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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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苏省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国省干线公路(下文简称公路)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稳定、畅通运行。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公路法;(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5)江苏省公路条例;(6)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江苏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平急结合、
2、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切实履行公路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2 -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各项应急保障工作。(2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组织、指挥下,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3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明确应急
3、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1.4 突发事件分级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级(特别严重)、级级(严重)、级级(较重)和级级(一般)。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范围内公路路网,需要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处置的较重(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需要由市公路管理处提供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主要包括:(1)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毁坏、中断或阻
4、塞,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 6 小时以上时;- 3 -(2)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运行中断,恢复运行预计在 12 小时以上时;(3)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需进行救援时;(4)对跨部门、跨行业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需要由市公路管理处提供应急保障时。2应急预案体系公路路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包括:(1)南通市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应对较重(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经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专项预案的子预案,是市公路管理处有
5、关部门(所属单位)根据南通市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为应对路网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制定,经路网办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市公路管理处备案。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66 号)要求,南通市公路路网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级(县市级交通运输局)两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本预案公路路网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是特指由- 4 -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和其所属单位(县(市、区)公路站及直属单位)两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以下同)。市公路管理处公路路网突发事件应急
6、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现场工作组等。3.1.1 应急领导小组市公路管理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我市公路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处相关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审定相关公路路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3)其他相关事项。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决定启动和终止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2)负责统一领导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根据上级要求
7、,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成立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3.1.2 应急工作组当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组自动成立,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八个应急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小组:由路网办主任任组长,路网办、办公室和安机科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起草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8、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由市公路应急处置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市公路应急处置中心、路网办及事发地县(市、区)公路站人员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除雪、除冰及处理遗留在路面的危化品等处置工作。(3)公路抢通小组公路抢通小组:由养护科科长任组长,养护科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协调并组织跨县(市)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交通疏导小组交通疏导小组:由路政科科长任组长,路政科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施救、疏导
9、人员;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在岔路口设置交通分流指示牌;协助有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持秩序。- 6 -(5)通信保障小组通信保障小组:由信息科科长任组长,路网办和信息科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视频监控和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市公路管理处向下级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新闻宣传小组新闻宣传小组:由政工科科长任组长,政工科、办公室、法规科、路网办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
10、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7)恢复重建小组恢复重建小组:由工程科科长任组长,工程科、养护科人员组成。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8)总结评估小组总结评估小组:由分管养护科副处长任组长,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
11、交通疏导小组、- 7 -通信保障小组自动解散;新闻宣传小组、恢复重建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3.23.2 日常管理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市公路管理处路网办,作为市公路交通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3.2.1 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南通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出行信息;(2)负责与省厅公路局应急管理机构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3)拟定、修订与公路交通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4)指导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5
12、)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6)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7)根据县(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请求,进行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8)负责督导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与管理;(9)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2.2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 24 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8 -(2)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简报;(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
13、作,统一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33.3 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拟定、修订与公路交通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对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3.43.4 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是由市公路处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时,或发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预警和响应时,或根据
14、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请求时,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当现- 9 -场工作组由省厅公路局或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处级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当现场工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单位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科室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省公路局的统一部署,参与省厅公路局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按照市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参与县(市、区)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跨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队伍的现场指挥和调度,并保障作业安全;(4)负责指导、协调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应急领
15、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5)提供公路交通方面技术支持;(6)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运行机制4.1 预测与预警4.1.1 预警信息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包括:(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24 小时全市降水实况图并图示出最严重区域降水、湿度等天气要素的平均值和最大值;- 10 -72 小时内天气预报,黄金周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集中时期(汛期、冬季等)天气预报;气象主管部门已发布的台风、暴雨、雪灾、大雾、道路积冰预警信息。(2)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
16、)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公路路线。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3)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4)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5)其他其他需要公路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4.1.2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11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公
17、路设施基础数据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风险源数据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预测评估系统。4.1.3 预警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级预警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级预警级预警(严重预警)、级预警级预警(较重预警)、级预警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交通运输部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厅公路局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级公路管理站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表 4-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预预 警警 级级 别别级级 别别 描描 述述颜颜 色色 标标 示示事件情形事件情形I 级特 别
18、 严 重红红 色色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 24 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 48 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时;- 12 - 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时;II 级严 重橙橙 色色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 12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
19、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 24 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 其他可能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III 级较 重黄黄 色色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 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批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 12 小时以上时;其他可能需要市级公路管理处提供应急保障时。IV 级一 般蓝蓝 色色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或县市级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
20、、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 3 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批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 6 小时以上时;其他可能需要县市级公路管理站提供应急保障时。4.1.4 预警启动程序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预警时,市公路管理处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3 -(1)路网办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在半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省厅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部门报告;(3)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 15 分钟内,由路网办负责向相关县(市、区)公路管理站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
21、导小组决定此次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在 3 小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部门联合签发;(5)已经联合签发的级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6)路网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7)市公路管理处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工作。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参考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县(市、区)级预警条件或县(市、区)级公路管理部门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
22、市公路管理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4.1.5 预警终止程序- 14 -若级预警降级或撤销,市公路管理处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1)路网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 6 小时内向市省厅公路局、交通运输局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市公路管理处各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3)如预警降级为级,路网办负责在半小时内通知预警涉及的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在2 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路网办报送已正式签发的预
23、警启动文件;(4)如预警直接撤销,路网办负责在 6 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5)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参考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4.1.6 应急资源调用公路抢通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调用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 15 -在市公路管理处征用通知下发后 1 小时内,相关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征调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
24、结待命。4.2 应急处置4.2.1 分级响应(一)响应级别交通运输部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厅公路局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市、区)公路管理站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较大事件(级):对符合公路交通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公路管理处在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厅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一般事件(级):对符合公路交通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县(市、区)级公路管理管部门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公路管理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备案。(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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