验的专任教师。我校其他岗位转入教师岗位系列的青年教师也须按本办法实施导师培养制。三、三、导师选任条件导师选任条件1、 聘
3、任在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教龄在 10 年以上;2、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3、 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指导;4、有条件的学院(部)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联合担任导师。四、四、导师基本职责导师基本职责1、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2、进行师德教育,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3、 指导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通过检查青年教师备课、试讲、旁听、观摩等手段,强化教学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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