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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株县教发201851 号株洲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局直各单位、各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现将株洲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株洲县教育局 2018 年 9 月 14 日株洲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4 日印发- 2 - 株洲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划分15 工作原则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小组及职责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23 应急值班3 应急处置31 信息报告要求
2、32 信息报送形式3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34 预防预警要求35 先期处置36 应急响应37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 3 - 41 信息保障42 物资保障43 资金保障44 人员保障45 培训保障46 其他保障5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511 一般事件(IV 级)512 较大事件(级)513 重大事件(级)5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52 一般事件(IV 级)的处置5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 54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55 特别重大事件(I 级)的处置 56 善后与恢复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611 一般
3、事件(IV 级)612 较大事件(级)613 重大事件(级)6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 4 - 62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6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622 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623 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6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6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62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627 校园交通事故处理办法628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629 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6210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6211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注意事项63 善后与恢复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7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711 一
4、般事件(IV 级)712 较大事件(级)713 重大事件(级)7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7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721 信息报告722 信息发布73 应急处置- 5 - 73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应急反应73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73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73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74 善后与恢复8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8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811 一般事件(IV 级)812 较大事件(级)813 重大事件(级)8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82 应急处置821 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反应822 一般事
5、件(IV 级)的应急反应823 较大事件(III 级)的应急反应824 重大事件(II 级)的应急反应825 特别重大事件(I 级)的应急反应83 善后与恢复9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91 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911 预防预警信息912 预防预警行动913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6 - 92 应急保障921 组织保障922 通信保障923 环境保障924 技术保障93 善后和恢复10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处置101 事件等级的确认1011 一般事件(级)1012 重大事件(级)1012 特别重大事件(级)102 应急处置工作程序103 应急处置措施1031 一般事件(级)的应急处置10
6、32 重大事件(级)的应急处置1033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应急处置11 附则- 7 - 株洲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湖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株洲县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7、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14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划分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8 - 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刑事案件;针对师生的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
8、治性活动、渗透破坏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校园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煤气中毒、爆炸、学生外出活动、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等发生的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3)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师生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所在地区的地震、台风、洪水、冰雹、暴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恶劣自然天气影响师生健康和
9、生命安全的事件。上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9 -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级) 、较大(级) 、重大(级) 、 特别重大(级)四个级别。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要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忧患
10、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县教育局指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当地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联动协调制
11、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 10 - 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小组及职责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党委及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
12、 员:办公室、基教股、社办职成股、人事股、计财股、监审室、招生办、综治安全股、信访维稳、装备站、勤管办等股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 11 - 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级各类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
13、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县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 应急值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24 小时值班电话:27618155) 。3 应急处置县教育局办公室、综治安全股要建立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快速反应、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31 信息报告要求(1)及时:局直单位、民办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在做好前期处置的同时,30 分钟内向县教育局报告;各镇中心学校辖区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在 30 分钟内向县
14、教育局报告。对突发事件信息掌握不全、来不及形成文字报告的,可以先电话报告,并在 30分钟内补报书面信息。(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 I 级事件,在报告县教育局的同时直接- 12 - 抄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在向县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32 信息报送形式(1)紧急电话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本地本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按规定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值班室。值班
15、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办公室主任汇报,根据办公室主任的意见报相关局领导处理。(2)紧急文件报送。各镇中心学校接到学校突发事件书面报告后,应尽快报告当地政府,并按规定书面正式报告县教育局办公室,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由县教育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编发信息专报,报告县维稳办公室、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3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中心学
16、校已采取的措施;- 13 -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34 预防预警要求341 在县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股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34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343 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保障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35 先期处
17、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局办公室、综治安全股等有关股室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6 应急响应对依照本预案的规定需要由县教育局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 14 -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批示,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经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启动县教育局应急预案。37 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除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外,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由县教育局组织发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当通过本县的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有关政府网站,以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4 应急保障41 信息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
19、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42 物资保障- 15 -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43 资金保障县教育局应急资金纳入县统一财政预算。各学校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支出预算,确保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所需经费。44 人员保障县教育局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
20、成。预备队主要由县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学校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45 培训保障县教育局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46 其他保障涉及到医疗卫生、交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5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 16 - 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低
21、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511 一般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512 较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的扩大趋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
22、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4)发生在学校内的 3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17 - (5)事件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513 重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焦趋势。(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3)发生在学校内的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4)校内发生的造成 1 人以上、3 人以
23、下死亡、或 3 人及以上、10 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挟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514 特别重大的事件(级):- 18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
24、反应。(2)人员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4)发生在学校内的 500 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5)校内发生的造成 3 人及以上死亡,或 10 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支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强烈。(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
25、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52 一般事件(级)的处置- 19 - 一般事件由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5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在级应急处置基础上,较大事件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本部门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县应急办和市教育局。54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在级事件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县教育局负责人及时
26、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55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级事件应急处置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县教育局立即启动本案,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相关学校,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政府。(2)如遇紧急情况,事件级别可能有上升趋势时
27、,要立- 20 - 即上报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学校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56 善后与恢复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56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
28、,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56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56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 21 - 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
29、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564 事件结束后,县教育局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总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事件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育主管部门。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湖南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 株洲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 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611 一般事件(IV 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1)造成 3 人以下师
30、生死亡。(2)10 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612 较大事件(III 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师生死亡。(2)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师生重伤。- 22 - (3)学校遭受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613 重大事件(II 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师生死亡。(2)造成 50 人以
31、上 100 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6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1)造成 30 人以上师生死亡。(2)100 人以上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4)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62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6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公安- 23
32、- 消防 119 指挥中心(室)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5)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622 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
33、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3)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 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623 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1)有塘、坝水面的学校,要事先做好预防工作,落实- 24 - 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2)学校发生校园水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
34、等应急抢救处置;6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1)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县教育局报告;(2)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4)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严防和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6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
35、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县教育局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县应急办和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2)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 25 - 120 请求专业医护救护;积极有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3)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4)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5)认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62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
36、理办法(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3)县教育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26 -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
37、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县教育局与学校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8)重大事故,学校应在 0.5 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627 校园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内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县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
38、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县教育局报告;(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628 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报,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 27 - 施;(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拨打 120 请求急救,联系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4)学校有关领导和县教育局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
39、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629 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要按规定请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
40、故一线两- 28 - 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6210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6211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注意事项(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
41、人员伤亡;(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63 善后与恢复- 29 - 631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到:(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
42、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购买了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4)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的侦破调查工作。632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
43、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0 - 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7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株洲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711 一般事件(IV 级)(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100人,无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4、。(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 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12 较大事件(III 级)(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相邻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31 - 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在县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
4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 1050 人,或出现 5 人以下死亡病例。(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13 重大事件(II 级)(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6、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域以外的学校。(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 32 - 中毒在 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及以上。(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14 特别重大事件(I 级)(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
47、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珠、毒株、毒种等丢失。(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721 信息报告(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 0.5 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 1 小时内报告上市教育局及县政府食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别重大(I 级)或者重大(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必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2)进程报告- 33 - I 级和 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要每日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III 级和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要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722 信息发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信息。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73 应急处置73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应急反应(1)学校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