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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关于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5篇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5篇,希望大家喜欢!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1甲 方:乙 方:原乙方在20_年9月1日与委签订租地协议一份,合2.4亩。20_年关于我组群众强烈要求,土地分类,统一管理,取消原乙方与甲方订立的协议,现已作废,自20_年9月1日由赵彦礼与12组订立手续,本组商议决定将武树山1.96亩,12组0.44亩,四邻:东至本组土地,南至本组道路,北至南环路,西至村道路,具体条款如下:一、乙方租用期为5年,20_年9月1 日20_年9月1日
2、止;二、租赁费用交付办法:每亩每年按1800斤小麦,注:(2.4亩1800斤),共计:4320斤,或按当年市场价折款兑付,时间:20_年9月1日,一次性付清。(注:收款方:芝田村12组,如拖期,每天按总产量8%滞纳金计算,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权);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其他公益项目或转让,必须经12组商议解决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四、本协议期满后,或本组调整土地时,乙方所占土地2.4亩全部归属集体,现土地所有权属芝田村12组。(注:复耕土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签证单位:甲方时任组长:甲方时任代表:乙 方:国有土地租赁协
3、议合同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区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4、 年.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
5、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
6、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二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
7、,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
8、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若干份.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住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9、 帐号: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3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租地为_ _镇_ _村_ _屯位于_ _的水田(旱地、岭地)合计面积为60.55亩(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按土地延包法依法有偿转让使用权给乙方种植糖料蔗,承包土地界线详见土地延包证复印件(附件)或经双方现场确认为准。二、承包土地期限1、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二0_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0_年三月二十五日止。2、承包期满时,乙方如有当年甘蔗尚未曾收完时,则甲方应给予延期收完当年甘蔗,且免收此期间内的承包费,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二0_年四月三十一日。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1、承包金按承包面积每年每亩¥85.00元。60.55亩每
10、年租金¥5146.75元,五年共计租金¥25733.75元。(大写: 贰 万 伍 仟 柒 佰 叁 拾 叁 元 柒 角 伍 分正)。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应在当年春节前一次性交清。(特别约定另议: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权属证书给乙方复印,并将所承包的土地用红线勾出。在承包期内发生土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土地纠纷而使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承包期内,乙方有在该土地上自主生产经营和转让的权利,甲方出租的土地上原有的水源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同时乙方因生产需要在出租土地上实施机械深耕深松、灌溉排水、道路交通设施维修
11、等,甲方不得加以干涉。3、在承包内,如遇国家因修路等原因征用到该承包地,所补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征用费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按征用面积减免相应的承包金。4、乙方应按合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并按期缴纳承包费,如不按期交付承包费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土地。承包期满后,乙方须用拖拉机打平甘蔗蔸后再把土地交还给甲方。5、承包期满后,甲方收回土地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包。6、由于不可抗力引起事故而需要止或延长合同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任一方都不得随意单方终止合同,单方违约者将按对方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六、双方不能因当事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条款的执
12、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存一份,村民委留存一份作为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废止。(出租土地户主名册及详细面积附后)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鹿寨县_ _镇_ _村民委员会合同签订日期:二0_三月二十六日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4村( )农包第 号发包方:租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1、租赁地名: 面 积:界止 :2、
13、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交款方式及时间: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
14、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十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15、年 月 日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5甲方: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甲方将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
16、、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年起,逐
17、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月 日,承包费为每亩 元,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整)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六、其他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甲方:证明人:乙方: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5篇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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